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概论李金辉本学期主要内容•1、建筑许可法规•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4、建筑工程合同法规•5、建设工程监理法规•6、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规•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8、建筑装饰装修法规•9、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法规知识•10、建筑法律责任第一章绪论•1.1建筑法则的表现形式和作用•1.2建筑法律关系•1.3《建筑法》的立法宗旨、适应范围及调整对象•1.4《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1.5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1建筑法则的表现形式和作用一、表现形式与效力:•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技术法规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等。•效力:•宪法——最大,任何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国务院总理颁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叫某某条例•部门(行业)规章——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形式颁布。一般叫某某规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地方规章——人民政府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颁布的。二、作用:1.规范指导建筑行为2.保护合法建筑行为3.处罚违法建筑行为1.2建筑法律关系建筑法律关系——由建筑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在建筑业管理和建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相关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及建筑法律关系内容。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由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以“人”的权利和义务,让它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具有“人格”。(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受法定代表人指派或由内部规定对外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义务的人。注:法定代表人一个组织只有一个,而法人代表可以有很多。)一、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以下内容: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方、承包方、中介组织、建设银行、公民个人二、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内容: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三、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1、定义: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这种内容要有相关的法律或合同确定,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如开发权、所有权、经营权等2、分类:对等,不对等,如政府部门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四、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一)建筑法律关系产生:合同(二)建筑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三)建筑法律关系解除:自然解除,协议解除,违约解除(四)建筑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解除的原因1、建筑法律事实的概念2、建筑法律事实的类型(1)、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2)、行为:合法的;违法的;行政的;立法的;司法的;1.3《建筑法》的概述一、《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二、《建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效力——颁布实施之日起2、空间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中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3、对人的效力——一切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及各级依法负有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1.4《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一、建筑许可制度1、建筑施工许可2、从业资格许可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以前是计划经济时代,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通过招标方式完成建筑活动。三、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收取一定酬金,对建设单位负责。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建筑本身及毗邻建筑物的安全以及施工人员安全负责五、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门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1.5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立项决策阶段•1、建设项目立项程序(教材P15)•2、项目倡议书的内容(教材P15)•3、项目倡议书的审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的建议书的审批采用初审和终审两级审批制度。•4、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二、编勘设文件阶段•三、施工安装阶段•四、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1.6建设用地法律制度•一、建设用地概念•1、规划内建设用地——可用于工程建设,分为国家和集体的。•2、规划外建设用地——主要指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1、国务院批准——中央建设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人民政府批准——除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三、土地征收制度•四、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1、使用劝的划拨;2、使用权的出让;3、使用权的收回•五、乡镇村建设用地制度•六、工程建设用地的具体管理•1、预审;2、审批;3、取得方式;4、用途变更;5、临时用地作业:•1、什么是建筑法律关系?简述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2、《建筑法》确定的基本制度有哪些?请简述。第二章建筑许可法规2.1建筑工程投建制度2.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2.3从业单位资格许可2.4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许可2.1建筑工程投建制度定义:符合条件的(是指工程项目通过建设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选址定点、立项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筹备工作结束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准备工作结束,准许进行发包,可以转入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一、建筑工程报建的范围和时间1、范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报建。2、时间: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建筑工程发包前。二、建筑工程报建的内容和程序1、内容:工程名称、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包方式、筹建情况。2、程序: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代理机构到有相应管辖权的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三、建筑工程报建的审批权限和职责•1、管理环节:投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分级管理。•2、职责:全国各地情况不同,《建筑法》对分级管理没有做统一规定,各地方示情况而定。2.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申领时间和范围1、时间:开工前,施工准备就绪后,组织施工前2、范围:除限额以下的小型30万、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及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以外,均应领取。(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二、申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棋进度符合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已审核)和技术资料;6)有保证质量的具体措施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8)资金已落实;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程序1、建设单位提申请;2、程序: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发证机关申请;发证机关审查合格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四、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起诉五、有效期及延期有效期3个月;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六、中止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报告;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七、开工报告的管理•1、不能如期开工的报告情况•2、中途停止的报告中止的有关情况•3、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开工报告自行失效,应该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2.3从业单位资格许可一、从业单位的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应有的技术设备4.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1)法人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民法通则》规定;(2)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名称、机构、•场所————《公司法》规定。二、从业单位的资质一》.勘察设计单位:•1、等级与标准:•(1)勘查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甲、乙级)、劳务(不分等级)(2)设计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行业(甲乙级)、专业(甲乙级)、专项资质(根据行业需要设)2、资质申请与审批(1)申请:(30天)•(2)审批:甲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其他由省建设厅审核-初审;投部备案•(3)暂定期5年•(4)不予批准的情况:案例分析:•四川省某某镇居民张某为了生活饮用水方便,于2002年建成了一石砌水塔。水塔内净尺寸为7.62米,宽6.53米,高4.83米,池•壁顶宽700毫米,水塔底厚1米,石料厚300毫米,强度等级为MU30,水泥沙浆M2.5.水塔由泥瓦工王某绘制一张草图,并未正式设计.施工质量很差,使用后不久就发现漏水,请石工进行修补,但是没有对水塔进行彻底加固.水塔于2004年12月突然倒塌,因水塔处于小坡高位,水塔内储存水量较多,导致其下方一民办幼儿园被水冲毁,当场砸死幼儿20人,重伤3人,砸毁校舍4间,酿成一起重大恶性事故.4.承包工程范围5.监督与管理: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之该企业的资质许可企业。6.企业资质年检制度(1)甲级由部委托厅负责:合格者备案、基本或不合格,投部批准确定结论;(2)其他由厅年检•A、程序:申请-40日内做出结论•B、内容:1)合格•2)基本合格:人大于等于80%•3)不合格:人小于80%(3)不合格或2年基本合格的重新和定其资质低于原等级或达不到最低者取消〈4〉不按年检的证书自行消失,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7.升级与降级(1)连续2年合格可申请升级(2)不合格或2年连续基本合格的•二》施工企业资格许可制度•1.资质等级级标准: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1〉总承包分为特级、一、二、三级标准•〈2〉专业承包分为一、二、三级标准•2.申请与批准•(1)向县级建委申请:•省级审核——初审——部批;其他由(省)厅审批初审后审批。•(2)60天20天初审40天审批•(3)暂定期1年•(4)不审批的条件•3.承包工程范围•4.监督与管理:部负责全国•5.年检制度•特一级、专业一级——由部门负责,其他由厅负责,40天内做出结论–合格–基本合格:净资产、人员、规模不低于80%,其他均达标–不合格:净资产、人员、规模未达标准的80%,其他未达标•6.升级与降级•(1)连续3年合格。年检结束后2个月申请•(2)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降一级•(3)实行公告制度•作业:•1、简述建筑工程报建的时间、范围、内容和程序。•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延期的涵义是什么意思?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1、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2、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3、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4、确定合同价款的原则二、建筑工程发包1、发包方式:A、招标发包B、直接发包2、发包前准备工作:A、大中型建设项目向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办理报建手续;B、其他项目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C、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完成,建设资金到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3、发包的行为规范A、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B、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C、不得在发包过程收受贿赂、回扣或索取好处。D、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三、建筑工程承包•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2、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A、全部建筑工程的总承包•B、分项总承包•3、建筑工程联合承包制度•A、前提条件——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B、责任分担——对承包合同的履行应承担连带责任。•C、高自资质与低资质——应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承包工程。•D、不同资质类别联合承包——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承包资质许可的业务。•4、建筑工程分包制度•A、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B、分包资质管理•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