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动的所有研究与观察都应该是总体的,而不是分解为官能。要向心理学家们学习。具体的研究也就是人的研究,它对社会学来说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更吸引人、更加富有解释性。我们所观察的是作为完整而复杂的存在的人,是他们的特定数量的完整而复杂的反应。我们所描述的是有肌体、有心灵的人,是这样的人群的行为和与之相对应的心态:是群众或有组织的社会或其次群体的情感、观念和意志。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审视身体和这些身体的反映,因为这其中通常会对观念与情感的阐释,有时亦有对动机的阐释。社会学的原则与宗旨,就是要洞察整个群体及其总体行为。”——莫斯•1.典礼文物。《书·微子之命》:“统承先王,修其礼物。”孔传:“言二王之后各修其典礼正朔物色。”蔡沉集传:“礼,典礼;物,文物也。”《文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崇其宠章,备其礼物。”张铣注:“物,文色之类。”晋葛洪《抱朴子·诘鲍》:“夫服章无殊,则威重不著;名位不同,则礼物异数。”•2.赠送的物品。《东周列国志》第六回:“卫宣公受了礼物,遣右宰丑率兵同孔父嘉从间道出其不意,直逼荥阳。”《红楼梦》第二六回:“只因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谁知老胡和老程他们,不知那里寻了来的,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西瓜;这么长,这么大的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罗猪、鱼。你说这四样礼物,可难得不难得?”•A.我喜欢某一样东西,希望大家也喜欢,所以送给别人这个•B.我想要借此表示友好和交往的意愿•C.大家送来送去成为习惯,这是没有办法的,为了人情和面子•D.可以通过送礼得到实际可见的利益•追求配偶•臣服结盟•表示炫耀•动物求偶的方式在进化过程中不断被改进,为了避免被雌性拒绝甚至吃掉,雄性会收集食物等送给雌性,分散注意力,借机交配。•而这样的行为被逐渐的形式化,如昆虫舞虻,用空的没有食物的白茧代替原有的食物,即达到分散雌性注意力的目的又节省了时间精力,显然更适合雄性的存活。•而对于现代人类婚姻关系而言,一方面礼物是一种对于物质的获取,如衣物住房等;另一方面,礼物在婚配中起到一个仪式与约定的作用,如戒指——一块闪光的石头。我们是否可以假设求偶的需求是礼物的来源呢?•在婚配之前,以礼物的方式试探对方是否愿意接受自己——这样的行为不正是我们古代的聘礼麽?而新娘带来的嫁妆,则是作为回礼。•古代战争中由于部落兼并而产生的纳贡,也就是被征服者定期向征服者送去食物、奴隶等,以表示对征服者的服从和乞求征服者的庇护。史书中曾有因礼物送得不及时或不周到而引发战争的记载。如春秋时期,因楚国没有按时向周天子送一车茅草,从而引发了中原各国联盟大举伐楚的战争。•这种礼物带有浓厚的讨好色彩,供奉者为寻求结盟庇护,不得不向受礼者表示敬意或臣服的决心,示忠的意愿,但这同时也是供奉者的一种试探——如果彼方接受,等于接受了送礼者的示好或臣服,便不得不表示愿意提供对方需求的帮助或庇护作为回礼。就一般意义上回礼的强制性原则,除非双方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以至于不惜撕破脸皮,回应示好,和平共处显然比征战带来的痛苦要容易接受的多。•而对于受礼者,接受礼物,等于接受礼物蕴含的价值与送礼者的意愿。收到尊敬或奉承无疑是令人满足的,而结成同盟又有利于部落的稳定。反之则会给其它部落留下不好相与的印象。而过分的“清高”或明显的攻击性显然会引起其它部落的不满和敌视,招致祸患。•显而易见,礼物能够以一种有效的方式解除危机。这里礼物不全限制于“物质性的”,更像是一种仪式。如莫斯就部落间呈现——交换长矛事例提出的一种特殊的司法和解方式,用仪式代替仇杀,从而减少部落间的冲突和损失,保持丧期部落间的和平和稳定。这种保持稳定的方式,在现代的政治中仍有体现。•如今我们对炫富这个词语毫不陌生,习以为常。不难想象,炫富的目的是获得一种超越他人带来的自我满足的感。但这里所说的炫富,实际上是指“夸富宴”。夸富宴看上去很直白。当然它并不仅仅是指一个拥有者对所有物表示的炫耀的宴会。•“夸富宴”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ranzBoas)最初给以细致的描述,他认为慷慨的馈赠是获取尊敬的动机。一个人举办一次夸富宴很显然会带给他一定的声望,这种声望是与慷慨的程度成正比的。在一个缺乏统治阶级的社会中,夸富宴的制度确保了物品的生产和分配的持续。•而本尼迪克特从文化与人格的角度着眼,把这种“千金散尽”的夸富宴行为看作是一种“妄想自大狂人格”的结果。•莫斯则认为事实上夸富宴集合了多种社会行为,包含了经济法律宗教意识,并非完全是一种经济行为。•然而不难看出,与会者的目的,是一种收到尊敬的满足和一种未来地位的奠基,试探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和认可度并希望获得更多。•在莫斯所著的礼物第一章对波利尼西亚人的赠礼与回礼义务的考察中,对毛利人的“hau”的分析尤为引人注目。“hau”是事物中的灵力,正所谓“礼物之灵”。如果事物是有灵魂的,那么,“由事物形成的关联,乃是灵魂的关联,因为事物本身即有灵魂,而且出自灵魂。由是观之,馈赠某物给某人,即是呈现某种自我”,而如果“个体和群体在某种程度上又都被当作事物来对待”,我们便可以理解了这所有一切之间存在的持续交换——食物、女人、儿童、财物、护符、土地、劳动、服务、圣职和品级。在这里“礼物之灵”就是交换义务的“宗教性”理由,即象征是社会形态秩序的原因。•Hau被相信是一种精神力量,礼物携带者人们的期望和礼物本身流动的意愿。事实上这样的意愿也来自于人。人类期冀通过礼物的循环获得更多——这是一种功利的思想,但并非是个体有意识的。他们在交换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循环获得了更多的好处,不知如何解释,便寄予神话的色彩,在进化的过程中被仪式化,成为不可触犯的规则,固化了这种模式。•迷信从来没有停止过,今天它甚至愈演愈烈,你是否关注过?你是否对你的笔给予厚望,相信它为你带来高分?你是否传特定的衣服,相信这会带来好运?你是否对某个电视节目中奇幻的魔法道具心生向往,认为它也许存在?是否曾经怕黑?是否相信一切事物都可以用科学解释?•这正是我们祖先拥有的感觉,是对于未知的敬畏与崇拜,通过一种可见的形式寄托自己的恐惧和期望,而具象的事物被他们当做图腾。他们企图通过在人类身上得到的“送礼物可以获得好感、庇护”的经验对付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即是所谓神明,得到契约。而贡品便是对于神灵的礼物。•于是礼物在历史上,不断被作为宗教的献祭或者对祖先的供奉反复出现。•最早的祭祀出于人类对于死亡的无知与恐惧,以及对死者的纪念。•而“礼”的意思,就是仪式。•演变至今,祭品似乎已经从礼物中独立出来,变成似乎和礼物毫无关系的迷信行为。•但事实上,祭品不过是人与非人的契约介质,而如今的“礼物”这个概念则成为人与人的契约形式。•祭品便是用来试探神明的方式。•在形态学的层面,“礼物”是社会的庞大复杂的交换体系,当然,不止是市场交换层面的;在统计学的层面,或者说是社会功能的层面,“礼物”是用计量的方式所进行的功能关联的各种交换体系;在历史的层面,它是各种历史中的礼仪制度、习俗、道德、法律、仪式,而且也是那些表征着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神关系的零散的语词、歌诀;在心理学的层面,或个人的身体与灵魂的层面,“礼物”是我们每个人都依然感受到的赠予时的快乐与荣誉,是我们互惠交换时的握手,是接受赠礼时的庄重步态。“礼物”既是社会实在的秩序又是集体性或个人性的象征,既是“社会团结”的秩序实在,又是“社会团结”的道德箴言。——by荀丽丽•然而我个人,想要提出另一种不成熟的想法——礼物的目的,其实本质是一种试探的心理,出于一种对别人行为的不确定性而表现出的应对方式。•试探是否愿意交配——避免被吃掉•试探是否愿意交往——以防尴尬•试探是否愿意合作——减少无用功•试探是否认同自己——这个不能直接问•试探对方的喜好和信仰•。。。。。。•而今天,礼物被赋予了更细腻、深沉的含义和更丰富的政治社会作用,是人际交往的必备手段。•当然,不容忽视的是更细节的,礼物的文化根基,下面由楼家辉同学为大家带来礼物的社会与文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