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一刑法概述•二犯罪概述•三刑罚制度•四犯罪种类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一)刑法概述•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特点: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2、制裁方法的严厉性•刑法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当原则•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二)犯罪概述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概念•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基本特征:•1、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返回NEXT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于的具体物或人•犯罪客体的种类:一般客体:区分罪与非罪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10类直接客体:区分此罪与彼罪返回NEXT(2)犯罪的客观方面•1、危害行为:它是指对社会有危害、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犯罪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3、因果关系:法定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客观联系。•4、犯罪时间、地点、方法返回NEXT(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犯罪主体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不构成犯罪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周岁---16周岁的人,除犯8罪外不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能力: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过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故意: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希望间接故意--明知、可能会发生、放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没有预见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不能抗拒•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2、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刑法》明文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1)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返回NEXT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主观条件---防卫意图(2)起因条件---不法侵害(3)时间条件---正在进行(4)对象条件---不法侵害者(5)限度条件---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侵犯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1)主观条件---保护较大合法权益•(2)起因条件---现实危险•(3)时间条件---正在进行•(4)对象条件---较小合法权益•(5)限度条件---所损害的小于所保全的•(6)可行性条件---迫不得已•(7)特殊例外条件---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1、张某与1997年麦收时,曾为晒场之事与村民祝某发生争吵,遭到祝的辱骂,对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日,张某身藏铁棍来到祝家,恰巧祝某一人在家。张某举棍朝祝某头颅部猛击数下,致祝某当场死亡,而后将尸体倒插入水缸中,并将铁棍和手洗干净,用水冲洗地上血迹,然后逃离现场。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何种罪名?分析其犯罪构成。2、王某,流氓成性,一天他到李某家串门,见只有李某之妻杨某一人在家,便企图强奸杨某。双方在撕扯中,杨某随手把炕上盛有火灰的火盆倒向王某的脸部,王某的双眼被迷,脸部轻伤。杨某乘机跑到屋外大声呼叫,这时外出的李某正好回来,得知王某要强奸杨某,即从外屋操起菜刀,朝坐在炕上揉眼的王某乱砍,致使王某头部颈部多处受伤。问:杨某和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为什么?3、故意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1)、犯罪既遂:•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形态(种类):•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按刑法分则条文进行处罚•(2)、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即行为人已经进行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一种状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返回NEXT•(3)、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犯罪的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形式:1、一般共同犯罪---二人以上、无特殊组织形式2、犯罪集团---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人的种类:•1、主犯:主要作用;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次要或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故意教唆他人犯罪;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三)刑罚制度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主刑驱逐出境1、刑罚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