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概念归纳:高中政治史常见历史概念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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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历史概念归纳:高中政治史常见历史概念汇集1、分封制:为巩固西周统治,周王朝将子弟、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为诸侯,各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周公、召公受封在鲁、燕,功臣姜子牙受封在齐,商朝旧贵族微子受封在宋。该制度有利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随着实力的变化,诸侯国之间出现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从而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此制度与宗法制紧密结合,适应了西周时期统治的需要。有些文献用“封建制”指代这种“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制度。2、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政治制度。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大宗,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本国则是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也是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这样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按照血缘的亲疏关系决定等级宗法关系。该制度强调“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有利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保证政治权力、土地的再分配,维护了贵族的垄断地位。此制度在很长时间很大范围影响中国的社会结构和民众的日常生活观念。3、汉承秦制:指的是秦朝灭亡后建立的汉王朝继承了前朝的一系列制度。因为秦朝完成中国的第一次统一,开创性确立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统一的多民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汉王朝在秦朝继承上沿袭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皇帝制、丞相为中心的官制等)、郡县制、选官监察制及经济文化民族关系等政策,并在此调整。体现了秦朝的开创性和汉朝的延续性,符合文明传承的特点。4、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法家思想是思想基础,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确立,两汉时期继续发展,隋唐时期逐渐完善,宋元时期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空前强化。始终贯彻两对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趋势是中央(或君主)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地方(或丞相)的权力越来越削弱。这种制度对维护国家民族统一、调节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生产始终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越是到封建社会后期消极面越来越大,成为中国近代落后的主要原因,对中国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5、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分封制的瓦解,一些诸侯国陆续出现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划分形式。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确定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郡是直属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长官叫郡守,县隶属郡,长官县令(长),同级少数民族设道。县级以下有乡、里两地地方基层行政机构,这样形成垂直管理,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建立了官僚政治,改变了分土建邦的分封制的贵族政治,是2中央集权形成过程的主要一环。此制度是地方行政制度划时代的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维护国家统一,历朝沿袭,到元朝时被行省制度进一步完善。6、丞相制:“相”一般指中国古代王朝的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帝王的政治助手,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宰相是泛称,丞相是官职。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开始设立的制度,丞相是三公之一,百官之首,有利于辅佐皇帝,参与决策,分掌行政,保证国家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行,但是从一开始就存在相权一旦过大,威胁君权,造成君相矛盾,政局动荡的弊端。所以该制度历朝官职名称、人数多有变化,权力多有调整,西汉武帝的设立中朝、隋唐的三省、宋朝的一正三副分权,发展到明朝废丞相设殿阁大学士,至此1600年的丞相制度结束。这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官职,其兴废反映君主专制的不断加强。7、唐朝三省六部制: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中央设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尚书省设吏(升迁考察)、户(户籍赋税)、礼(内外礼仪科举考试)、兵(兵器军队)、刑(刑罚处置)、工(工程水利)六部,三省的执行相权一分为三,各部门又相互分工、合作,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同时相互监督、牵制,有利君主专制的加强,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8、中国古代选官制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大体经历了先秦的世官制(贵族世代继承)、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官吏察访推荐中央任命)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分科考试选官),反映选官由血缘到推荐德性才能再到公平考试选拔的标准变化,体现官吏的任免越来越集中到中央皇帝手中,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体现,也体现统治集团治国理政水平素质的提高。9、科举制:开创于隋朝、形成于唐朝的选官制度,以后历朝沿用。是以考试为手段,以成绩为标准,以儒家经典为内容,打击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提高了统治集团的文化素养,有利社会重学风气和公平公正,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后历朝调整,日趋完善,明朝八股取士走向僵化,逐渐成为思想文化专制的工具,晚清政府1905年废除。10、元朝行省制:元代确立的以行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中央设立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地方设立行中书省,行使中书省权力,受中央节制,重大民政呈报中书省,军政呈报枢密院。行省是地方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下设路、府、州、县,没有中央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而且还有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此外中央通过御史台进行监督,通过省官互迁加以控制。元后,我国依然沿用行省设置,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是秦代以来郡县制的发展和完善。11、明朝内阁制:明朝废丞相后虽然达到高度集权的目的,但是政务繁多的弊端显出,为此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明成祖设立内阁制,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3理机构,明宣宗时内阁已有票拟权,到了明神宗时六部全归内阁,由内阁首辅负责,反映内阁官员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如张居正)。此制度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始终不是中央正式机构,始终没有法定地位,皇帝也通过司礼太监加以牵制,避免威胁皇权,所以也是明朝政治日益黑暗的主要原因。12、清朝军机处:为了适应西北军务需要,清朝雍正开始设立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选亲重大臣协办军务,后来又由单纯军务处理逐渐扩大到处理其他政务。该机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主要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参与机要,无决策权,只能跪受笔录、秉承旨意,是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的表现,标志着皇权空前加强。13、西南土司制:为了加强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元代任用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地方长官,称谓土司,允许世袭,但要忠于朝廷,缴纳贡赋。由于土司世袭,容易形成割据势力,不利于中央集权所以从明代开始改土归流,雍正时大规模推行,到乾隆基本完成,改为流官统治,至此西南土司制度结束。反映了中央政权对西南地区集权的加强和有效管辖。14、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工业革命后的自由竞争阶段对亚非拉地区主要采取倾销工业品、掠夺工业原料的方式,称谓商品输出;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主要采取开设工厂、银行贷款、开采矿山、修筑铁路等更高级的方式对亚非拉地区掠夺,称谓资本输出。在近代中国甲午战争以前,西方列强主要采取商品输出,也有资本输出,甲午战争后主要采取资本输出,也没放弃商品输出。反映西方列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的不同的经济掠夺方式。15、门户开放:19世纪末,以德国率先,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掀起瓜分狂潮,已成为世界工业强国的美国由于忙于美西战争,无暇顾及中国来晚了,为了满足美国工商界进入整个中国市场的需要,同时考虑其军事力量还不能与其他列强抗衡,1899年美国向列强提出“承认列强在华势力范围的既得利益,同时要求开放势力范围,使美国也能从中利益均沾”,得到列强不同程度的赞同,缓解了列强在华争夺的矛盾,形成了列强共同宰割中国的局面,标志着美国对华侵略的新阶段,不再追随欧洲列强,更加积极谋求侵略中国的霸主地位。以后又多次提出,随着日本侵略东北建立满洲傀儡政权,该政策不复存在。16、《天朝田亩制度》:1853年随着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制定并颁布以解决土地问题为执行的革命纲领,主要涉及土地分配和产品分配两个方面,企图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的理想社会。反映了农民阶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是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但是这种绝对平均主义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违背社会发展的潮流,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行过。该纲领可以调动农民革命的积极性,但是却不能调动生产的积极性,反映了农民阶级的局限性。417、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引起中国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以国共二次合作为基础,工农商学兵各界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抗日团体、社会各阶层爱国人士和海外侨胞共同参加的全民族抗击日本侵略的统一战线。1937年9月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布中共中央提交的国共合作宣言标志该战线的正式建立,它保证了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是抗日战争胜利的最主要原因。18、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国民党组织军队主要在正面直接抵抗日本的侵略进攻,淞沪会战、太原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等消耗了日本大量有生力量,粉粹了日本速战灭亡中国的计划,但未能阻止有优势敌人的进攻,使抗日战争转入战略相持阶段。共产党则主要挺进敌后,开辟一系列敌后抗日根据地,将敌人的后方变成抗日的前方,牵制和打击日军,形成敌后战场,有力的配合了正面战场,特别是相持阶段后,敌后战场逐渐发展为抗日战争的主要战场。二者遥相呼应,相互配合,推动了抗日形势的好转。19、新政和预备立宪:20世纪初,封建统治危机和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迫于内外压力,晚清政府1901年宣布新政,采取奖励实业、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和编练新军等措施;1906-1911年有逐步推进“预备立宪”,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最后产生的内阁以满族为主,完全是皇族内阁,一场企图维护专制的骗局,举国失望,故没能挽救统治,辛亥革命的爆发宣告事实结束。但是客观上有利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利中国近代化。20、《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为了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此法案。约法规定强调主权在民、否定君主专制;规定自由平等原则,否定封建等级;体现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实行责任内阁制。这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是近代中国民主化的一座丰碑,也是辛亥革命的最主要成果。21、革命统一战线:1924-1927年国民大革命期间,以国共一次合作为基础,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共同参加的反帝反封的寻求国家统一的的统一战线,推动了国民革命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1924年初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该统一战线的正式建立。22、土地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时期,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有了保障,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有力的巩固了革命根据地,这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农民阶级是革命的同盟军,农民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调动了农民革命的积极性就保证了民主革命的胜利”的具体实施,与解放战争的“土地改革”相区别。5土地改革:1947年中国共产党举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决定在解放区进行的土地运动。没收地主的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经过一年多的斗争,解放区一亿多农民分到土地,极大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力的推动解放战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又进一步推广到更多解放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至此在全国范围基本上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23、《共同纲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纲领文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国体)是“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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