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维权相关法律知识目录一、公司商标概况二、公司商标法律文件三、侵权行为分析四、维权一、公司商标概况(一)商标使用情况1.中国石化商标一、公司商标概况(一)商标使用情况2.“长城”系列商标GREATWALL一、公司商标概况(一)商标使用情况3.商品名尊龙、金吉星、飞速、喜世、安诺一、公司商标概况(一)商标使用情况4.OEM商标奇瑞、现代、标致、上柴、丰田、中国重汽、东风一、公司商标概况(二)商标注册类别1.0104类防冻液、制动液、液压油、传动液、燃料添加剂2.0206防锈油脂3.0302挡风玻璃清洗剂4.0401润滑油、发动机油、齿轮油、切割油、润滑脂5.0503空气清新剂一、公司商标概况(三)商标查询二、公司商标法律文书(一)商标证书、变更及续展证明复印件(二)授权委托书及转授权委托书(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侵权行为分析(一)《商标法》52条,《商标实施条例》50条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三、侵权行为分析(一)《商标法》52条,《商标实施条例》50条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三、侵权行为分析(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三、侵权行为分析(三)《产品质量法》第5条禁止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三、侵权行为分析(四)几种具体行为分析1.用与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已受理但未获注册,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申请商标2.企业字号与我公司商标相同,且突出使用企业字号的行为3.在境外用公司商标或字号注册企业在国内授权生产的行为4.假冒OEM商标5.假冒“中国石化”系列商标的行为四、维权(一)受理机关1.《商标法》53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法实施条例》51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四、维权(一)受理机关2.《商标法》54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产品质量法》第8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四、维权(二)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商标法》53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商标法实施条例》52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四、维权(二)法律责任2.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四、维权(二)法律责任2.刑事责任:《解释》第2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维权(二)法律责任2.刑事责任:《解释》第3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四、维权(二)法律责任3.民事责任:《商标法》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