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派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派人员,是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至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委托加工企业(OEM),使用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员工。第二章外派人员的委派、使用及条件第三条外派人员由公司党委提名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按照需委派单位的用工、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委派,涉及生产技术类由公司生产供应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涉及财务类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外派人员的使用,包括公司中、初级管理、技术人员。公司与外派人员用工单位签订《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协议书》(附件3)。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等行为;⑵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⑶专业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和技术领域专长的人员;⑷身体健康,无传染性、职业性疾病;⑸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须持有技师以上或中级以上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上岗证书;⑹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外派人员由公司外派人员考核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日常管理由公司专业派出对口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外派人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党政主要领导副组长:党政副职主管领导成员:公司班子成员公司外派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政副职主管领导成员:人力、生产科技、财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制度。第八条外派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等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九条公司专业派出对口部门应结合外派人员的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专业派出对口部门应加强对外派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其劳动技能,积极引导其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第十一条公司专业派出对口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前解除委派协议或委派延期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人力资源处。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因工作原因提前解除委派协议或建议委派延期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果未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单方面解除委派协议的,由用工单位额外支付委派人员两个月薪酬。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待遇、考核、奖惩第十三条外派人员的待遇外派人员的待遇由基础性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1、外派人员基础性工资:是指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贴、技术或职称津贴、月奖或月绩效、外派补助、其它等项目组成。2、外派人员绩效考核工资:是根据派住单位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及派出人员本人所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派出人员年终的考核绩效兑现(年终兑现标准额00万元)。3、外派人员的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第十三条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经常性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经常性考核为季度考核(附件1),由各用工单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外派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附件2),年度考核由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结合用工单位季度考核情况,对外派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内容包括:⑴外派人员对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文件贯彻执行情况;⑵外派人员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⑶外派人员学习、取证情况;⑷外派人员的品德、能力及工作态度情况。第十四条外派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100分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公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权重各占最后考核结果的50%。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可由公司专业派出对口部门推荐参加公司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或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为不称职的,解除委派协议。第五章薪酬及五险一金的发放缴纳第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由由基础性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第十八条外派人员的基础性工资标准依照公司原委派的岗位或者用工单位相近岗位确定。第十九条外派人员绩效工资,根据本季度、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120%发放,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按10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按9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70%发放季度、年度绩效工资。第二十条外派人员其它津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外派人员的薪酬实行考勤制度和月薪酬日计算的办法。各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外派人员的薪酬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并按月足额发放。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薪酬发放时统一扣除。第二十三条外派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外派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核定;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外派人员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第二十四条外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由用工单位按上年的外派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用总额,在每年1月15日前上缴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按月发放。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此办法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外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1:外派人员年季度考核评价表姓名:单位:岗位:评价日期:评价因素对外派期间工作成绩的评价要点评价尺度配分得分工作态度20%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20-15工作努力,能较好完成分内工作14-10交付工作需要督促方能完成10以下工作任务20%能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目标20-15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14-10在指导下,偶尔不能完成任务10以下工作能力20%理解力强,对事判断正确,处事能力强20-15理解判断力一般,处理事务不常有错误14-10工作技能无改善,勉强能完成任务10以下工作协调20%与人协调无间,为工作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20-15爱护团体,常协助别人14-10仅在必要与人协调的工作上与人合作10以下纪律性20%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0-15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但需要有人督导14-10纪律观念不强,偶尔违反公司规章制度10以下1.通过以上各项的评分,该员工的综合得分是:分(90分及以上: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称职;70分以下:不称职)2.评价者意见:评价者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外派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表姓名:单位:岗位:评价日期:评级尺度:90分-100分:优秀;80分-89分:良好;70分-79分:称职;70分以下:不称职考评内容配分总部各部门评分得分办公室经营开发处财务处审计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工程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党群工作部工作任务30%能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目标30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25-29在监督下能完成任务15-24在指导下,偶尔不能完成任务15以下工作能力20%理解力强,对事判断正确,处事能力强20理解判断力一般,处理事务不常有错误15-19在工作作业改善方面,经常有创意性报告并采纳8-14工作技能无改善,勉强能完成任务8以下工作协调10%与人协调无间,为工作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10爱护团体,常协助别人8-9肯应他人要求帮助别人7仅在必要与人协调的工作上与人合作6以下工作态度10%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10工作努力,能较好完成分内工作8-9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7交付工作需要督促方能完成6以下学习取证10%废寝忘食,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10有学习的想法,并能在闲暇之余付诸行动8-9需要督促,主观上并不想学7屡教不改,坚决不学习6以下工作质量10%无工作错误,并经常改善10无工作错误亦无改善建议8-9需在指导下才能做好工作质量5-7在指导下工作,仍有错误5以下纪律性10%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0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但需要有人督导8-9基本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但存在拖拉现象7纪律观念不强,偶尔违反公司规章制度6以下合计分数公司财务审计部:公司生产供应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外派人员用工单位:公司领导小组:用工单位季度评分权重得分(50%)年终考核评分权重得分(50%)最终得分考核结果领导签字注: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权重各占最后考核结果的50%。附件3: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委派管理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形式:甲方委派甲方员工到乙方从事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及劳动关系均保留在甲方。二、协议期限:本协议为期限协议。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协议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协议。三、工作职责:1、2、3、四、薪酬待遇标准:甲方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承担甲方委派人员薪酬及其他待遇。1.基础性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考核评价结果发放,费用在乙方年初上缴费用总额中扣除。2.甲方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代扣代缴纳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上年本人台帐收入年审核定基数。费用在乙方年初上缴费用总额中扣除,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从每月发放工资中扣除。3.乙方为甲方委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其他福利:甲方人员乙方工作期间,乙方要负责安排好甲方人员的食宿,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委派人员从居住地到委派工作地点来回路费由乙方报销。五、绩效考核方式:绩效考核依照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七、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甲方委派人员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