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第二学期高职高专期末试卷政策与法规试卷系班姓名学号一、考试内容:每人针对给定的材料进行案例分析。二、考试要求:1、考试采用抽签排定进场顺序的方式进行。2、进入考室后不得携带资料。3、进入考场后每人可提前准备。4、每人限定回答时间三分钟,超时扣分。三、评分标准:要求标准得分1判断正确,能正确运用所学法规知识302回答清楚、明确,思维敏捷103知识面广,考虑问题全面204内容有条理、富逻辑性305沉着冷静应答10总分2010—2011第二学期高职高专期末试卷政策与法规试卷系班姓名学号四、题目案例一:林某为某国内旅行社一名导游员,该社总经理委派其为一个境外旅游团的导游员,林某按照该旅行社的安排带领旅游团游览了所有的旅游项目,旅游期间林某根据该团游客的要求增加了一个河段漂流项目。因该河段上游及周边地区下起了暴雨,河段水位上升,水流加急。林某说这时漂流更加刺激,请大家抓紧上筏起漂。在漂流过程中,皮筏翻落水中,游客李某腿部骨折。请问该旅行社和导游员林某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在于第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国内旅游业务,不得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第二: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导游人员林某的违法行为在于: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而林某没有对游客做出任何警示。案例二:游客李某参加某旅行社旅游团到一景区旅游,在坐景区游览车时,将照相机遗失在游览车上,该社随团导游王某协助多方查找,但最终未能找回相机。游客李某以导游王某在上游览车时未提醒游客带好随身物品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请问该旅行社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施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检查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而导游王某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负有一定责任,但游客是在景区游览车上丢失相机,并非是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包车上,且导游员王某也已经在事后积极协助寻找,因此旅行社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案例三:游客李某到甲旅行社咨询四川旅游情况,该社工作人员告诉李某:“本社服务质量优良,从未出现过因服务质量问题遭到游客投诉的现象。”于是李某决定参加四川游,并提出签订旅游合同,该工作人员说:“四川游已经相当规范,游客都非常认可,我们会给你开具正式的发票。”出团前李某发现自己参加的是乙旅行社的团队。请问甲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该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是旅行社的基本职责,该社工作人员对游客李某的宣传和承诺与事实不符。2、《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行社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达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例四:王某报名参加某旅行社海南6日游,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出团前一天海南遭遇强台风,不能如期出发。该旅行社提前通知王某推迟二日出团,王某即向其单位再续假,单位不同意,于是王某无法参加该团并告知旅行社。王某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团款,并赔偿违约金。请说明该旅行社是否要退还团款,并赔偿违约金?参考答案:该旅行社应退还团款,但不应赔付违约金,因为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中的规定: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不适用保证金赔偿的情形。海南游因台风无法按时成行,属不可抗力,且旅行社已经提前通知游客王某。案例五:海南的D旅行社地接量非常大。D旅行社承接来自福建15人的旅游团队,委派当地导游服务公司的导游陈某接待,要求陈某垫付餐饮、交通、景点门票等部分旅游接待费用。陈某在接待该团队时,压缩天涯海角等景点的游览时间,拖延游客在购物场所的停留时间。请问:本案例D旅行社和导游陈某存在哪些违法行为?说明法律依据。参考答案:D旅行社要求陈某垫付餐饮、交通、景点门票等部分旅游接待费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导游陈某在接待该团队时,压缩天涯海角等景点的游览时间,拖延游客在购物场所的停留时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导游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部门现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案例六:某年“三八”节,福州郊区某村村民与A旅行社签订了一份黄山四日游的旅游合同。合同约定3月22日晚团队从黄山坐火车返回福州。A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黄山B旅行社接待。B旅行社地陪推介九华山旅游,这批游客颇感兴趣。双方商定延迟返程,22日中午改赴九华山。A旅行社全陪对此并无异议。22日中午,这批游客乘坐B旅行社选定的当地某旅游汽车公司的旅游大巴,从黄山前往九华山。雨天路滑,司机车速过快,汽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请问:本案例受害人及其家属要求A旅行社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该请求依法能否成立?请说明法律依据及理由。参考答案:本案例中,游客要求A旅行社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应做出如下判断:1、只要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一致,且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旅游合同内容的变更就合法有效。旅行社及其导游证明合同变更已经得到旅游者同意的最有力证据,是旅游者同意变更的签字。本案例中A旅行社导游没有对选种变更表示异议,说明其没有要求旅游者签署同意变更的签字,在法律上就应当推定旅游者没有同意变更,属于旅行社擅自变更范畴,即旅行社违约,就必须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2、根据《旅行社条例》规第三十七条规定: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社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