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基本内容8.1.1纳税义务人8.1.2征税对象8.1.3税率8.1.1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2)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解释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8.1.1纳税义务人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指习惯性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无住所但在境内住满一年的个人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境内无住所且居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所得都征税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对境内所得征税【题1】以下个人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A.某美国人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B.来华学习180天的某日本人C.某法国人2008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月1日离境D.某英国人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9月29日离境至10月31日止【题2】某外国人2006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7年2月15日回国,2007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出差前往日本,2007年12月1日返回中国,2008年11月20日离开中国回国,则该纳税人()A.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B.2007年度和2006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C.2006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7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D.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8.1.2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Note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保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Note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8.1.2征税对象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Note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Note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所得税;个人所有,挂靠出租车运营单位的,也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所得税;•Note3: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Note4: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间的其他应税所得,按其他应税项目的规定计征个税。8.1.2征税对象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Note:•(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取得所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仅按双方签订合同向发包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取得所得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个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8.1.2征税对象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医疗、法律、讲学、翻译、影视、代办等等。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对于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等,不属于稿酬所得,而属于劳务报酬所得。8.1.2征税对象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券、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Note1: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所得税。•Note2:个人投资企业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合伙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视为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征个税。8.1.2征税对象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Note:股票转让所得目前暂不征收个税。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其他所得【题1】以下利息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A.国债利息B.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C.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D.境外储蓄存款利息【题2】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A.专利权所得B.著作权所得C.稿酬所得D.非专利技术所得8.1.3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0元5•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其中:稿酬所得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加征5~10成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税。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费用扣除额(2000或4800元)(1)基本减除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适用于所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2)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的费用。适用于下列人员:•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8.2应纳税额的计算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中国居民赵某2008年度7月工资收入4500元。应纳税额=(4500-2000)×15%-125例2:某外国专家2008年4-7月在中国某家企业担任技术指导,月薪10000元。应纳税额=(10000-4800)×20%-375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业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按年计征)•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Note1:个体工商户业主工资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Note2: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000元/月,即24000元/年8.2应纳税额的计算Note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税的计算(1)查账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准予扣除的费用准予扣除的费用内容:投资者本人的费用2000元/月;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2)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减除的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按年计征)•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该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总额-2000×12或=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2000×12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按次计征,但若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1.应税所得额的确定(1)定额扣除每次收入﹤4000元应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2)定率扣除每次收入﹥4000元应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2.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税所得额﹤2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应税所得额在20000-5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0%-2000(3)应税所得额在﹥5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8.2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2008年1月1日某人与一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主要承包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一年。该个人全年上交管理费用6万元,年终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6.6万元。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6.6-6-0.2×12=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50000×35%-6750=10750(元)•例2:某歌星在中国境内参加一场演出,出场费为80,000元,计算其应纳税额。•应纳税额=80000×(1-20%)×40%-7000=25600-7000=l8600(元)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5稿酬所得所得1.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同劳务报酬)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3.计税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收入为一次。(1)同一作品因再版取得的所得,以每次再版取得所得为一次;(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版,应以出版和连载各为一次所得收入计税;(3)同一作品因追加印数而取得新的稿酬,应该与原来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为一次计税;(4)同一作品以预付或分次支付方式取得稿酬的,以合并计算的稿酬为一次收入计税。8.2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晚报上连载三月,每月取得稿酬收入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1)晚报连载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0×3×(1-20%)×20%×(1-30%)•(2)出版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1-30%)8.2应纳税额的计算8.2.6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