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效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建立并形成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道路运输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企业。第三条安全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第五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第六条安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过程、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2管理、安全事故控制等。第七条安全评价指标分为关键性指标和一般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标准》(附件)中用*符号标注。第八条安全评价等级分为风险等级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等级较高、风险等级高;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第九条安全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分别为:关键性指标项目合格率100%,一般性指标项目合格率90%以上为AAA级;关键性指标项目合格率90%-99%,一般性指标项目合格率70%-89%为AA级;关键性指标项目合格率80%-89%,一般性指标合格率60%-69%为A级;关键性指标项目合格率79%以下,一般性指标合格率59%以下为B级;指标项目合格标准为合格项达到该项80%以上。第三章评价期限与等级调整第十条A级以上等级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复查;B级无有效期,企业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重新申请安全评价。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整安全等级:(一)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安全事故或半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安全事故的,立即降为B级;(二)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3情节严重的,直接评为B级;(三)不申请参加安全评价的,认定为B级;(四)年度复查达不到相应等级,按复查结果调整等级。第四章评价组织与评价原则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安全评价工作,明确一个部门具体负责安全评价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2、负责与评价组织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协调;3、负责评价结果的公布、应用和管理;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安全评价由“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1、受理参评企业申请;2、建立安全评价专家数据库;3、成立评价专家组,抽取专家,组织实施安全评价;4、审查、批准《安全评价(复查)报告》,并对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负责;5、建立并管理安全评价档案;6、定期向运管机构报送评价资料和信息;7、向参评企业提供安全评价宣贯、咨询和培训;8、做好安全评价其他相关工作。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按以下原则确定:41、企业直接向专委会提出申请,经评价确定安全等级;2、企业有多种不同经营业务类别的,分别按客运、货运等经营类别提出申请,经评价确定安全等级;3、企业设立的子公司单独提出申请,经评价确定安全等级;4、企业设有分公司的,应当包括分公司一起提出申请,经评价确定安全等级。第五章评价实施第十五条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和评价评分标准,组织自查自评,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填写《安全评价申请(复查)表》、《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自查自评表(安全评价标准通用表)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请;企业可直接进入河南运政信息网首页“企业安全评价”专栏中下载获取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后申报,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第十六条专委会接到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经审查无误后,登记受理,填发《安全评价申请受理回执单》,通知参评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第十七条专委会应当从评价专家库中抽取3-5名专家,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做好评价前相关准备工作。第十八条评价工作组应当按照本办法和评价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审查档案资料和现场调查、检查、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初评安全等级,写出《安全评价(复查)报告》。5第十九条专委会负责人应对评价工作组提交的《安全评价(复查)报告》和评价结果审查同意后,向参评企业出具《安全评价(复查)报告》,并报运管机构备案。第二十条省辖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每半年将本辖区安全评价情况,填写《安全评价企业汇总表》、《企业安全等级一览表》报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2、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和标准,独立开展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3、参评企业提供的各类信息,相关各方应履行信息保密义务;4、评价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5、本着“对企业负责、为企业服务”的原则,不得借安全评价,向参评企业乱收费(包括赞助费)或索取财物;6、影响公正评价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第二十二条评价工作组及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评价资格。1、不按照本评价办法和标准或简化评价程序的;2、在评价前向参评企业做某一评价等级承诺的;63、不履行保密义务,泄露参评企业商业秘密的;4、评价前向参评企业做出评价等级许诺,或接受参评企业钱财的。5、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在评价中泄露评价信息和结果的;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第七章评价结果应用第二十三条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评价等级结果,由省级运管机构在河南运政信息网站上公布,并向政府安监、公安、工商、质检、财政等有关部门及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抄送。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可以使用安全评价等级进行新闻宣传或者从事相关的商业活动。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评价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根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奖惩。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成立“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专家委员会”有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另行发文。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所用表格由专委会印制。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7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价标准评价指标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方法备注一、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一)管理机构1、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安委会或领导小组);2、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3、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电话、电脑、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专用车辆。1、查成立领导组织文件;2、查安全机构设置文件;3、查设施配备情况。1、2、3、※(二)管理人员1、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专职人员:(1)客运企业:按每25辆客车1人配备;(2)货运企业:每30辆车配1人;不足10辆按1人配备;(3)客、货运站:一级站不少于3人;二级、三级站不少于2人;四级以下站不少于1人;(4)维修企业:一类维修企业不少于3人;二类维修企不少于2人;三类以下维修企业不少于1人;(5)驾培企业:一类驾校不少于3人;二类驾校不少于2人;三类以下驾校不少于1人;(6)检测企业:不少于1人;2、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3、经专业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4、建立专职人员台帐和档案。1、按标准核查专职人员配备数量;2-4、查专职人员台账、档案;查验培训合格证;现场抽查提问3-5名专职人员。1、2、3、4、二、安全生产计划总结与部署(三)安全生产计划1、制定本企业安全发展中长期规划;2、根据规划,结合现实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事故控制指标和保障措施;3、按计划实施。1、查规划文本;2、查年度计划;3、查计划实施资料。1、2、3、(四)安全工作总结部署1、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总结、部署安全工作;2、召开半年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3、召开会议有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内容有材料,建立会议专卷;4、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或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统计报表等。1-3、查会议专卷;4、查材料,到管理部门了解报送情况。1、2、3、4、8三、安全生产责任※(五)安全生产责任1、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各管理部门和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1、查文件;2、查责任制文本文件;3、查责任书签订。1、2、3、※(六)目标责任考核1、制定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2、定期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做到奖罚分明;4、考核、奖惩记录、档案齐全。1、查制度文件;2、查资料;3-4、查档案、资料,现场随机调查。1、2、3、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法规1、备有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本;2、有贯彻执行法规的措施和办法;3、颁布的规章制度符合法规规定。1、查法规文本;2、、查资料;3、查规章制度文件。1、2、3(八)安全生产会议1、有安委会会议制度;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企业及所属各分支机构相应每季度、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事故发生,及时召开)3、有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记录齐全。1、查文件。2-3、查会议记录。1、2、3、※(九)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有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3、制度落实、按计划实施;4、“三级教育培训”,岗前、在岗、转岗教育培训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四新教育培训”落实;5、主管安全的领导、专职安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经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落实;6、建立宣传、教育、培训台账、档案。1、查文件、2、查年度计划;3-6、查台帐、档案资料,现场随机抽取5-10人进行调查。1、2、34、5、6、(十)安全检查1、有安全检查制度;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最高层、管理部门和所属分支机构、基层班组和各生产经营岗位相应每季度、每月、每周和每日进行安全检查)3、检查发现问题,有检查记录;4、问题及时整改,未整改的有可靠安全措施;1、查文件;2-4、查检查记录、资料。1、2、3、4、9※(十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有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3、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整改;4、发现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方法和措施。未按期整改的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应急措施;5、建立安全隐患立案、销案制度。重大隐患建立专卷,并向有关部门备案;6、评价组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查文件;2-4、查资料;5、查文件、专卷资料,到管理部门了解备案情况;6、组织现场检查。1、2、3、4、5、6、(十二)安全管理档案1、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制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类;正式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类;安全会议、安全检查记录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类;车辆、设施、设备台账及档案类;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从业人员台账和档案类;违规行为处理类;事故台账及事故责任认定、调查处理档案类;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类;安全目标考核与奖惩类;安全统计、报表、报告类等)3、档案管理规范。1、查文件。2-3、现场查看各类别档案,抽查重点类别一定数量档案。1、2、3、(十三)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2、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3、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建筑物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符合消防要求;4、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定期保养维护;岗位员工能熟练操作。1、查制度文本文件;2-3、现场实地检查。1、2、3、4※(十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1、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2、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3、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