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剖视图教学目的:掌握全剖、半剖、局部剖、阶梯剖切、旋转剖切和复合剖切的表达方法及剖视图的标注方法。教学重点:各种剖切方法的绘制方法及正确标注。教学难点:半剖视、局部剖视、阶梯剖视、旋转剖视和复合剖视图的表达方法及标注方法。6.2剖视图用视图表达机件时,机件中不可见的结构形状都用细虚线表示。如果机件的内部结构比较复杂,视图中的细虚线较多,就会使图形不够清晰,既不便于画图、看图,也不便于标注尺寸。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标准(GB/T17452—1998和GB/T4458.6—2002)规定了剖视图的基本画法。6.2.1剖视图的基本概念和画法1.剖视图剖切物体的假想平面或曲面称为剖切面。假想用剖切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如图6-10所示)。剖视图用于表达机件的内部结构形状。图6-10剖视的概念6.2剖视图比较图6-11中的视图与剖视图,由于图6-11(b)中的主视图采取了剖视图,视图中不可见的部分变为可见,原有的细虚线变成了实线,加上剖面线的作用,使图形具有层次感。而主视图中后部的细虚线予以省略,从而使图形显得更加清晰。图6-11视图与剖视图的比较6.2剖视图2.剖视图的画法(1)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使剖切后的结构投影反映被剖切部分真实形状。(2)当机件被剖切后,除了取剖视的视图外,其余视图应按完整机件画出(如图6-12所示)。图6-12俯视图不可只画一半6.2剖视图(3)在绘制剖视图时,通常在机件的剖面区域画出剖面符号,以区别剖面区域与非剖面区域。表6-1为各种材料的剖面符号。表6-1材料的剖面符号(GB/T4457.5—1984)6.2剖视图国家标准规定,表示金属材料的剖面区域,采用通用的剖面线,即以适当角度的细实线绘制,最好与主要轮廓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如图6-13所示。图6-13剖面线的角度当图形的主要轮廓与水平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也可与水平成30°或60°,其倾斜方向仍与其他图形的剖面线一致,如图6-14所示。应注意:同一物体的各个剖面区域,其剖面线的画法应一致—间距相等、方向相同。不同物体的剖面区域,其剖面线应加以区分。6.2剖视图(4)当剖视图中不可见的结构形状在其他视图中已表达清楚时,在剖视图中其细虚线可省略不画。如图6-14主视图中上、下突缘的后部在剖视图中为不可见,故细虚线予以省略。对尚未表达清楚的结构形状,也可用细虚线表达,如图6-15所示,左视图中画出的少量细虚线,既不影响剖视图的清晰,还可减少一个视图。(5)不可漏画可见的轮廓线,在剖切面后面的可见轮廓线,全部用粗实线画出。图6-14特殊角度的剖面线画法图6-15剖视图中必要的细虚线要画出6.2剖视图6.2.2剖切面的种类由于机件内部结构形状多种多样,故剖切面的选择也不尽相同。首先,在图形中剖切面可以是平面或曲面,其位置用剖切符号表示。即在剖切面的起讫和转折处画上短画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并在短画粗实线的两端外侧用箭头指明剖切后的投射方向,如图6-14所示。其次,根据剖切面的数量和组合形式的不同,剖切面又分为单一剖切面、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两相交的剖切平面、组合剖切平面等。1.单一剖切面(1)单一剖切平面单一剖切平面可以是平行于某一基本投影面的平面,如图6-14和图6-15所示。也可以是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斜剖切面),用来表达机件上倾斜部分的内部结构形状,其配置和标注方法通常如图6-16所示。必要时,允许将斜剖视图旋转配置,但必须在剖视图上方标注出旋转符号,如图6-17所示。6.2剖视图图6-16用单一斜剖切平面获得的剖视图(1)图6-17用单一斜剖切平面获得的剖视图(2)6.2剖视图(2)单一剖切柱面为了准确表达处于圆周上分布的某些结构,有时采用柱面剖切。画这种剖视图时,常采用展开画法,并仅画出剖面展开图,剖切平面后面的有关结构省略不画,如图6-18所示。图6-18用单一剖切柱面获得的剖视图6.2剖视图2.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也称为阶梯剖),如图6-19(a)所示。图6-19平行平面剖切的剖视图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需将各平等剖切平面用粗短一国两制连接来。各剖切平面的连接处必须为直角,并且要使表达的内容不相互遮挡,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的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如图6-19(b)所示。6.2剖视图画剖视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正确选择剖切平面的位置,图形中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2)因为剖切是假想的,所以设想将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平移到同一位置后,再进行投影。此时,不应画出剖切平面连接处的交线,如图6-20(a)所示。(3)为清晰起见,各剖切平面的连接处不应重合在图形的实线或细虚线上,如图6-20(b)所示。图6-20画阶梯剖视图时出现的正确及错误画法6.2剖视图3.几个相交的剖切面(交线垂直于某一投影面)用几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开机件(也称为旋转剖)。剖切面可以是平面,也可以是柱面。图6-21为两个相交的平面剖切,其交线垂直于侧立投影面。图6-21相交平面剖切的剖视图6.2剖视图画剖视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旋转剖视图是先假想按剖切位置剖开机件,然后将剖开后所显示的结构及其有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后再进行投射,以反映被剖切部分结构的真实形状。采用这种“先剖切后旋转”的方法画出的剖视图,有些部分的投影图形往往会被伸长,但却反映了机件被剖切部分的真实形状,如图6-22(a)所示。否则,若采取“先旋转后剖切”的方法,就会出现剖切位置的标注与实际剖切位置不一致的矛盾,如图6-22(b)所示,是错误画法。图6-22与被剖结构一同旋转的剖视图6.2剖视图用几种剖切面组合使用将机件剖开(也称复合剖),如图6-23所示。复合剖可以用展开画法绘制,对于展开绘制剖视图,在剖视图的上方应标注“×—×展开”(×为大写拉丁字母),如图6-24所示。图6-23复合剖图6-24剖视图的展开画法6.2剖视图(2)在旋转剖视图中,剖切平面后与所表达的结构关系不太密切的其他结构一般仍按原来的位置投射,如图6-25中的凸台。图6-25有关结构的规定画法6.2剖视图(3)如果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应将此部分按不剖绘制,如图6-26中的臂板。图6-26不完整要素的规定画法6.2剖视图6.2.3剖视图的种类剖视图可分为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和局部剖视图三种。1.全剖视图用剖切面将机件完全剖开所得的剖视图称为全剖视图。如图6-11、图6-12和图6-19等所示。当机件外形比较简单或外形已在其他视图上表达清楚,内部状比较复杂时,常用全剖视图表达机件的内部形状。2.半剖视图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以对称平面为界,用剖切面剖开机件的一半所得的剖视图称为半剖视图。6.2剖视图半剖视图能在一个图形中同时反映机件的内部形状和外部形状,故主要用于内、外结构形状都需要表达的对称机件,如图6-27所示。图6-27半剖视图6.2剖视图对于形状接近于对称的机件且不对称的部分已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画成半剖视图,以便将机件的内外结构形状简明地表达出来,如图6-28所示。画半剖视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图中剖与不剖两部分应以细点画线为界;(2)机件的内部结构如果已在剖开部分的图中表达清楚,则在未剖开部分的图中不再画细虚线。图6-28基本对称机件的半剖视图6.2剖视图3.局部剖视图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称为局部剖视图,如图6-29所示。局部剖视图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兼顾内、外结构的表达方法,且不受条件限制,但在一个视图中,局部剖切的次数不宜过多,否则就会影响图形的清晰度。画局部剖视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局部剖视图中,剖与不剖部分用波浪线或双折线分界,如图6-29所示。图6-29局部剖视图6.2剖视图该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他图线重合,也不应超出视图的轮廓线,如图6-30所示。图6-30波浪线的错误画法6.2剖视图(2)当被剖物体是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轴线作为局部剖视图中剖与不剖的分界线,如图6-31所示。图6-31可用中心线代替波浪线6.2剖视图(3)当对称机件在对称中心线处有图线而不便于采用半剖视图时,应采用局部剖视图表示,如图6-32所示。图6-32不便采用半剖的对称机件6.2剖视图4.剖视图的配置和标注剖视图的配置仍采用视图配置的规定。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如图6-11(b)、图6-19(a)、图6-21、图6-27等所示;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他适当位置,但必须进行标注。剖视图中的标注方法是:一般应在剖视图上方标注剖视图的名称“×—×”(×为大写拉丁字母)。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的粗短画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射方向,并标注相同字母。剖切符号、剖切线和字母的组合标注如图6-33(a)所示。剖切线也可不画,如图6-33(b)所示。图6-33剖视图的组合标注6.2剖视图剖切符号的粗短画为短画粗实线,箭头线为细实线。剖切符号在剖切面的起讫和连接处均应画出,且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箭头线应与粗短画垂直。在剖切符号的起讫和连接处应标记相同的字母,但当连接处地方有限且不致引起误会时,允许省略字母,如图6-19(b)所示。不论剖切符号方向如何,字母总是水平书写。剖视图省略标注:(1)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如图6-29中的A—A剖视图所示。(2)当单一剖切平面重合于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平面,且剖视图是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如图6-11和图6-15所示。(3)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如图6-31、图6-32所示。6.2剖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