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规★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与机遇★2大学生就业政策★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5社会保险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与机遇1.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社会总体就业形势严峻图1-1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与新增岗位对比图(2010年)13年2500万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与机遇1.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大学生就业形势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毕业生数量急增,大学毕业生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由“供不应求”转为“供需平衡”,甚至“供大于求”,大学生就业基本趋于市场化,价格机制在就业市场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都将处于“买方市场”。(98年高校毕业生108万,99年开始扩招,至05年达504万,14年727万)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与机遇1.2大学生就业的机遇首先,党和政府极其关心大学生就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全力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并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其次,高校的“一把手工程”已经深入人心。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高校考核的重要指标,突出强调毕业生就业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并严格要求高校的“一把手”对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论是在硬件投入还是在软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大学生就业的挑战与机遇第三,经济发展势不可挡。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归根结底还得依靠经济的拉动和促进。近年来,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这对缓解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第四,基层大有可为。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固化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和途径,标志着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第五,政策环境更加宽松、有力。就我们护理专业而言,这几年是机遇大于挑战;几年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医院的护士与床位比为1:5,达不到这个比例就是违法,医院就得关门.所以这几年护理专业报考人数逐年递增,我们分院,10年621人,11年,12年736人;2大学生就业政策2.1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具体归纳为: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一般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逐步实现“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2大学生就业政策2.2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工作内容11月份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2、统计毕业生基本情况及毕业生资格审核;3、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培训;4、就业咨询与就业指导。11月中下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1、举办校园招聘会;2、鉴证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5月中旬1、核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情况;2、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3、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6月份1、填写《毕业生登记表》;2、整理毕业生档案;3、办理离校手续。7月份1、发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2、学校机要毕业生档案;3、处理毕业生就业遗留问题。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1就业协议书原来一直是一式四联;从去年开始改为一式两联。用人单位和个人各留一份,复印一份送学校就业部门,凭此办理报到证.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2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3签订协议书违约的问题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后要熟悉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清楚用人单位的情况和自己的权利义务,要认识到违约行为是对自己乃至学校诚信度的减损,而不仅仅是双向选择的问题,应慎重签约。同时,在大学生遭遇用人单位违约的时候,要依法维护利益,及时调整心态,寻找别的工作机会。学校应帮助毕业生维权和克服困难,继续就业。学校应利用自己在资金、设备、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防止毕业生上当受骗。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4报到证及报到程序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转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一人只能一份,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毕业生无论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均可办理报到手续。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1、报到证的主要作用(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2、大学毕业生一般的报到程序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程序①报到时需要的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接收证明);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因工作等原因调动必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参加组织活动,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②报到程序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2、报到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1)改派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予改派,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需提供如下材料:(A)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B)与新的用人单位的协议书(C)老报到证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2)《报到证》遗失《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有上下两联,蓝色的一联给毕业生,白色的一联放入毕业生档案,如果报到证遗失,可到自己的档案中找出复印.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5户口迁移户口迁移的原则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3毕业生签约及报到程序3.6档案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凡派遣单位不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就业单位的详细地址。凡机要局无法寄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介绍信来校领取毕业生档案。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档案寄递后一周内到寄到用人单位,毕业可向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如较长时间没有收到档案,应向学院就业主管部门申请查询。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1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是避免产生无效劳动合同的重要原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就是平等的,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确定,都要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强加于人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一边倒性合同生死型合同保证性合同口头约定性合同违法型合同假冒型合同一边倒性合同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2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时间,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社保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将“社会保险”纳入到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2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3.试用期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合同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开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属无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2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4.加班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2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5.押金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扣押劳动者的各种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包括人身担保、财产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收取各种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工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4.2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规定7.解除劳动合同试作期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8.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大学生就业法规常识9.违约金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