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制度主要内容•1、建筑工程的索赔•2、仲裁制度•3、民事诉讼第一节建筑工程的索赔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变更合同内容而受到损失或额外支出,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二、工程索赔的起因•1、因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索赔•(1)地质条件的变化•(2)恶劣的气候条件•(3)不可抗力•(4)特殊风险•(5)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引起的停工•(6)物价上涨•(7)法律的变更•(8)外汇汇率的变化•(9)古迹、文物的发现•2、因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引起的索赔•(1)工期拖延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范围增加的索赔•(4)支付预付款延误的索赔•(5)对隐蔽工程为及时验收,造成部分工程无法施工•(6)业主无故拖延竣工验收造成损失的索赔•(7)业主提前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的索赔三、索赔的条件•1、对方有违约事实或合同变更事由的发生•2、索赔的要求应合理•3、索赔的法律依据四、索赔管理和索赔准备•1、索赔与合同的关系•(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2)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抓住索赔的机会•(3)合同变更直接发生索赔事件•(4)合同管理可直接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材料•2、索赔的准备•(1)初步评估•(2)索赔的前期工作五、索赔程序•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报送索赔资料•3、索赔的处理案例分析•2004年4月25日某外商投资企业与一施工单位签订了一项生产厂房和综合楼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与地下防水工程等。合同约定5月8日开工,9月20日完工。其中,土方工程挖运土方工程量为10000立方米,综合单价为20元/立方米。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一:在综合楼基坑开挖中,遇到合同文件未标明的巨型块石,施工单位只好改变施工方法,因此造成进度延误和成本增加,施工单位在此事件发生后于第八天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过10天后又向工程师递交了索赔报告,要求补偿工期15天和费用5万元。•事件二:土方施工中遇到了间断的阴雨天气,导致施工现场道路泥泞,降低了工作效率。施工单位因此向工程师提出补偿工期5天和费用1万元。•事件三:土方工程完工时经工程师测量的实际工程量为12000立方米,施工单位要求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问题:以上索赔事件是否成立,为什么?第二节仲裁制度一、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评判,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的特点•1、自愿性•2、专业性•3、灵活性•4、保密性•5、快捷性•6、经济性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独立公正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三、仲裁程序•1、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3、开庭和裁决•4、执行第三节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法定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湖动。•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持下进行的•2、民事诉讼的进行应依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3、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二、民事诉讼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三、民事诉讼的程序•1、起诉和受理•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