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科2015年2月2013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更内容解读解读提纲1变电部分2线路部分配电部分变电部分新旧版《安规》变动概况1.1变电部分变更条例说明1.2变电部分新增条例说明1.32.1线路部分变更条例说明2.2线路部分新增条例说明2.33.133.2线路部分新旧版《安规》变动概况配电部分《安规》概况配电部分相关条例说明1.1变电部分新旧版《安规》变动概况《安规》(变电部分)内容变更共计19条,其中“总则”更改2条,“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改4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更改3条,“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更改1条,“带电作业”更改1条,“高处作业”更改1条,附录表格更改7条。新增条例8条,其中“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增加4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增加4条。1变电部分1变电部分2009版2013版序号条例号条例内容条例号条例内容备注12.2.3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5.2.3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强调正发生灾害时,禁止巡视22.3.6.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5.3.6.6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各相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强调两个非同样原理1.2变电部分变更条例说明a)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对其中13条变更条例和9条新增条例进行解析,具体情况如下:1变电部分33.2.6.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6.3.7.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若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43.4.3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6.5.3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保护安全的组织措施56.14.3.7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静荷重试验:2.5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5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9.13.3.7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预防性试验标准:静荷重试验:1.2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持续1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0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615.1.16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18.1.16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续表1变电部分2009版2013版序号条例号条例内容条例号条例内容备注1附录B工作人员变动情况附录B11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11)2附录C工作人员变动情况附录C14作业人员变动情况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14)3附录I“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分闸”、“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指示牌字样为“黑字”。附录I“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分闸”、“禁止攀登,高压危险!”将“黑字”改为“红底白字”。标示牌式样4附录J序号7中绝缘隔板试验项目为:表面工频耐压试验和工频耐压试验。附录J序号7中绝缘隔板试验项目为:表面工频耐压试验。5附录L序号6中防坠器静荷试验项目要求为:施加7500N静负荷,持续时间5min。附录L序号6中防坠器静荷试验项目要求为将15kN荷载加载到导轨上,保持5min。标准来自于GB/T6096—2009《安全带测试方法》冲击4.7.3.2和4.10.3.3条6附录L序号6中防坠器冲击试验项目要求为:安全带与悬挂物处于同一水位置,自由落体荷载980N,锁止距离应不超过0.2m。附录L将100±1kg荷载用1m长绳索连接在自锁器上,从与自锁器水平位置释放,测试冲击力峰值在6±0.3kN之间为合格。b)附录中包括工作票变更和设备试验相关参数变动1变电部分5附录L缓冲器试验项目为:冲击试验;周期为:2年抽检;要求为:悬挂980N荷载自由落体冲击行程4m,挂点冲击力应不超过8825N。附录L缓冲器试验项目为:静荷试验;周期为:1年,要求为:1、悬垂状态下末端挂5kg重物,测量缓冲器端点长度。2、两端受力点之间加载2kN保持2min,卸载5min后检查缓冲器是否打开,并在悬垂状态下末端挂5kg重物,测量缓冲器端点长度。计算两次测量结果差,即初始变形,精确至1mm。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6附录L速差自控器试验项目为:使用期检查。试验要求为:将速查自控器上端悬挂在作业点上方,将自控器内绳索和安全带上半圆环连接,可任意将绳索拉出,在一定位置作业。工作完毕后,人向上移动,绳索自行收回自控器内,坠落时自控器受速度影响制动控制。附录L速差自控器试验项目为:静荷试验,周期为:1年。试验要求为:将15kN力加载到速差自控器上,保持5min。标准来自于GB/T6096—2009《安全带测试方法》4.7.3.3和4.10.3.4条7附录L速差自控器试验项目为:冲击试验要求为:拉出绳长0.8m,安全带与悬挂物处同一水平位置,自由落体荷载980N模拟人,要求模拟人坠落下滑距离不超过1.2m。附录L速差自控器试验项目为:冲击试验;要求为:将100kg±1kg荷载用1m长绳索连接在速差自控器上,从与速差自控器水平位置释放,测试冲击力峰值在6kN±0.3kN之间为合格。续表1变电部分2013版序号条例号条例内容备注15.3.3.2若有可靠的确认和自动记录手段,调控人员可实行单人操作。倒闸操作的分类25.3.6.4远方操作一次设备前,宜对现场发出提示信号,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35.3.6.7继电保护远方操作时,至少应有两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45.3.7.c程序操作。(按事先依据操作任务编写的操作程序,将设备从初始状态转变到预定的终止状态,这些状态可以是设备从运行状态转变到热备用、冷备用状态,甚至到检修状态等)不用操作票56.1.a现场勘察制度。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66.2现场勘察制度:变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76.3.6运维人员实施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各单位应明确发布所实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及所采取的书面记录形式。工作票制度1.3变电部分新增条例说明1变电部分条文解释:1)条文中用“应”的条款,表示强制执行,用“宜”或“可”的条款为推荐使用。2)本部分是对2009版《安规》修遍而形成,实际执行时,应以本部分为准。其中发电厂的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动火工作票制度。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部分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3)关于3.1-3.2中高、低压的定义的说明。原先,国家法律层面上对高、低电压定义的,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1变电部分议通过法释〔2001〕3号)。其第一条明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所以,2009版《安规》采用了此定义。当前,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对高、低电压定义如下:低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4)本部分依据DL/T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878—2004《带电作业用1变电部分绝缘工具试验导则》及相关交(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将9.13.3.7“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修改为“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预防性试验标准”。内容如下:静荷重试验:1.2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持续1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0倍额定工作负荷下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5)依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将18.1.16条中的“6级及以上的大风”改为“5”级及以上的大风”。“6级及以上的大风”是2009版《安规》引自GB/T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中的相关内容。1变电部分6)依据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将附录I中禁止类标示牌的字样由“黑字”改为“红底白字”。禁止类标示牌字样为“黑字”的也可继续使用,但在采购新标示牌时,应考虑按新标准逐批更换。7)本部分将“电缆双重名称”修改为“电缆名称”。2线路部分2.1线路部分新旧版《安规》变动概况《安规》(线路部分)内容变更26条,其中“总则”更改1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更改3条,“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更改2条,“线路运行维护”更改2条,“线路施工”更改1条,“高处作业”更改1条,“起重和运输”更改1条,“带电作业”更改3条,“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更改1条,“一般安全措施”更改1条,附录更改10条。新增条例4条,其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增加1条,“线路实施”增加1条,“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增加1条,“一般安全措施”增加1条。2线路部分2.2线路部分变更条例说明a)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对其中17条变更条例和5条新增条例进行解析,具体情况如下:2009版2013版序号条例号条例内容条例号条例内容备注14.1.1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对设备进行巡视,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巡视应至少两人一组,并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7.1.1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强调正发生灾害时,禁止巡视。24.2.3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7.2.3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