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公用事业管制革新与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姓名:张家礼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竞争法指导教师:徐士英20050423我国公用事业管制革新与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作者:张家礼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张玉玺公用事业民营化法律规制问题研究2004公用事业民营化是指在具有自然垄断性和需管制性的电力、电信、供水、铁路、燃气、邮政等公用事业领域,改变原有国有国营的格局,允许民间资本的进入.在这一过程中,核心问题是破除垄断和引入竞争.所以,构建具有约束和激励功能的法律制度对公用事业民营化进行规制是必要的.从市场规制法的角度出发,在对国际上公用事业领域管制理论的演进和反垄断法对这一领域的规制经验的审视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该文认为应该针对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垄断与竞争构建对其的法律规制模式.这一模式包括:一,政府对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管制,激励性的制度管制是基本目标;二,反垄断法对公用事业领域的普遍适用,以限制垄断并维护竞争;三,发挥立法监督机制、诉讼机制等机制的作用对管制机构的权力集束进行制衡,以矫正管制无效率行为,使整个规制趋于良性.这一法律规制模式的目的在于发挥市场规制性法律制度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来规范中国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垄断与竞争,以实现这一领域的市场化竞争.2.学位论文李胜公用事业民营化管制若干问题研究2005本文在透彻分析公用事业经济学特性和民营化起因的基础上,借鉴一般产业管制理论,对管制过程中的三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初步构筑了公用事业民营化管制的大致框架。第一,对进入和退出管制的宏、微观环境进行了深入地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第二,详细分析、对比了常用的公用事业价格制定方法,提出了公用事业价格管制的政策构想;第三,建立了公用事业民营化寻租行为研究模型,提出了减少寻租行为的对策。3.学位论文吕巨霞电力产业的垄断与管制放松研究2005如何控制自然垄断行为,一直是经济学家、政治家和政府机构关注的要点。从自然垄断的经济特性来看,一方面垄断带来规模经济和联合生产的协调-整合效益,另一方面,不受管制的自然垄断企业,会因寻求垄断利润而导致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因此,古典的公用事业理论认为,出于经济因素(自然垄断性)和社会因素(外部性和服务的必需性)的考虑,电力、自来水、电信等网络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应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以维护公众的利益。然而,在最近的20多年里,传统的自然垄断-管制理论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1、如何定义自然垄断,即判断一个产业或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的标准是什么?在这里,成本的次可加性替代规模经济成为判断自然垄断更准确的标准。自然垄断在理论上的范围被扩大了,依据其垄断强度被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自然垄断理论的新发展与鲍莫尔等人提出的“可竞争”理论相结合,使政府管制不再是自然而然的行为,而是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2、如果一个产业某一业务领域具有强自然垄断性,那么是否意味着整个产业都是天然的自然垄断产业昵?电力业是网络公用事业,依靠固定网络向广阔的市场提供基础性服务。传统理论认为整个电力业都具有自然垄断性。因此,近100年来,电力业一直是一个完全由政府特许经营的垄断性产业。而新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数据表明,虽然电力网络系统存在着强自然垄断性,但依附于网络之上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却具有可竞争性。世界银行对电力业各环节的竞争潜力和可市场化程度进行了研究,论证了电力产业垂直分离在理论上存在的可行性以及重新设计管制框架的可能性。3、如果自然垄断产业的范围经济效益依然存在,那么现行的管制模式是否就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管制模式改革的唯一标准是管制改革是否会带来产业绩效长远的增长前景。新的理论指出,传统自然垄断-管制理论的缺陷是对竞争力量的忽视,同时在分析方法上理想化地采用了规范的分析方法即只是分析政府应当怎样做,而缺乏对政府管制效率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提出,如果产业绩效的实证分析表明管制是低效率的,那么就有公众利益动机推动管制的改革。理论思潮变迁的结果直接导致了各国电力管制的改革,即通过构建发电领域的竞争性市场以实现对电力业管制或国家所有制(由国有化的企业对电力业进行纵向一体化的垄断经营)的替代,例如英国和巴西对电力业的私有化,美国电力业管制放松,挪威电力业的部分改革。英国撒切尔政府的改革政策提供了对国有垄断电力企业私有化的先例,而美国的电力改革则使人们深刻体会到竞争性电力市场的运行机制。这激起了人们对电力产业结构重组和管制放松的研究兴趣。受英美等国电力业市场化改革巨大成就的影响,中国电力业的管制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但问题是,如何将世界各国电力领域已有的改革模式与中国电力业的改革相融合,寻求一个最佳的模式。事实上,可能并不存在一个最优选择,只有次优决策。因为分析表明,电力产业管制放松的各种代表模式都在不同的方面具有优势和缺陷。由电力业各环节的自然垄断性和竞争性所决定的垄断力量和竞争力量的争夺将一直贯穿在电力管制的改革之中。垄断、管制放松与再管制将形成一个永不停息的循环,这是推动管制体制演进的根本动力。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回答为什么要进行电力管制放松以及提供中国电力业管制放松的政策建议。论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分析为什么要进行管制放松,从理论思潮演进的角度研究电力业传统管制的理论误区,构建管制放松的理论基础,然后以传统管制模式下电力产业绩效为切入点分析电力业管制放松的公众利益所在。在上述基础上,提出管制放松的目标选择与模式,回答如何进行管制改革并以英美等国改革的实证数据为支持,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势和缺陷。进而,讨论以建立竞争性发电市场为核心的电力管制改革模式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最后提出本文对中国电力业管制放松的思考和展望。4.期刊论文魏晓雁公用事业企业盈余管理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8,(5)本文在分析盈余管理动因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用事业特点,分析转型期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及动机,认为在我国特定管制模式下,被管制者(公用事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存在围绕价格和补贴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最后,以两家不同所有权结构的公交企业为例对本文理论分析得出的观点进行了实证.5.学位论文李泳绮珠江三角洲城市自来水行业管制政策研究2007自来水行业属于城市公用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的基础性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珠三角城市自来水行业面临着水资源出现紧张、用水量大、自来水供给呈现危机;供水管理效率低下、政府管制不力等问题,迫切地需要进行更大的发展和革新。目前珠三角落后的政府自来水行业管制体系已经与快速变化和发展的社会之间出现矛盾,如果问题得不到重视和有效解决,珠三角自来水行业将成为制约珠三角进一步经济成长和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公用事业的政府管制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不少学者都作了理论的介绍,但大多数只停留在理论介绍的层面,少数以某一特定行业为研究对象的研究都集中在电信、电力行业。以自来水行业,特别是以珠三角城市的自来水行业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还没有出现。本文将突破自来水行业研究局限于自然资源以及工程科学的角度,从公共政策角度、以政府管制政策为重点,探索出一条管制理论应用于在中国的公共产品上的新路径:在科学地分析我国特有的现状及借鉴外国的管制经验后,笔者认为应该在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水源保持、危机预警等方面加强政府管理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准入资格、经营管理、融资等方面政府则应该淡化角色。本文以珠三角城市自来水行业为研究对象提出相关的管制思路,体现出研究视角的多元性。笔者兼具法律与行政管理两个专业背景,在研究进特别注意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管制政策建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可移植性,对解决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来水行业政府管制改革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并对全国其它地区的自来水政府管制改革有现实借鉴意义。6.学位论文张玫论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政府管制2006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长期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公用事业发展进入“瓶颈”。政府财政资金短缺、企业内部由于缺乏竞争而带来的低效促使公用事业开始进行民营化改革。公用事业民营化必然要求完善的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做后盾。然我国现有的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表现在:首先,缺乏统一的公用事业法律规范,行业立法明显不足;其次,欠缺独立的管制机构;第三,缺少完善的管制程序和通畅的救济渠道。这表明既有的政府管制体制已不能适应公用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亟需重新整合和完善。本文从现实入手,详细分析了我国现有公用事业政府管制法律体制的现状。笔者针对这些现状所表现出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公用事业政府管制法律制度的构想,并试从立法、管制机构、管制程序、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论述。文章除绪论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管制的基本概念及必要性”。详细介绍了本文关键词“公用事业”、“民营化”及“政府管制”的内涵并分析了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只有需要政府管制,才有必要去完善其制度。该部分是全文论述的前提和基础。第二部分,“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管制的国外经验及启示”。笔者选择最早开展民营化实践的英国、公用事业管制理论的发源地美国以及与中国同为经济转轨国家的俄罗斯作为介绍对象,着重阐述了这三个国家在公用事业改革过程中政府管制制度的典型特征,并总结出其较为成熟的经验以供参考。第三部分,“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管制的现状”。详细剖析了我国既有政府管制体制的现状,为构建新的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构建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管制法律制度”,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笔者从立法、管制机构、管制程序、救济途径等方面对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的政府管制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阐述。7.学位论文李丽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政府管制的变革2004中国市政公用行业长期受市政公用行业是公益事业,应该由政府统包观念的束缚,造成投融资渠道不畅通,设施能力不够,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可称得上是市场经济的最后一块垄断行业.而市场化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唯一出路所在.但公用事业向市场化的转轨,不单纯是投入方式的变化,即由过去政府的单一投入变为政府、社会多元投入,也是一场市场与管制、企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博弈.因此,为有效推进改革进程,开拓公用事业的边疆,政府管制的变革势在必行.本文首先介绍了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管制变革的宏观背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理性定位政府管制,是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所在.反思了中国现阶段公用事业传统政府管制存在的弊端,政府管制不能不要,不能不改;管制必须变革,其方向是建构激励性管制.从组织行为学的激励理论、行政法学的平衡论、经济学的自然垄断管制理论提出我国公用事业政府管制变革的方向是激励性管制,分析了激励性管制的基本结构和行为模式.最后通过对深圳市公用事业改革和长沙市公交改革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三个结论:建构激励性管制是重构政企关系的关键;中国公用事业激励性管制正处于萌芽状态;对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激励性管制需要全面法制化.8.学位论文刘凌中国电力产业的重组和管制2004在上个世纪最后20年,政府管制经历了重大变化,放松管制成为世界性的主流趋势。推行经济自由主义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职能成为新的时尚,发挥市场的作用成为20世纪最后20年的时代主题。在传统的实行严格进入和价格管制的网络型公用事业,也开始实行放松管制。电力,自来水,铁路,固定电话,煤气是网络型公用事业。网络型公用事业是一种需要固定网络来传输服务的基础设施产业。其突出的特点是,垂直一体化,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沉淀成本。公用事业的网络具有自然垄断特征。传统理论认为,从自然垄断的经济特性来看,一方面垄断带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效益,另一方面不受管制的自然垄断企业,会因寻求垄断利润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在自然垄断产业应该实行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然而随着理论的进步和实践的推动,使得人们重新认识了自然垄断,并且对政府对自然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