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1/38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制定、认可)的。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律所体现的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人类社会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律。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体现意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阶级性加人民性);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实质内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科学性加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在本质上具有人民性,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3)社会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对外经济、文化、政治关系的交流与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框架: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到2010年将形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国家的根本法行政法: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商法: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序法:规定保证权力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2/38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1、法律制定★: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与法律。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基本法制定特区法律。我国的立法程序2、法律遵守: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3、法律执行★(1)什么是执法广义上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2)行政执法的特征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主体的分类:a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c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执法应遵循:依法性原则:要依法行政合理性原则:要适当合理4、法律适用★(1)何谓法律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2)司法的特征:司法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司法与法律纠纷、违法的出现相联系;司法活动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3)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公布020406080100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东部西部北部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3/381、法治的含义★★: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法治的丰富内涵:人类法治思想的宝库是博大精深的。据现有资料看,最早解释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数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的命题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做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2、法治和法制的区别和联系(1)区别:①法制是法律制度的总称,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储存在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法治是指法律的统治。它反映了一种价值目标与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2)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要求完备法制,加强法制建设。3、我国确立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和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也应该成为实行法治的国家。在走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征途中,我们国家既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过深刻的教训。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依法”,而不是“以法”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治国”而不是“治民”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强化监督,要求我们党实现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的转变。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努力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治国方略,它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是我们党和国家法制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五)“十七大”报告中的法律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基本原则: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2、法的运行:(1)法的制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法的适用: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3)法的执行:推进依法行政。(4)法的遵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3、司法改革:(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2)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形式司法权;(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4/384、“十七大报告”中的法治内涵与意义:(1)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理念的光辉;(2)指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3)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4)重申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5)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6)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7)聚焦民主民生问题,关注民权人权保障,彰显权利话语,颇似一篇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8)为法学研究提出了重大课题,必将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意义:十七大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光辉文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千秋大业。只要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处处法治昌明的社会就一定会到来。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2.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3.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法治的三个层面一、理想中的“法治”思想家头脑中的法治老百姓心里想的法治二、法律规定的“法治”三、现实呈现的“法治”(二)权利义务观念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1)来源: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推导);(2)内容:A.法律权利: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B.法律义务:要求人们必须依法作出或不得作一定行为;(3)范围:A.权利和义务的种类、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B.每项法律权利和义务均有法定界限。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对立统一。(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A.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B.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A.义务——强制、约束机制B.权利——利益导向、激励机制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5/38(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1、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或受法律追究和制裁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1、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2、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3、新的国家安全观★:国际安全不仅仅是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1)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是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2)经济安全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3)科技安全是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4)文化安全是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需尤为重视。(5)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6)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包括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2011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学习生活部6/38国防安全法律制度经济安全法律制度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生态安全法律制度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保守国家秘密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4.如实提供证据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四、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