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转发深圳市“六五”普法规划--------------------------------------------------------------------------------8月16日,市委、市政府以深发[2011]16号文向各区委、区政府,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通知》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贯彻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构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附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文: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粤发[2011]18号)、《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的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突出实效为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为突破口,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实践,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发展现代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金融、税收、投资、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围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民主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合同、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大力开展与劳动争议、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六)积极发展现代法治文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和繁荣法治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个人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创作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形象和作品,推出精品、创出品牌。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载体建设,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研究,不断增强现代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并成为我市的主流文化。(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居所地、工作地、学习地为基点,继续深化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开展“法律进社区”、“律师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8”、“3.15”、“6.26”等纪念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基本法和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八)学习宣传经济特区法规规章,推进经济特区法制一体化。深入学习宣传市人大、市政府颁布的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普及率。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针对企业经管人员、劳务工、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交通出行等方面经济特区一体化后法规规章适用问题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力推进经济特区法制一体化建设。加大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相关法规规章的宣传,为前海合作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九)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我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城区(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鼓励公民、法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城区(街道)创建活动,完善各项创建工作指导标准,抓好区、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分类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区、街道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结合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定期对法治建设状况进行评估。通过依法治理实践,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三、对象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劳务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宣传、普法部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继续健全并落实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试,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二)加强公职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让全市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官、检察官要切实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宣传、普法部门每两年组织全市公务员(含雇员)进行法律培训和考试,培训参考率要达到95%以上。法律知识题占公务员招录考试题库比重不少于5%,并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育、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普法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医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全体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的法制内容不少于20课时。(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法治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继续抓好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着力提高自我保护、分辨是非和行为自控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抓好大中专学生和社会青少年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的落实,在教材、课时、师资等方面予以保证,编写新版适合新时期深圳中小学生实际的法律读本;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教育部门要会同共青团、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及学校、家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普法机制;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配备率应达100%,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并积极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利用中小学生军训等集中教育时间,渗透青少年法制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加强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劳务工法律素质。培养劳务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意识。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总工会、公安、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每年组织劳务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我市劳务工的法律素质。用工单位和企业要承担对劳务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税务、贸工、劳动保障、海关、个体劳动者、私人企业协会和普法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编印适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法律读本。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