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订立合同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装饰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优质地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装饰施工工程2、工程地址:工地现场3、建筑面积:约平方米4、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达到优良。二、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成品保护的方式承包。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的装饰施工工程(其中各层墙面饰面施工均为干挂面砖施工)。四、乙方承包指标1、施工工期:50天2、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达到优良。3、安全生产:-1-3.1、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3.2、杜绝伤亡事故;3.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3.4、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和损失;4、文明施工:符合如皋市标化工地的要求;5、技术资料:做到及时、准确、齐全立卷,并负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按政府行业规定整理档案资料交甲方统一归档。6适用的规范:A.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E.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F.其他所有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五合同工期、1、施工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总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包括50公休日及公众假期、恶劣天气)内或按合同文件条款而延长的工期内完成工程。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增加工程或发包方原因导致的阻延,由发包方实际受阻情况书面通知延期。若所有延期通知加上上列完工日期后,依然不能按期完成,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2000元/天进行赔偿;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将7万元/幢的工期(3万)、质量(2万)、安全(2万)保证金提供至甲方财务部门。3、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正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2-六、质量标准1、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标100%;质量达到优良;无验收标准的项目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及设计师满意的效果。2、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以上要求时,承包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且必须无条件返工至优良和甲方和业主及设计师满意,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应承担其所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4、质量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保修金中扣除,该费用不足部分可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还。5、保修金(合同额的5-10%)系履约保证金性质,不计利息。七、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为RMB万元(元整)。2、上述价款已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赶工等费用)、材料费、机械费(含进退场费用)、垂直运输费、上缴政府部门费用、办证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场地内外保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周边居民协调费、现场苗木保护费、场地内和场地四周城市管网及管道保护费、、补救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等一切费用。支付给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为合同额的2.5%由甲方方直接在合同中扣除。施工用电费、水费由乙方支付给总包单位。4、本合同承包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合同价款。5、本合同承包清单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作为基础参照,确定变更单价、变更合同价款。6、本合同承包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乙方提出变更项目细节和单价组成的有关说明,由甲方审核确认。双方协商不成,可报请如皋市定额站仲裁。7、工程量的确认:①包干总价中已充分考虑因主体结构施工存在的质量偏差造成乙方工作量及-3-材料的增加,甲方对此部分不在办理任何签证手续及增加费用。②若遇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均需设计院确认)以及业主方的工作指令等,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变更部分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甲方将不予认可。③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等,乙方需在工作量发生后15天内将发生的签证单及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给甲方的,甲方将不予认可。④对乙方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⑤乙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参加工程量和计价核对,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⑥签证和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以最终业主的批复为准,乙方协助甲方对业主方办理签证及变更。⑦发包方有权视工程情况和施工单位能力,安排中标方的工程量;中标后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保证工期及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等,发包方将随时调整施工单位施工工程量或清退该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施工所需的水费、电费由甲方垫付;结算时经双方协商扣除;但对现场浪费电力等情况要处罚。住宿及生活所需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提供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缴纳相关费用。5、包干总价中以充分考虑因与其他专业工种及承包商衔接、交叉施工给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及工作量的增加。6、乙方需负责自身施工区域范围内因机电承包商对墙体开槽、开洞的修补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包干总价内。八、付款方式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有关的预付款、备料款、工人生活费和定金等;2、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到%;通过甲方与业主方的审计后支付至总价的90-95%,留5-10%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给予支付。-4-3、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除非发生大的设计变更(以招标人或工程师认定为准)相应顺延外,一般工期不予顺延。九、施工安全1、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或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相关责任人逐出本工地并处以5000元/人次的罚款。2、乙方在总包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乙方不得让没有得到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3、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行政法律责任。4、乙方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有关当局要求或规定,自费提供和维持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值班,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5、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6、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7、由于乙方责任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污染、噪声需要处理时,乙方提出方案报工程师批准后实行,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8、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缴纳安全管理压金。乙方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及处罚、罚金从安全管理压金内扣除。押金不足另行续交。9、杜绝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5-十、文明施工1、乙方应按标化工地和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创建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若甲方、业主、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造成的罚款,乙方应承担属自己原因所造成的罚款。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工作单位记录证(原件)、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现场负责总负责人、技术员、质安员、材料员、施工员、后勤、电工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且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履行。4、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工地现场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6、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施工完成后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十一、材料、设备管理1、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控制:A、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标准。B、乙方自供材料在使用前,须得到甲方、监理的认可;在订购批量材料前,乙方要免费提供样品作认可之用。C、乙方须保存经发包方认可的样品于工地,作为验收工程的标准。D、甲方对任何样品的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E、若原来规定使用的材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乙方可提交代替使用的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发包方考虑,发包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非在获批准时已获接纳。发包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分包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F、甲方并不考虑乙方自供材料的损耗及因分段施工而引起的人工及材料损耗,乙方已考虑并包括在单价内,不得借口要求补偿或按点工计。2、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3、进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管理;-6-4、乙方配备持证电工负责二级箱以外的现场电工作业(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维护)。5、现场所用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通畅。7、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十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同志对本《分包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本工程委托南通广和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由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检查督促乙方按照国家及如皋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4、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具有最终的审定权;5、参与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掌握施工进度、帮助乙方实现预定的计划目标,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6、乙方在施工现场,工程所耗用的水、电费用按定额含量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