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改革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文件的基本框架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二)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三)完善配套政策,整体推进改革三、改革的组织实施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分类为基础,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引导、规范和发展事业单位。基本原则:明确职能定位、科学合理分类、发展公益事业、创新监督管理、整体协同推进。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和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三个大类。1、行政类事业单位。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3、公益类事业单位。1、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3、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原则上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的情况。具体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公益一类:具体指从事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国家根本利益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党校、公共卫生机构、义务教育机构、基础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统计调查队等。公益二类:具体指关系国家长远利益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公益三类:具体指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职业病疗养院等。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二)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1、转变事业单位管理方式。2、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3、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二、改革的主要内容(三)完善配套政策,整体推进改革。1、改进财政投入和监管方式。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3、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5、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6、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1、改进财政投入和监管方式。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3、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2006】5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56号),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4、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5、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6、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合适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三、改革的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改革于2009年1月起实施,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于2009年底完成。市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于2010年底完成。(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改革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各项改革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2008年3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进行,各地要按照《试点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二、《实施办法》的基本框架•(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适用范围(四)养老保险费征缴及费用来源•(五)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六)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七)缴费年限(八)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九)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十)延期缴费•(十一)统筹层次(十二)制度衔接•(十三)关系转移(十四)职业年金•(十五)基金管理(十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十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十八)组织领导•(十九)实施时间三、《实施办法》的基本思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既要确保改革前已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又要妥善处理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原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水平的合理衔接。•(一)即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人员,按原待遇继续发放;•(二)对于改革前在事业单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低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的给予补齐;•(三)对于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享受职业年金。•概括为“老人照发,中人补齐,新人同企业”。•四、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已退休“老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给退休待遇•“中人”:基础养老金+补齐部分+个人帐户部分•“新人”执行新制度: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部分图:退休人员退休费构成学校生活补贴财政有政策由学校拨发财政发退休费财政发退休费财政有政策由学校拨发学校生活补贴注:个人扣缴部分在退休时一次性返还图1:“中人”养老金构成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齐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齐基础养老金单位缴费财政投入财政投入单位缴费图2: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构成注:个人扣缴部分在退休后分月返还•注一:缴费比例的确定。单位按本单位所有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的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参保人按月缴费工资的8%缴纳。月缴费工资以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月工资收入、薪金总额确定。•五、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六、统筹层次•七、制度衔接•八、实施时间:《广东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