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8/20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二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三第三节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一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22019/8/20帮助大学生从整体上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整体框架,以及公民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第二节我国实体法律制度第三节我国程序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的国家机构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补充问题宪法概念:所谓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5宪法本质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特征)6教材P20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内容上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效力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其他法律1/2以上多数通过即可;宪法2/3以上多数通过宪法本质之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首先,宪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这是宪法的阶级性。其次,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宪法内容的变化。78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而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了对比不可能一成不变,这种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在宪法内容上会有所体现。阶级力量的变化会有三种不同的结果:9第一、宪法历史类型的更替。当被统治阶级的力量强大到足以推翻统治阶级的统治,并在实际上已经推翻了统治阶级的统治时,国家政权发生本质变化,宪法内容也会发生本质变化,从而引起宪法类型的变更。如中国便是如此。随着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国民党政府的反动宪法被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取代。10第二、同一历史类型的国家的宪法变更。在同一历史类型的国家里,各自的阶级力量不同,宪法的内容上就体现出不同。例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取得了政治上或经济上的优势,但由于革命的软弱和不彻底,以及英国封建势力仍拥有相当的力量,封建贵族的爵位和特权被保留下来。英国宪法正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妥协。11第三、同一历史类型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宪法内容也会发生变化。如法国自1791年颁布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时起,到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问世的八十多年间,阶级斗争十分激烈,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以及资产阶级内部各帮派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在此期间,法国颁布的十多部宪法,每部都反映了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本质之三: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确认和保障封建社会后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产阶级为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反封建斗争,举起了民主、自由的旗帜,以资产阶级的“人权”“民主”和“分权”等来对抗封建主阶级的“神权”“君权”和“专权”,以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来对抗封建奴役和特权。1213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为了巩固胜利成果,就有必要制定一种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把在革命斗争中取得的民主制度固定下来,并加以保障。这种法律就是宪法。名人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它和民主的关系密切,可以说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而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没有民主,也就没有宪法。近代意义上的宪法的产生有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根源。1415宪政之母——英国(英国是宪法的发源地);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法国也比较早地制定了宪法——1791年。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18年第五次全俄苏维埃大会通过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1、宪法性文件——共同纲领的制定。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胜利,为了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迫切需要一部具有根本性质的法律,使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所遵循。但当时新中国还未成立,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条件不够成熟。于是,在1949年9月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6172、1954年宪法:新中国成立后的5年,全国个方面的情形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需要一部宪法来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宪法草案。我国宪政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诞生了。后又有1975年、1978年、1982年宪法。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以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划分)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划分)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划分)1819宪法分类以有无统一法典形式划分以有无严格制宪、修宪程序划分以制定机关划分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内容见下课件英国20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如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和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当新兴的资产阶级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推翻君主统治,而封建君主也不能实行绝对专制统治的情况下,协定宪法也就成为必然。如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就是英王约翰在贵族、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强大压力下签署的;法国1830年宪法也是国会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它强调人民主权。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宪法的特征(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本原则21(一)宪法的特征22教材P20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内容上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效力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的效力最高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其他法律1/2以上多数通过即可;宪法2/3以上多数通过法律效力冲突的解决原则23可能存在的冲突情形地位(效力)不同法律之间制定时间不同法律之间解决问题不同法律之间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42、基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252019/8/20(一)国家性质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二)政权组织形式(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国家结构形式(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六)基本经济制度26(一)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简称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两点:民主和专政。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1、政权组织形式含义: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简称政体,是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形式。2、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7(二)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途径和最高形式,其优越性体现在:1、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2、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3、保障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4、有利于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8教材:208页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会议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在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29(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会议教材:209-21030宪法序言明确指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继续存在和发展。31(四)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团结、平等、共同发展的基本政治制度。宪法第4条第3款: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32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2、特别行政区制度教材:210-3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城乡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项政治制度。它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极大地调动了其积极性。33(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4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照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节、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巴黎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国家对待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不同。35保障,巩固和发展保护,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保护,实行鼓励、指导和帮助主导力量必要补充(六)基本经济制度36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8条第3款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公民的含义;(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37(一)公民的含义“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国民的含义相当。注意和人民的区别。38(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可能把公民的一切权利都规定进去,而只能规定最主要、最基本而又是公民不可缺少的权利。39(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0(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人格、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财产劳动、休息、社会物质帮助);(7)文化教育权;(8)特定主体权。(1)平等权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41(2)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