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总体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文件(正式招标文件以设计发标为准)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03年10月20日2第一部分方案征集任务书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总体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方案征集任务书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于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全国已批复的十二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它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西南部。1993年度假区委托大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1995年7月该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批复中明确度假区总体构思以“太湖山水、古吴文化、桥岛风光、田园野趣、美食度假、游乐世界”为特色,以旅游、度假、观光、休闲、运动、康复、娱乐为主要内容的人间游乐天堂。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度假区已初具规模,陆续建成了太湖明珠水上乐园、太湖大桥、明珠酒店、太湖之星等旅游观光设施。2002年由于区划调整,光福、西山两镇纳入度假区管理,其行政区范围扩大到160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如绕城高速的建设、轻轨线网规划都使升格扩容的度假区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太湖地区生态环境、人文资源和4风景资源的保护,形成优美的城市景观,促进环太湖旅游产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度假区中心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及城市设计,现对该项目进行方案征集。1.规划名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总体规划调整及城市设计2.规划范围:中心区规划范围:东起胥口镇,西至渔洋山太湖边,南至长沙岛,北依塘河,蒋墩一线为界。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地形图。3.规划依据:《苏州市总体规划(1996-2010)》、《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1993年版、《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苏州市旅游规划》2002年版、《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0年版、《苏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2年版、4.规划要求:4.1从长三角及全市范围研究入手,在保护好度假区中心区的生态环境、生物资源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5源的基础上,确定中心区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总体布局。4.2对度假区的风景和旅游资源进行评价,对旅游市场进行分析预测和定位,确定旅游业发展的战略,完善服务设施,促进旅游的发展。4.3合理确定各规划的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提出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化率等)。4.4处理好自然风景资源保护与度假区开发建设的关系,以及自然山水与人工建筑的空间关系。4.5规划应着重于空间形态的研究,提出拟建或需改造的建筑体量、造型与建筑群布局等空间意向。5.规划成果要求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A3文件)20套;大图(A0图)一套;电子文件一套;带语音的汇报电子文件一套四部分组成。5.1总体规划文本和说明书(1)背景分析(2)风景和旅游资源评价(3)旅游市场分析和预测6(4)规划依据、构思、功能分区、结构与布局等(5)土地利用和空间形态说明(6)旅游设施、旅游路线、旅游项目策划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2规划图纸及模型(以A0图幅准,比例仅供参考)(1)地区与城市的关系图(2)现状分析图1:5000(3)功能布局结构图1:5000(4)用地现状图1:5000(5)用地规划图1:5000(6)空间形态意象图(7)景源评价图(8)风景保护培育规划图1:5000(9)旅游设施配套规划图1:5000(10)旅游路线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1:5000(11)各地块指标控制图1:5000(12)城市设计导则(13)总体鸟瞰图及局部透视图(14)其它设计者认为需要的图纸5.3成果电子文件7包括全部的文件、大图的电子文件和cad文件。5.4汇报电子文件能够全面介绍规划方案的带语音的汇报文件,时间20分钟(*.PPT/*.PPS/*.AVI/*.MPEG等通用的汇报电子文件)。6.规划时间安排:6.1方案征集时间:2个月,(以苏州规划局发出正式邀请函的时间为方案开始时间)6.2方案优化调整时间:1个半月7.组织方式7.1苏州市规划局组织3-4家规划设计单位参加规划方案征集。统一提供方案征集文件和地形图电子文件,进行现场踏勘、情况介绍、答疑。7.2苏州市规划局对规划方案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要求规划方案文件符合任务书要求,做到内容完整齐全。规划文本、图纸等不得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或其它任何标记,按规定时间送达苏州规划局,否则将不予评选。7.3苏州市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评选,并选出优秀方案一名,优秀方案获人民币150万元奖,其余方案各获人民币30万元奖金。87.4获优秀方案的编制单位在评审后,先获得人民币30万元,其余费用将在方案优化调整完成后再支付。7.5获优秀方案的编制单位获得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规划设计权。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费用预算约300万。八、联系方式:地址:苏州市十全街281号苏州市规划局邮政编码:215002传真:0512—65241992联系电话、联系人:刘榆:0512-652179059第二部分方案征集须知10方案征集须知1、委托方本次方案征集的委托方为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受托方本次方案征集的受托方将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后确定3-4家编制单位。3、注意事项3.1要求参加投标的编制单位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国外投标单位则应与国内甲级城市规划设计院水平相当。3.2编制单位只能报送一个规划方案。3.3编制单位必须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严加保密,并在提交方案时一并归还委托方。3.4编制单位自行负责其文件的寄送以及在运送途中的保险,直至送达苏州市规划局。3.5设计费中包含受托方现场调查、收集资料、递交成果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税费由受托方负责承担。3.6编制单位不得在成果文件上加注任何非设计内容的记号,并将其放入密封信封,封条加盖公章,按时送达。113.7文件一律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按中国国家标准规范编制。3.8委托方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编制单位提供的文件,并对提交的方案组织展览或出版发行。稍后,在指明设计主题和委托方的情况下,编制单位也可出版发行设计文件。3.9有关文件的争议与仲裁,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诉讼、仲裁地为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