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民法是什么一、民法是什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2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3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注意违约终止。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民事法律主体三、民事法律主体(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5(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考点提示:(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这是必考的点。(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三)其他组织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201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债权制度四、债权制度定义6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是一种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7相同点表现方式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根据损人利己返还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费用+直接损失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债的消灭方式(1)履行(2)抵消*8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3)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9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4)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5)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五、物权制度一、物权的分类及相关概念*.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所有权(自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按设立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10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具有:(1)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4)时间性。1、著作权*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软件作品等。如招标文件、施工图、WINDOWS操作系统等的客体都是著作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发行权、出版权、转让权等)著作权中,人身权①和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作品完成起至作者死后50年),人身权②③④项永久保护。第一类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任务;②未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1)本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2)两年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11第二类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②由单位承担责任。著作权分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单位享有。委托作品: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2、专利权专利权保护对象:经批准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10年,自申请日计算。专利保护不予延期,届满终止。*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3、商标权商标权保护对象: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自核准日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七、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12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2、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无须对方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权转让、要约、承诺、合同解除。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务转移、合同订立、婚姻。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特定形式,满足该形式要件才生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产权过户、婚姻、动产质押、定金、注册商标转让。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规定特定形式,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即成立的法律行为。1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①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八、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般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危险作业侵权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14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九、诉讼时效制度定义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其债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普通诉讼时效15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16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建筑法第一章施工许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建设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中确定的限额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包括: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军用房屋建筑。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7(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建设部规定的“建设资金落实”的标准是:工期在1年以内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18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

1 / 3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