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专题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关于法律你知道多少?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某公司上网帐号与密码。并且向好友与同学广泛传播此帐号与密码,还得意得告诉他们“这帐号是黑下来的,不付钱就可以上。”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造成该公司1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案例1我没偷东西大学生孙某,平时钻研侦探小说,颇有心得,要与警察一比高低。开始盗窃宿舍财物。他每次作案都控制财物的价值量,在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以下,以免构成盗窃罪。并在每次作案时,都戴上手套,用拖把抹去足迹。当他被抓,警察告诉他,他多次作案,累计盗窃金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时,悔之晚矣。可见,知法绝不是对法律一知半解,它不仅要求对法律条文有完整准确的理解,而且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要有一个健康的法律心理。案例2聪明反被聪明误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含义法,古作“灋”。《说文解字》说:“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zhi)是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能够分辨当事人有罪还是无罪,对有罪的就“触”,对无罪的则不“触”。关于法的经典语录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亚里斯多德法必须以整个社会的福利为其真正的目标——阿奎那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做其他一些行为的准则和尺度——阿奎那法者,国之权衡也.——商鞅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奥斯丁(二)法律的本质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法律体系的概念(二)法律部门中国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我国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本书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分为如下七个法律部门:1、宪法法律部门2、行政法法律部门3、民商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6、刑法法律部门7、程序法法律部门(三)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以民法与刑法的比较为例,它们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里面出现的财产关系在刑法中也出现,如盗窃财产、抢劫财产等行为侵犯财产关系。但民法以补偿方式为主,刑法以惩罚方式为主。再以行政法与民法比较为例,两者都涉及财产与人身关系,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行政法调整的就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权限划分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3)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权限划分(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P152)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权限划分(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自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6)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创制权限划分立法程序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或其他法律规范的步骤和方法。它通常包括四个步骤: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法律的公布。(二)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守法:你认为不犯法就是守法么?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三)法律执行从广义上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即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执法。从狭义上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它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三大类:(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2)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行政机构(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四)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制的含义法治的含义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法治是与民主密切相关的,它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这种良好的法律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要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核心是依法办事。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法制、法治的概念2、法制、法治的区别和联系“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虽然法学界很多人主张两者在依法办事的意义上可以通用,但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如果把“法制”限定在法律制度的意义上使用,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必然。有法治必然有法制,但有法制不一定导致法治。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项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依法治国的内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前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保障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明确政府职能范围建立一整套依法执政,执法必严的高效行政管理体制严惩违法、渎职及滥用职权者具体来讲主要是七个方面P1553、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完善司法体制,做到司法公正、违法必究,事实求是、有错必改,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与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廉洁的权力运行机制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和扩大权利自由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经典回顾今年28岁的打工者王斌余,至今未婚,不过,他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今年5月11日晚,这个来自甘肃省甘谷县盘安镇一个偏僻小山村的年轻人,激愤之下一连捅死4个人。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件,王斌余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罪犯,和其他凶杀案一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透过王斌余被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所扭曲的心灵,这又不是一起简单的凶杀案件。它折射出,在王斌余的背后,许许多多的农民工,有着相似的困惑与挣扎。案例一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案例二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18日,孙被作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凌晨1时多,孙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脏病”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婴被判死缓,钟辽国被判无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此案对法律的推进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孙志刚案件的处理,是迅速的,是坚决的,也是非常严肃的。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曾先后作了7次重要批示。该案件之后,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变成了社会救助站。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21日,民政部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月1日起施行。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二、法律权力与义务观念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含义1、社会主义民主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享有民主的国家制度2、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多数人的民主,因此,它是真正的多数人的统治;(一)社会主义民主含义3、社会主义民主有着丰富的内容,人民不仅仅在政治领域对国家事务享有管理权,而且还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事务享有广泛的管理权;4、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享受,不仅有法律上的保障,而且有物质上的保障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民主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主持人:关于民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