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法律文书写作基础篇(摘录)来源:高云归来一、法律文书之美(一)合法为美(二)实用为美(三)简单为美(四)精确为美二、专业的态度(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二)穷尽每一细节(三)比客户更迟达到满意三、专业的技巧(一)专业思维指导写作方向(二)法理和逻辑奠定写作基础(三)沟通能够提高写作质量(三)系统平衡即完成写作四、专业的素养(一)积累和善用资源(二)改进写作方式(三)成为行家和专家五、专业的工作(一)文书起草阶段(二)文书讨论阶段(三)文书定稿阶段(四)文书签署和执行阶段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六、专业的记录(一)工作预案(二)工作底稿(三)服务陈述(四)自我总结(五)免责声明一、法律文书之美法律文书其实很美,不过这种美只是犹如夜空的烟花,偶尔绽放于文书表面,更多的是时候,这种美默默地潜行于文书字里行间,思维深处,轻易难寻其芳踪。法律关系的重重迷雾、文书结构的复杂多变,文稿背后的无数次彻夜不眠和殚精竭髓,最后化成轻飘飘薄纸之上的一段段枯燥而严谨、充满力量的文字。正是这些文字,支撑着社会商业经济巨轮的航行,实现着人类追求正义的梦想和期望。也许,法律的特殊美学价值恰恰是因为法律与艺术的分离而得以更完整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法律从业者不仅仅是正义的代言者,更应该是“诗意的栖居者”。从追寻法律文书之美的踪迹开始。(一)合法为美法律文书的合法性,是法律文书最核心要义,也是起草者最基础的义务和责任。要注意如下要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要注意文书本身性质以及具体条款不能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对于法律关系,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不能以企图通过双方合意的方式超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当事人总以为可以用合法形式就可以掩盖非法目的,例如为了绕开我国法律关于禁止企业相互借贷的规定,将借贷合同的名称改为合作经营,但内容不变,以为这样就能解决问题,实质上根本没有帮助。除了基本法律规定外,还需要针对具体项目特点,留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的成立和修改均应经过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规定等。如果不留意这些特别规定,你的文书写的再漂亮,最后也可能只是一纸空文。注意平衡客户目标和法律障碍所有的法律文书均以准确理解和把握客户商业目标为最高目标。只有准确把握客户的商业目标,才能开始规划法律文书的一系列具体内容:交易框架、合同名称、合同性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和适用法律等等。别以为直接询问客户他们的目标是什么就行了,在律师实践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委托人“骗”自己的律师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客户急于实现商业目标,往往喜欢凭着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自作聪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明,自己设计解决方案。有时候是因为客户已经被需要解决的难题烦恼不已,在与律师联系时,已经不耐烦说清楚问题的前因后果,只希望难题能够立刻得到解决。因此他们通常只会将自己的设计方案告诉律师,希望律师按照自己的方案执行即可,但客户不是专业人士,他们的提议通常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和障碍,例如: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会告诉自己的律师,可以改变为买卖合同,导致律师起草文件错误;明明是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美其名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结果导致律师起草的合同名不副实;此时,律师必须通过细心地反复追问、阅读文件材料、提出假设和比较不同的解决方案等方式才能导致准确理解客户目标。尤其需要让客户了解到,在作出商业决定前,他已经周全地考虑了各个细节,包括交易模式的合法性、交易条款的可行性、公平性等。尽管决定一旦失败,承担后果的是客户,但律师千万不能有“反正作决定不是我”这种推卸责任的想法,律师必须尽力为客户预见决定客户生意成败所可能引起的各种后果,并提醒客户还有无其他解决方案。如果律师没有做到这一点,就是失职。一旦客户对结果不满意,他不会记得这是自己下的决定,而是会告诉他身边的其他朋友,你不是一位精明的律师。(二)实用为美我们现在的法学教育一大弊端就在于:仅仅教会了学生写法学论文,没有教会学生写法律文书。就我理解而言,法学论文更多是给法学同行们互相欣赏或自我欣赏用的,所以往往洋洋洒洒地旁征博引、罗列观点、评析对错,最后结论往往还是“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让人感受游戏文字乐趣之余意犹未尽。而法律文书则非常实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给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法律文书在写法上不会旁征博引,只会就事论事,严格按照三段论展开分析。在结论上,法律文书反对意犹未尽而要求一清二楚。【案例:一份没有突出实用性的法律文书】本所一位初出茅庐的助理接受合伙人的指令,负责操作一个股权转让项目。在项目进行当中的某一天,客户的一位经理给这位助理打来电话,提出希望我们了解清楚股权转让过程当中需要交纳什么税费?并强调要尽快知道答案。这位助理工作态度倒是很积极,在没有向我指导合伙人汇报的情况下,放下电话后就马上开始上网找资料、做研究,甚至于将我们手头原来正在进行的股权转让文书起草工作都放下了。结果花了三个多小时,整理出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规定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我审阅,同时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因为内容实在太多而时间紧迫,他只是收集了一部分,打算先让我和客户看看,其余部分可能要再花2倍时间才能完成。我前后翻看,平心而论,意见书内容收集的相当详细,按照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外商合作企业分成三大类,然后再按照在一般地区投资、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放城市的老城区投资又分成若小类,然后再按照投资额再细分成若干小小类,„„,分析了不同情况下,企业要缴纳多少税种、比例多少,有什么减免政策等等。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我不停地将这份意见书前后翻来翻去,助理看见我的样子觉得奇怪:“有什么不对吗?”“没什么,前面写的不错,我只是找不到答案。”“啊,答案没法写啊,因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但是,我们的客户是不是具体的一个企业?这个交易是不是一个有具体内容的交易?”“对啊!”“这就对了,我觉得这份意见书只需要一页纸,直截了当地告诉客户,按照他的企业性质,就这个具体交易,他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多少,其他的分析都属多余,统统删去。”助理遂恍然大悟。此外,文书当中应当为客户预见各种意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律师在起草文书尤其是像合同类文书的时候,应当预见到该文书在将来的履行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例如购销合同当中的付款环节,第三人代付货款是否允许?发票何时提交?发票引起的税收由何方承担?等等这些具体问题都应该事先在合同当中明确下来。(三)简单为美无论反映多么高级的商业交易或者法律关系多么复杂的法律文书,实际上都可以不断细分,直至变成最简单的法律关系和陈述方式。在另一方面,要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将一个复合型的法律关系拆分成两个或多个简单的法律关系,既简单又有效;另外,将一份三方合同拆分成两份双方合同,也是具体技巧,因此在本书当中,你会读到如何将法律关系“解构”和“重构”的方法和将复杂合同分拆成简单合同的具体技巧,这些都是“简单为美”原则的体现。还有,在法律分析和推理过程当中,如何将复杂事实简单化,也是体现简单美的重要之处。例如某一保险索赔案件的代理词有如下陈述:·在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实践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但是,并非所有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均有索赔权。上述写法前后转折,很绕口而且罗嗦,改写如下:·投保人仅在××××情况下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四)精确为美相对书面文件,口头表述往往因为比较有弹性,所以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差异。对此,美国经济之父——美联储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有一句名言,“如果你们认为确切地理解了我讲话的含义,那么,你们肯定是对我的讲话产生了误解”。美财政部长奥尼尔对格老的这一风格形容为:“善于运用英语的所有微妙细腻的表达方式,确保只有他和上帝才能明白”。与讲求精确的法律文书不同的是艺术性文字,所谓“诗无达诂,法有正解”,诗歌表达的是一种意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诗无达诂”。至于法律,就必须有精确的、没有歧义的解释,如果人们面对同一个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法律的权威和秩序性就无从建立,这就是所谓的“法有正解”。优秀的法律文书集中反映了正解的特点:逻辑严谨,结构严密和内容精确,确保每一个人读起来都不会产生歧义。逻辑严密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所运用的逻辑推理是相当严密的,这是将法条、事实和证据融合在一起的关键,做到无懈可击。逻辑推理过程广泛运用于各类法律文书当中,例如本书当中的诉讼类文书写作技巧篇当中关于代理词的“四段论”结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逻辑推理方面初学者经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强调概括性而忽略了对具体情况和内容的描述,觉得可以使用上下文推理的方法来说明具体内容,这是危险和错误的做法。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是不需要再运用上下文来推理和解释的,应当直截了当地在文书将推理过程完整地呈现出来,事实、证据和推理都要形成严密的链条,一环扣一环,非如此不能体现严密性。结构严密法律文书的结构与内容的关系就如人的脉络与血肉,只有结构清晰,才能确保内容不缺失。优秀的法律文书必然功能模块齐全,尽管合同当中的条款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一个完整的合同应当至少具备七大功能模块:定义模块、主义务模块、担保义务模块、附随义务模块、责任分配模块、争议解决模块和合同效力和附则模块,这些功能模块对于支撑一个完整的商业交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本书的合同正文写作技巧篇将详细介绍这七大模块的写法。精确用语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在法律用语方面的严谨性和细致性尤为重要。精确用语的首要之处是定义精确。简称必有解释,容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必有定义等。在一份较为复杂的法律文书如合同当中,我们首先看到的必定是长长的“定义和说明”条款,将合同当中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标的(法律关系客体)明确界定,这是理清各方法律关系的前提。其次,法律文书当中所采用的词语和句型结构都有别于我们的口头用语乃至于书面用语,已经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用语规范,即我们所称的“法言法语”,具体分析可以参见本书的法律文书写作语法篇。而在实践当中,我们有些律师不管中文和外文写作规范的区别,全盘照搬外国法律文书,不仅拗口难懂,而且不适合中文语言规范,容易国培机构力争打造中国投融资领域培训咨询与信息服务的专业品牌闹笑话,具体内容可参见法律文书现状剖析篇的介绍。其三,法律文书用语与日常用语或文学用语有很大区别,比较如下:【范本:散文如何变成法律文书?】散文的一大特点之一就是大量使用形容词性谓语,例如:·桃花满山盛开这个句子带给你什么?由自由想象而产生的美感和优美意境。但是,如果放在法律文书当中,这个句子却是典型的病句,因为时空概念模糊,容易造成歧义,与法律文书追求精确的特点相背离。残酷一点说,法律文书需要不断压缩甚至扼杀自由发挥和想象空间,追求尽可能地精确。如果非要将上面这句优美的句子改造成法律文书,等于要给自由飞翔的雄鹰缚上沉重的铁链,可以想象是相当煞风景的一件事情,试改写如下:桃花满山盛开。上述桃花品种系指依据××(政府部门)于××××年××月××日××颁布的评定标准所指明的品种。截止至××××年××月××日,上述桃花的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上述山地的四至是×××”。二、专业的态度(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正如多高级或复杂的诉讼案件,工作内容拆开来,都是最简单的收集和整理证据、研读法条、复印文件、递送资料等,所以我经常对助理说,别看你现在干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