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SM规则条文前言1.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2.大会通过的A.443(Ⅺ)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便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3.大会通过的A.680(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作出反应,以便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2理解要点ISM规则的定义—什么是规则—第一条;ISM规则的作用—第二、三条:1、还权与船长—第二条的核心;2、要求公司设置相应的岸基管理机构—为所属船舶提供岸基支持和保障。3ISM规则条文前言4.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5.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6.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4理解要点前言的后三条—回答了如何运用规则:1、公司运用规则可以有自己的特色—第四条规定—规则是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2、要学习、理解、熟悉规则才能实施规则—需要各管理层不同程度了解和认识—第五条的说明;3、高层的承诺—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决定实施规则的结果—第六条的说明。5ISM规则条文1.总则1.1定义1.1.1“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1.1.2“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1.1.3“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6规则1.1.2的理解要点规则1.1.2的“公司”是实施ISM规则并申请DOC的“公司”,有以下三种情况:(1)船舶所有人,拥有并管理所属船舶;(2)船舶经营人,承担船舶经营和管理责任,其中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3)船舶管理人,负责船舶的管理但不负责其经营。所承担的船舶管理责任,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7ISM规则条文1.1.4“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1.1.5“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1.1.6“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1.1.7“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8规则1.1.4的理解要点SMS的文件化、结构化“文件化(documented)”—表现形式,是指将体系以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是书面、电子文档形式;“结构化(structured)”—整体化,是指体系文件的结构化、组织机构的结构化、职能分配的结构化等。它强调整个体系是由人员、职责、组织机构、程序、过程、资源等所有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强调与安全和防污染活动有关的所有环节衔接得当,并能有机地整合在一起。9规则1.1.7的理解要点“客观证据”—是事实—是SMS运行的事实;表现形式—可以是信息、记录、声明;获得方式—观察、衡量、测试等;具有可追索性—能被证实或进一步查证。10ISM规则条文1.1.8“评述”系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1.1.9“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1.1.10“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要求。1.1.11“周年日”系指对应于有关文件或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的每一年中的该月该日。1.1.12“公约”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1规则1.1.8;1.1.9的理解要点1.1.8“评述”理解要点:---事实声明;---有客观证据证明的;---在审核过程中采用的。1.1.9“不符合”的理解要点--有事实;--可以证明的或见证的;--背离具体规定的(判定标准)。121.1.10的理解要点“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简称为重大不符合的理解要点:---性质—对船舶、人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表现形式—可辨别背离、未能系统、有效实施规则;13ISM规则条文1.2目标1.2.1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1.2.2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尤其应该是:–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以及–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1.2.3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保证:–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14ISM规则理解要点目标—分为三个层次—规则目标、公司目标、SMS应当达到的目标:规则目标:保证海上安全—实现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损害;避免对财产损害。公司目标:综合保障;重点预防;提高技能;事后补救。SMS目标:符合强行规定;考虑建议性标准。15ISM理解要点--ISM1.2.2“安全做法”通常产生于安全生产的实践、流行于业间,公司通过制定程序和须知,使其升华、提升、发展,实现本企业化。程序和须知依据强制性规定、建议性规则、指南和标准来制订,一般对管理、操作、维护和应急等各项工作的执行人员、方法、步骤和标准作出规定,确保安全管理符合强制性规定。“安全工作环境”可大致分为软环境和硬环境。软环境包括船员及岸基人员的安全意识、规章制度等;硬环境包括船舶及设备的技术状况、人员的工作或办公条件等。16ISM理解要点--ISM1.2.2“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包括社会公众以及海运行业认知的风险和本公司就自身的具体情况认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应在分析所有已认定的风险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遵循风险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准备”可能包括:应急设备(含测试仪器)状况的保持;应急物资(工具、装备、材料、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配备和保管;应急部署(应急时的组织、分工和信号应用);应急反应措施(包括应急计划和预案)等。17ISM理解要点—ISM1.2.3强制性规定—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国际公约、规则、规定;二是国内法律、法规、规章;建议性的规则、指南、标准—有两方面的理解:对企业而言只要适用的,就应采纳,采纳的就应遵守;对主管机关而言不因实施规则而成为强制性规定,要求企业采纳适用的,审核企业所采用的。18ISM规则条文1.3适用范围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①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②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有关的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须知和程序;–③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④事故和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⑤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以及–⑥内部评审和管理性复查程序。19ISM规则理解要点这六项功能要求在ISM规则各章中得到具体描述。第1、4、5、6项有专章描述;第2项由规则的第6、7、10和11章分述;第3项由规则第3、4、5章分述;在概括性描述后,规则第2至12章则是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描述。20ISM规则条文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第1.2节所述目标。2.2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21ISM2.1;2.2要素理解要点ISM2.1的理解:--要求制订方针要求公司要制订方针;作用—如何实现规则目标。ISM2.2的理解:--要求实施方针公司应当有措施—执行、保持;船岸—所有机构人员都应当做到。22ISM规则实施要点对规则方针实施要点分为原则、目标和措施三个层次:原则是对方针的高度概括,以指导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目标要突出安全指标的量化内容;措施则为实现目标提供保证。23ISM规则条文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3.1如果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所有人,则船舶所有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该实体的全称和详细情况。3.2对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管理、执行以及审核的所有人员,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相互关系。3.3为使指定人员能够履行职责,公司有责任确保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24ISM规则的理解ISM3.1的理解:--对船舶所有人的要求船舶所有人—如果将船舶交别人管理(前提)--光租(光租合同)、委托管理(管理协议);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其主管机关报告;报告内容—负责船舶营运实体的全称和详细情况;详细情况—应包括公司注册、办公地点;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25ISM规则的理解ISM3.2的理解:规定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并文件化确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岗位或部门—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转的关键;确定岗位或部门的责任、权力、相互关系—文件化;明确岗位任职条件—符合强制性规定;SMS运行各岗位的共同责任、权力:执行方针;提供岸基支持;熟悉职责、体系文件;充分理解规则指南;接受培训;报告收集信息;报告不符合。26ISM规则的理解ISM3.3的理解公司应提供的资源和岸上的支持大致包括物质、人员、技术、信息等几个方面。其方法为:(1)把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上支持,列入各岗位职责;(2)制定有关程序或须知,使有关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3)规定船长有权提出对资源和岸上支持的要求;(4)船舶与岸上部门有分歧时,船舶经指定人员或直接向公司最高管理层反映,公司领导指示岸上部门(人员)提供;(5)授予指定人员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提供资源和岸基支持的控制权等。27ISM规则条文4.指定人员为保证各船的安全营运,提供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上的支持。28ISM规则理解要点规则要求—设置指定人员(一人或多人),其作用(指定人员职能)为:提供船岸联系渠道;监控SMS运行;向最高层报告SMS运行情况;提供资源和岸基支持。29ISM4实施要点公司应当任命一名或多名具备资格得人员作为指定人员—要在文件中体现;授权:(要在公司体系文件中体现,提供程序)1、监控SMS;2、报告不足—可以直接与最高管理层联系;3、提供联系渠道;4、提供岸基支持。30ISM4审核要点1、公司是否是设置了指定人员—文件、活动都应验正;2、是否明确了DP的权利和职责—文件化;3、DP是否履行职责、渠道是否畅通、岸基支持是否有效。31ISM规则条文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5.1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审核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并且–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不足之处。32ISM规则理解要点(1)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是对船长的总要求。(2)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通过教育、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法,激励和调动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积极性。(3)以简明的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保证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正常运行。“命令”如夜航命令。“指令”如开航前指令等。(4)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检查船员执行情况。(5)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是要求船长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