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工程监理部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总监):2第一章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的要求,坚持总体控制、分项管理、预防为主、重点控制、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控制原则,加大施工质量监理的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特制订本规则。2、施工质量监理必须落实“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本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规范监理人员的质量监理行为,使施工质量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确保施工质量监理的有序、可控。第二章图纸会审制度1、图纸会审包括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两种形式。专业会审一般是通知承包商自行组织,问题汇总后,在综合会审中解决。2、综合图纸会审由总监负责组织,参加单位有业主代表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院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3、综合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整理后参加各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与施工图有同等效力。4、图纸会审提出和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应及时解决。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31、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总规划,也是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之一。2、项目监理组进入施工工地,要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和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直接向施工单位索取)。3、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或网络计划);(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4)工程施工所须主要施工机具,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数量;(5)劳动组织与劳动力动态图;(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7)施工总平面图。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应放在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技术、安全和经济是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三个方面。5、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先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综合审查,审查结果应用书面形式通知设施工、业主等单位。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报审表》作为现场项目监理组织的档案资料保存。第四章旁站监理4现场项目监理部(组)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和相关规范要求,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相适应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应充分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明确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及要求。1、旁站监理基本工作范围:(1)、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2)、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2、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1、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保体系。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旁站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3、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4、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记录可追溯。5、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发生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第五章现场巡视、平行检验1、现场巡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日例行巡视,应做到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经常性、有目的地到现场巡视检查;52、工作内容(1)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2)检查正在施工部位的施工情况,包括:劳动力投入情况、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具设备使用情况、材料进场使用情况;(3)检查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检查工程质量情况:有无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4)检查施工安全情况:现场施工是否满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5)技术方面检查包括:基线、标高、尺寸的复测、抽查;材料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标号等级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要求;操作规程等的要求;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没有施工部位情况,包括:成品保护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基坑施工时附近建筑物沉降情况;停工时检查复工条件;3、巡视办法巡视每日至少两次,一般应作为现场监理每日第一件工作来进行,如与其他工作冲突(如:验收、旁站)则视实际情况调整。4、现场平行检验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做好平行检验。(2)、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单元工程、分项工程报验单等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第六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检验的标准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或6规定执行。2、在本道工序完成之后,下一道工序开始进行之前,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自检记录,队长和单位质检人员检查合格签注意见后,再交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1)隐蔽工程检查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工序,应检查被隐蔽的材料数量、质量、合格证书和复验报告的编号等。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隐蔽。3、工程在隐蔽前,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准隐蔽。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监理工程师未按上述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参加验收,乙方可以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予承认。4、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5、隐蔽工程在签署意见前应查明工程部位和实物工程量、施工材料所用标准及合格与否、混凝土、砂浆、沥青等配合比、操作人员、误差尺寸等,不得简单签署“合格”、“按图纸施工”等字句。6、未按规定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监理人员有权制止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擅自隐蔽的工程,监理人员有权拒绝在记录上签证。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返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7、基础和主体工程完工时,要分别组织中间验收,汇同有关部门对质量等级作出评定意见。7第七章原材料送检制度原材料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原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关,确保投入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及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1、严格遵照国家、江苏省现行规范、规定、条例等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的见证送检。送检由双方共同执行,即由监理单位的送检见证人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共同按要求进行取样并送检;2、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取样品的质量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3、当对材料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均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4、工程中主要的原材及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的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成品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等配合比,应先经有见证送检,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第八章工程变更处理制度1、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业主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而工程变更指由承建商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2、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审核。83、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审查重点在于是否符合现行规程、规定,技术是否可行;对工期有无影响,对工程投资有无影响;与工程合同是否相符;变更的性质(设计错误、施工错误)等。4、重要的变更或涉及经济问题(数额较大)应征得业主的同意。第九章现场工程例会制度1、工程例会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经常性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开工前进行,经常性工地会议在开工后定期召开,每周召开一次。2、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参加人员应包括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有关人员,以及指定的分包商。任务主要是协调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为:(1)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和业主介绍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就如何配合做好监控工作对承包商、业主提出要求;(2)检查承包商和分包的资质;(3)检查施工准备情况;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对是否签发开工令提出结论意见。4、经常性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为:(1)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9(2)检查预测工程进度;(3)检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进展情况;(4)检查通报进场材料及设备情况;(5)检查通报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问题;(6)检查合同执行情况;(7)其它方面。5、对于技术方面和合同管理方面等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专题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6、工程例会上解决的问题和提出待解决的问题均应作出纪要,以便备查,并作为归档资料保存。7、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信息监理工程师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并签收。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1)会议地点和时间;(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所代表的单位;(3)会议参加单位提出的主要问题;10(4)议决事项(包括何人何时执行)。第十章巡回检查制度1、公司以总工程师(或监理部经理)为主,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巡回检查,对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项:(1)进度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2)质量监控情况与存在问题;(3)投资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3、在巡视过程中同时向业主回访,征求业主意见,改进监理工作。4、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公司监理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5、巡回检查应由监理部别做好记录。第十一章建立监理日志制度1、监理日志由监理人员分别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审阅。2、监理日志主要记载内容包括:(1)天气记录;(2)施工部位和内容;(3)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11(4)工程质量情况;(5)施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工程质量问题、材料质量问题等);(6)上级指示及会议决定有关项目;(7)监理机构巡视检验情况。第十二章监理月报制度1.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月报,有关监理人员参加,于当月月底前报送业主和监理公司(存底一份)。2.监理月报包括如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要;(2)本月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评析;(3)本月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评析;(4)本月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评析。(5)本月费用控制情况评析;第十三章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1、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12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理解、掌握、落实情况,达到全面、即时、系统的高度,真正把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3、项目监理部结合工程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4、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每月例行一次集中检查、总结监理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总结记录。5、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时,如发现图纸中有违反《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则向业主方提出监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总承包单位。6、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单位的质保、安保体系文件中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必要时审查程序文件。7、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作业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