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咨询解答问:夫妻分居的标准:1、分开居住,无夫妻生活;2、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3、经济上没有互相往来。问:离婚后,监护人无合法理由不允许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如何办?可以对该阻挠监护人行使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可以要求被监护人所在的学校或幼儿园协助探望。问: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不能免除连带责任。问:被告主体有误,可否变更?不可,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问:监护人失职,未成年人如何行使诉权?该未成年人为了自己利益,可以起诉,法院指定其它监护人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问:能否由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原告起诉离婚?可以。问:正在大学就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吗?没有权利。问:涉及房改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如果争议的是核心是房屋买卖,则要受理;如争议的核心是房改政策,则不受理。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人民法院是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不能。问: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不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问:亲子鉴定能否强制?不能,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需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问:由亲属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代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除配偶代签的赔偿协议构成表见代理以外,其它亲属代签的不构成表见代理。问:批评性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认定:要看该新闻报道批判基于的事实是否真实;评判观点是否恰当;是否披露个人隐私,从而导致特定受害人名誉权受损的事实。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时如何适用法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问: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介入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第三人追偿。问:侵权事实存在,但侵权造成的损害数额大小无法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如何处理?法官可以结合一些间接证据和其它事实,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进行自由心证,适当确定赔偿数额。但这一规则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于合同纠纷等其它民事案件。问: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该权利不是形成权,只是优先缔约的权利,而不是保证买到的权利。承租人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问:未经所有人同意的出租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该出租合同有效,因为出租是负担行为,不是处分行为,无需所有人同意,但所有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返还出租物,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问:交房、办证、与诉讼时效:实际交房,属于债权,2年诉讼时效,具备交房条件的,时效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不具备交房条件的,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房条件起算。过户,如果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买受人请求办理过户手续属于物权性质,无诉讼时效限制。问:人民法院能否主动直接引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不能,必须当事人抗辩。问:复转军人与安置单位之间就安置问题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属于安置与被安置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争议是安置争议,不是劳动争议。问:责任保险中第三人是否享有独立请求权?责任保险中的受害人作为合法的请求权人在被保险人未及时支付赔偿费用时,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问: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有权就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事宜,以物业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二审中,当事人能否变更一审诉讼理由和请求?当事人上诉可以改变一审所持的诉讼理由,可以放弃一审的部分诉讼请求,但不得改变一审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问:当事人约定与《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不一致如何处理?《合同法》410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该规定不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