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研究作者:朱丰慧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方逸君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研究2007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部分之一,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起构成保险中介市场的三大支柱。我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北京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正式成立于2000年6月,至此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正式宣告进入保险市场。保险经纪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已经经过了6年多的成长历程,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得到了实务界与学术界的关注,并开始日趋走向成熟。保险经纪行业在我国属于新生行业,近年通过学界的不断努力,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在立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与保险代理人经济制度而言,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还明显不足,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有必要在认清我国保险经纪实务与现状的基础上对保险经纪人制度做系统的法理研究,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为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发展提出一些思考,以期能让保险经纪人更为人所知,促进我国保险经纪人行业的发展。本论文分为六部分。第一章是保险经纪人概论,为保险经纪人的一般理论,将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发展、现状以及分类作了深刻和全面的介绍。第二章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理论性分析,从保险经纪人的市场价值入手,深入分析保险经纪人的社会功能和法律功能。分析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建构的法理基础以及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价值选择。第三章重点对保险经纪人法律地位作出详尽的研究分析。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特殊的业务内容,我国法律上对其定位的不确定,法律制度上的偏颇使得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一直是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中争议的焦点。保险经纪人是我国从国外保险市场中借鉴的概念,在英美法系中,代理人中包括经纪人,而作为大陆法系的我国在代理制度中却没有这个概念,因此,要对其准确定位不能照搬国外的制度,而应该结合我国保险经纪人实务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作出法律地位界定。笔者认为可将保险经纪人定义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接受投保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中介服务并收取佣金或为投保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单位。第四章保险经纪人主体法律制度研究从保险经纪人的从业资格制度、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变更中止制度以及保险经纪人权利义务。保险经纪人权利义务是本章内容的重点,首先分别讨论保险经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其次在此基础上探讨当前在我国保险经纪实务中存在却还未归入我国保险经纪法律制度的其他特殊权利和义务,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设置新的权利细化我国现行保险经纪人法律义务。第五章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介绍了国外保险经纪监管制度的概况以及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概况和现状。制定合适的保险经纪监管制度对促进和规范保险经纪行业至关重要,因此,各国均根据各自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程度制定不同的保险经纪法律法规,以期对保险经纪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笔者通过对比国外的成熟经验,提出我国保险经纪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提出自己关于完善和发展我国保险经纪法律制度的建议对策。2.学位论文刘华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制的完善2001该文除绪论、结束语和参考文献外共分四章.第一章概括介绍了保险经纪人的基本内涵,包括保险经纪人的概念、种类及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保险经纪人的运作及其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世界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历史和现状,以及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现状,从而在整体上认识保险经纪人这种中介形式并强调在中国建立和发展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章着重分析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包括监管法律制度确立的必要性,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系,以及监管的原则和模式等方面,从理论层面揭示出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性.第三章重点通过运用比较法的方法,对各国(主要是英国,美国和日本三国)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从而分析总结各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可供借鉴的经验.第四章通过中外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中国现行相关立法的问题与不足,然后联系中国国情,针对现今保险经纪人监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利用总结的经验,得出中国应如何完善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若干思考,以推动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3.学位论文林江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研究2007本论文将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才刚刚起步,很多方面都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成熟经验,因此要想深入探讨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建设,就一定要在国际背景下去研究。笔者力图结合英美等保险经纪发达国家有关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和判例,借鉴其先进和成熟的经验,基于我国《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进行较综合的分析研究,阐明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并试提出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和构想。全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从经纪人的概念入手,追溯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并结合现实探讨我国建立保险经纪制度的必要性。目的在于加深对保险经纪人基本概念以及文章写作背景的了解。同时还对我国保险经纪制度与其他国家保险经纪制度的异同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章简要介绍了实践中存在的两种保险经纪合同,探讨了保险经纪合同的相关法律关系以及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分析了我国保险经纪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三章分三部分讨论了保险经纪人监管的问题。第一部分对不同国家的保险经纪人监管制度进行比较,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实践可以借鉴其精华。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第三部分对我于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立法建议。本文研究的意图在于通过对保险经纪人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来构建系统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并对我国相关立法提出建议。4.学位论文郑春贤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2003该论文从分析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入手,通过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具体构想.该论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内涵,分析其与保险代理人的联系和区别.阐述其在保险市场中的法律地位、特征和作用.第二章通过对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台湾、香港)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制度、资格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探索这些国家和地区保险经纪人制度比较完善的原因,总结其先进经验以供借鉴.第三章通过回顾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历史发展,评述中国保险经纪人发展的现状及原因,找出中国保险经纪人的国际差距.同时,用长远的、发展的和战略的眼光看待中国保险经纪人,坚信只要坚持走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中国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前景是乐观的.第四章通过横向比较,联系中国实际,从而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保险经纪监管制度;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促使保险条款及费率市场化;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保险经纪人实行科学的资格等级、判别佣金制度;完善对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管理.5.学位论文王宏娟有关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研究2004该论文将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基于中国《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英美等保险经纪发达国家有关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和判例,探讨了中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从经纪人的概念入手,追溯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并结合现实探讨中国建立保险经纪制度的必要性.目的在于加深对保险经纪人基本概念以及文章写作背景的了解.同时还对中国保险经纪制度与其他国家保险经纪制度的异同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章为该文主体,探讨了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认为保险经纪人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除了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保险经纪人也受《代理法》的规范.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对保险经纪人还有特殊规定,与大陆法系的规定有所不同.中国属大陆法系国家,作者认为保险经纪人在中国是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受托人.该章以此为基点展开论述.此外,还论述了较为特殊的双重代理、再保险经纪人等有关问题.第三章简要介绍了实践中存在的两种保险经纪合同.保险经纪人开展业务时,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签订保险经纪合同来约定,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不同,其法律特征也就有所区别.该章使用了很大篇幅来阐述保险经纪人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承担责任的性质等问题.第四章分四节讨论了保险经纪人监管的问题.第一节对不同国家的保险经纪监管制度进行比较,中国保险经纪监管的实践可以借鉴其精华.第二节分析了中国保险经纪监管的法律依据,着重讨论如何完善《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并提出了立法建议.第三节对于监管原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节阐述保险经纪人的刑事及行政责任.该文研究的意图在于通过对保险经纪人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来构建系统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并对中国相关立法提出修改建议.这些建议散见在各章节和结论中.6.学位论文李康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研究2005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了保险经纪人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对健全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有所帮助。文章介绍了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以及保险经纪人的分类和作用;阐明了保险业发达国家和我国的保险经纪人的定义、内涵,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不同视角对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探究;评述了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原因;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台湾地区保险经纪人的监管依据、资格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进行分析比较,总结了其先进经验,并对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7.学位论文徐剑锋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研究2000该文根据中国《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英美德等保险经纪业发达国家的有关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和判例,探讨了中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保险经纪人概述,简要介绍了保险经纪人的定义、分类、起源、发展、作用及其业务运作,为后文具体论述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一宏观上的介绍和铺垫.第二章为该文主要内容,主要从私法的角度论述了中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与投保人、保险人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责任等.第三章则论述了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共分两节.第一章是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概要介绍,主要介绍了为什么监管、监管的模式有哪些、监管的历史及现状,包括各国目前对保险经纪人监管制度的简要介绍.第二节论述中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制度,是该章的主要内容.在上述论述中,该文还就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保险经纪人的规定的若干明显不完善之处,结合国外的有关立法例,提出了修正建议,如立法上应明确赋予保险经纪人以保单留置权;应将《保险法》125条保险经纪人的赔偿责任的对象扩及于保险合同受益人,以维护受益人权益.最后一章则表达了作者个人对目前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发展的一点浅鄙想法.8.学位论文廖仕梅论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2002作为保险中介人之一的保险经纪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有关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研究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在立法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的来说,其理论研究仍不能满足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本论文从分析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入手,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为完善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为保险理论界全方位研究保险中介制度开拓视野,为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保险中介人士自觉规范保险市场行为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本论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内涵,分析其与其他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的联系和区别。阐述其在保险市场中的法律地位、作用。第二章通过对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台湾、香港)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制度、资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