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中小学“县管校聘”工作会议2018年8月16日开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文件资料清单1、《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2、关于印发《开平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开教〔2018〕14号)3、关于印发《开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开教办【2018】号)4、开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聘用工作时间计划表。5、开平市中小学教师编制表。开平市中小学“县管校聘”工作会议1、编制核定2、制定岗位聘用方案3、个人申请4、开展聘用5、学校办理聘用6、调剂安排工作一、编制核定(1)市教育局在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核定各学校教职员编制数。各学校在核定编制数内聘用教职员。(2)原则:小学按1:21.5,初中1:16,高中1:13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加附加编制,核定各学校的编制数。二、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各中小学校根据学科结构、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以满足学科教学为重点,制定岗位聘用方案,经学校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分类公布聘用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等。各中小学校将《开平市XX学校教职员岗位聘用方案》(附件1)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二、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备注:一、非科级学校:正(副)校长。二、科级学校(一中、开侨、长师、开放大学):正(副)校长、正(副)主任。三、以上人员均为管理岗位,属于“双肩挑”人员。二、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备注: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赚任学校会计(报账员)、出纳等工作。二、工勤人员,指学校的校工,原聘任于工勤岗位的人员,如普工、技术工人等,此类人员较少。二、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备注:一、教辅岗位人员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为主。二、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备注:一、教学岗位,以专任教师为主,聘用时,按现行的职称进行聘用。二、非科级单位的各处室正(副)主任,岗位应设在教学岗位,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三、教学岗位的设置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能超岗位设置。四、管理岗位、后勤岗位、教辅岗位、教学岗位等岗位设置数之和应等于该校的编制数。直接聘用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人员新录用未满三年人员现职校级领导(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等负责人今年竞争调配调入学校的教师2018年8月18日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三、个人申请备注:一、申请教学岗位聘用,按专业对口的要求(即所学的学科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专业、最高职称证书的资格学科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进行聘用。二、申请跨校聘用的须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由学校报教育局审批同意。三、个人申请备注:一、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填起,日期要求连续不能中断。如以上所示。2018年8月19日前完成个人申请,并上交学校。四、开展聘用(校内聘用)备注:各学校先聘用直聘人员,其他教职员通过考评后聘用。聘用考评采取量化考评和连续在该校任教时间长短相结合方法进行。项目优秀(次)合格(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次)师德考核(市)1070绩效考核(学校)1070年度考核(市)1070一、量化考评标准(1)以教职员近三学年度(即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的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量化考评,得出量化考评分值。同类岗位人员、同一学科教师量化考评分值较高的,先聘用,直至岗满为止。(2)如出现同类岗位、同一学科的最后一个竞争岗位,有两个或以上竞争人的量化考评分值相同,则比较连续在该校任教时间,任教时间较短的,先聘用。(3)如再有量化考评分值相同,连续在该校任教时间又相同的情况,则以近四学年度的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比较,量化考评分值较高的,先聘用。由此类推。8月20日前完成,镇(街)所属学校、市直学校组织教职员校内聘用,在核定编制数内聘用教职员。四、开展聘用(跨校聘用)备注:1、镇(街)学校完成校内聘用后,中心学校组织本镇(街)未聘人员,参加镇(街)内中小学校间(学区学校)跨校聘用。镇(街)中小学校内聘用组织镇(街)内中小学跨校聘用缺员镇(街)上报空岗数超员镇(街)上报未聘用职员名单市教育局组织教职员参加镇外(市内学校)跨校聘用四、开展聘用(跨校聘用)市直初中校内聘用市直缺员初中报空岗数市直超员初中未聘用职员名单市教育局组织市内其他学校(市内学校)跨校聘用备注:高中、职中参照市直初中执行。四、开展聘用(跨校聘用)(1)当聘用岗位数多于或等于竞聘教师数时,可直接聘用。当聘用岗位数少于竞聘教师数时,直接组织竞聘。(2)本镇(街)中小学教师的跨校竞用,由镇(街)中心学校组织。(3)市直学校和跨镇(街)中小学教师的跨校聘用由市教育局组织。备注:聘用考评方法与校内聘用考评方法相同。镇(街)学校完成校内聘用后,中心学校组织本镇(街)未聘人员,参加镇(街)内中小学校间(学区学校)跨校聘用。8月22日前完成。市教育局核准并公布各镇(街)学校、市直学校教职员空编岗位数,未聘用教职员名单后,组织有关教职员参加市内其他学校(市内学校)的跨校聘用。8月26日前完成。五、学校办理聘用(1)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以后,建立健全教师流动机制,每年,加大力度推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学校教师优质均衡发展。六、调剂安排工作(1)落聘人员,由市教育局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聘用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