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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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内部资料仅供学术研讨交流用1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20100517本期主题: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亲子鉴定最新导入案例:拒绝亲子鉴定不认非婚生子上海法院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判一男子付抚育费2010年5月14日A05:法治庭审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记者刘海本报讯三年前,张先生和王小姐因业务关系相识,两人交往越来越亲密,并发生了性关系。就在这一年,王小姐怀孕了,并称孩子是张先生的,而张先生对这笔“孽债”却予以否认。这两年来,两人不断为抚育费而发生纠纷,最终打起了官司。王小姐向法院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却遭到了张先生的拒绝。浦东新区法院近日结合相关证据与事实,推定亲子关系成立。2007年4月,王小姐与张先生因业务关系相识,之后双方超出了普通朋友关系,曾经发生过性关系。同年12月,王小姐经检查得知己怀孕。2008年6月28日,因双方对怀孕问题发生不愉快,怀孕8个月的王小姐遂向张先生出具保证书一份,载明王小姐于2008年所生的孩子与张先生无任何关联。同年8月12日,王小姐在香港生下一儿子。据王小姐说,当时张先生称因举办奥运会无法办签证,他无法到香港,而根据香港法律规定须父亲本人到场才能在出生证上写上父亲的名字,因此儿子出生证的父亲一栏是空白的。儿子出生后,起先张先生尚打电话给她询问,之后便没有了联系。今年1月,王小姐为儿子抚养问题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双方所生之子随自己共同生活,张先生按每月2000元支付自2008年8月起至儿子18周岁时止的子女抚育费。王小姐诉称,虽然她在保证书上记载所生的孩子与张先生无关,但是并不能证明所生孩子非张先生之子,且该保证书是受胁迫而写的,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张先生辩称,王小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生育可能的密切关系且这种关系存在持续性而非偶然性,她所写的保证书排除了自己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虽双方有过性关系,但王小姐所生之子与自己无任何关系,要求驳回王小姐的诉讼请求。如法院认定有亲子关系,每月只同意支付200-300元抚育费。审理中,王小姐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张先生予以拒绝。张先生表示孩子肯定不是自己的,因此坚决不同意鉴定。王小姐则表示如法院认定张先生与孩子有亲子关系,每月抚养费不再坚持2000元,他愿意付多少都无所谓。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和查明的事实,对双方存在生育可能的密切关系予以认定。王小姐所写的保证书并不能排除张先生非孩子之父,而反证了双方存在生育可能的密切关系。现张先生否认亲子关系,王小姐要求亲子鉴定,此为查实张先生与孩子是否存有亲子关系的有效途径,其却予以拒绝。基于双方存在生育可能的密切关系,而张先生未能提供足以推翻与孩子存有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因此法院推定张先生与孩子的亲子关系成立,张先生作为孩子之父应依法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王小姐与张先生非婚生儿子随王小姐共同生活,张先生自2010年4月起按月给付子女抚育费300元,至儿子18周岁时止;并给付此前子女抚育费6000元。“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内部资料仅供学术研讨交流用2目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地方法院审判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草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198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节选)黄松有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1、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当前民事审判难点的意见(节选)18、亲子鉴定能否强制问题江苏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7年第3集(总第31集)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节选)十、关于亲子鉴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征求意见稿)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十九、【关于亲子鉴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节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05〕201号(节选)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载典型案例“上梁”正怎么“下梁”歪了?一名男子发现儿子为人不像自己而作亲子鉴定得知养育20年的儿子非亲生诉前妻获赔5万元2009.06.30来源:上海法治报亲子鉴定遭拒绝举证不足难推定南通市一原告的诉请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桑拿女一晚接待5人怀孕DNA鉴定寻到孩子生父--南方日报偷偷生下“私生女”分手“恋人”上公堂--------江苏法制报花心老爸不认亲生女只为离婚不付抚养费--------中国法院网讯婚外情生下双胞胎情夫拒付抚养费法不容--------中国法院网讯“亲子鉴定”褪去16年父子血缘关系--------新民网成都:生父拒绝亲子鉴定法院推定父女关系成立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向前妻索赔被拒--------中国法院网前妻离婚15月后生子要求前夫抚养无据败诉--------中国法院网讯拒做亲子鉴定能否推定亲子关系-----------青岛新闻网拒作亲子鉴定父女关系仍成立一非婚生女获抚养费-----------上饶晚报养儿14载方知非亲生父亲怒告前妻和生父索赔50万--------中国法院网讯结婚7月生子夫诉离婚无据被驳--------中国法院网讯男子拒做亲子鉴定举证不能需担责--------中国法院网讯儿子索要抚养费父亲拒鉴DNA败诉--------中国法院网讯抚养20载儿子非亲生假父亲状告真父亲获赔40万--------中国法院网讯养儿12载方知非亲生前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中国法院网讯父亲知儿子非亲生欲占百万动迁款子告父获15万--------中国法院网“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内部资料仅供学术研讨交流用3疑儿非亲生夫妻争吵40年亲子鉴定证实亲骨肉------------青岛新闻网未婚生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依法推定父子关系成立--------中国法院网男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判其系亲父------------大江网-信息日报幼童法庭认父男子拒绝鉴定输官司--------中国法院网讯电视节目女嘉宾道出儿子非婚生离婚丈夫怒索赔偿--------中国法院网讯一笔“风流债”八年后偿还-----------佛山日报与死者关系不明杭州一非婚生子索赔被驳--------中国法院网亲子鉴定打破宁静不育男三任妻子生两女一儿------------龙虎网报道女友未婚先孕生女分手后告男友侵犯贞操权败诉--------中国法院网前女友的孩子貌似自己男子认女无证据败诉--------中国法院网一纸“亲子鉴定”褪去16年父子血缘关系--------中国法院网孕周不符妻拒鉴定孩子推定非婚生--------中国法院网男子拒做亲子鉴定举证不能需担责------------中国法院网讯司法审判探讨从一起案件谈亲子鉴定案件相关问题--------中国法院网亲子鉴定引发的举证责任究竟谁来承担--------中国法院网亲子鉴定证据适用中若干问题探究--------中国法院网从本案看DNA鉴定结论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中国法院网离婚诉讼中,男方申请亲子鉴定,女方拒绝,能否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婚姻法律师网李绍章:亲子鉴定的限制性规范------------法治论坛浅析隐私权与知情权权利冲突及其解决------------中国法院网讯论欺诈性抚养的法律救济-------中国法院网试析诉讼当事人单方委托亲子鉴定的合法性—谈保护亲子关系的安定性系法律之目的----中国法院网亲权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中国法院网从一起案件婚生婴儿亲权及其价值基础-------中国法院网我国儿童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法院网武某诉顾某生身父母确认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有关问题的探讨(节选)--吴晓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诉讼中亲子鉴定的作用作者:佚名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2008年3月21日预产期与安全知识相关社会新闻黑户政策落实亲子鉴定案例比往年猛增10倍--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亲子鉴定是柄“双刃剑”---中国法院网亲子鉴定人数:4年增4倍--来源:人民网-《市场报》英国高级法官:DNA作为亲子鉴定依据不可靠--中国法院网日团体号召不向“产前亲子鉴定”提供帮助--来源:新华社“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内部资料仅供学术研讨交流用4我国第一本DNA亲子鉴定科普读物出版--新华网非婚生子女数量不断增加却往往遭遇身份“瓶颈”非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至今难以实现-----2009.09.15来源:上海法治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地方法院审判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草稿)第九条【条文主旨】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处理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父子关系的,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一方的主张成立。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1987年6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作亲子关系鉴定的问题,根据近几年来审判实践中试用此项技术的经验,参考卫生部及上海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意见,同意你院采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家事法苑”TM中国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内部资料仅供学术研讨交流用5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节选)黄松有主编法律出版社1、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答: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庆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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