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汉语“名量”式复合词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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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汉语“名量”式复合词的几个问题董志翘(2013-05-0316:26:33)转载▼【摘要】“名量式复合词”是汉语中极具特色的一类复合词(如马匹、车辆、船只),它是随着汉语复音词的大量产生以及汉语中量词的趋向成熟而形成的。目前学界对此类词已讨论很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对于此类词的定义仍不相同;对于此类词的鉴别、认定也存在较大差异;至于此类词的起源,或上推到先秦,或着眼于近代,相差近千馀年。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如:因为定义不同,于是鉴别认定各异,鉴别认定各异,故产生时代就不同。而产生时代看法不一,相应标准也就难以一致)。我们认为:对于这一问题,必须放在整个汉语史的历时层面上来考察,而不能仅停留于现代汉语共时层面上的讨论。本文拟从汉语史的角度,从汉语词汇复音化及汉语量词的产生发展历史入手,比较各家对“名量式复合词”的定义,分析各家所举例词及鉴别标准,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与想法,在此基础上,推测出“名量式复合词”的产生及成熟年代。【关键词】名量式复合词认定起源一在汉语中,有一类较为特殊的双音节合成词,它们是由一个表事物的词素在前,一个表该事物计量单位的词素在后组合而成的。这类合成词在语法属性上体现为名词,从词义上看,这类名词的所指为该词中表事物词素所指事物的总称,具有集合义。比如“布匹”、“银两”等。应该说,这是汉语词汇从单音节向双音节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产物,它们的数量不多,可以说是一种较为封闭双音词形式。学术界对此类现象早有关注,也多有论及,但是直至今天,对于此类复合词的性质、命名、范围、内部结构类型以及词义,认识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且尚无定论。李丽云(1)对于目前学界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看法作了初步的回顾总结,文章认为:“对于现代汉语‘名+量’式复合词,学者们已经有所探讨,而且讨论的焦点大多集中于这类词的语法结构类型归属以及范围广狭的界定。应该说,大家普遍地认识到了这类词在语素性质和结构方式上的独特性,但是对于是否将其划入汉语复合词的基本类型,具体应该归入哪一种类型的问题还存在一定的分歧。”然后论文将目前学界的观点分为五类,即:(一)补充说:认为可以将“名+量”式复合词并入补充式,“因为后一表计量单位的词根,可以说用来补充说明前一表示物件的词根。”持此观点者有胡裕树(2)、张斌(3)、黄伯荣、廖序东(4)、葛本仪等(5)。(二)偏正说:认为这类词属于“N—M类(N为名词性语素,M为量词性语素)”有人认为“N—M类是名词性语素修饰量词性语素,其中量词性语素是整个词的中心。”有人则认为“定中格复合词中,还有一些逆序词,它们用作修饰、限定的字位置在后,被修饰、限定的字位置在前。其中一小类即‘事物+单位’类,是单位修饰、限定事物。”持这种观点者有赵元任(6)、朱德熙(7)、周荐(8)等。(三)附加说:认为“名词后面加上一个相应的量词,使原来的单音词变成双音词。……量词加入构词以后,意义虚化了,不再表量,所以可以看作近于词尾的构词法。”“附在成名词语素后面的成量词语素就是真词缀的一种。”这类词缀“由量词转化而来,意义虚化了,表示计量单位的意思已经丧失殆尽,读音上都有轻读的趋势。由成量词语素构成的词多半有[集合义]。”持这一观点的有任学良(9)、马庆株(10)等。(四)并列说:列举了三点理由:“(1)一个量词由于经常与某个名词搭配,且可以单独指代名词,逐渐获得了名词的意义,或者至少是在语言使用者心中造成了与某个名词相关的联想,于是由于词汇双音化的作用,在说到某个名词时就将经常与其搭配的不同程度获得了与名词相同意义的量词联想到了一起。(2)这些词在产生的时候,量词应该是和名词搭配较为经常的,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搭配范围太宽的量词如“个、枚”等久没有构成这样的词,因为它不容易获得某一特定名词的意义和联想。(3)这些词多半有[集合义],这也和一般由同义语素并列构成的复合词是一样的,如房屋、土地、、树木、牲畜、书籍、报刊、人民、粮食、村庄、坟墓、墙壁。”持这一观点者有李宗江(11)。(五)另立他类说:有人认为“基于‘名+量’式合成词在构词成分和结构方式上的独特性,有必要将这类词独立出来,将其看作与其他基本类型平行的新的结构形式”,如“注释格”“表单位格”。持此观点者有武占坤、王勤(12)、刘叔新(13)等先生。李丽云文中总结的五家,其实都是认定此类复合词为“名+量”结构,只是在内部结构关系的分类上不同而已。其实,学界也有不承认此类词是“名+量”结构者。持这一看法者最早为陆志韦先生,他认为:“诸如‘个性、对虾、布匹、马匹、银两、船只、车辆、纸张、文件、案件、稿件、事项、事件、米粒’之类的复合词,不论是‘量—名’还是‘名—量’,实际上都不过是‘名—名’。”(14)而杨锡彭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名量”复合词的存在。他认为:“上古时期的N+(Num)+Mw(单位词Measureword,Mw)跟现代汉语中‘车辆、船只、人口、物件、布匹、书本、画册、房间’之类合成词之间有何联系,还缺乏有力的历时研究成果的证据支持。我们认为,从共时平面上看现代汉语中这类词的内部结构,所谓‘名+量’复合词中的后一成分与出现在‘数量(名)’短语中的量词,不管是功能还是意义,都是不同的。我们在上文曾指出,不能根据‘绿’作为词出现时的功能、意义来代替‘绿’以构词成分出现时的功能和意义。现代汉语中的‘车辆、人口、物件、布匹、书本、画册、房间’之类的合成词中后一成分性质复杂,它们不仅不能划归量词,而且也不能简单、笼统地划一处理。比如‘车辆、布匹、书本、船只、’可以看作与‘窗户、国家’相同的偏义复词,‘物件(比照“文件、工件、零件”等)、画册(比照“分册、底册、名册”等)、房间(房子内隔成的各个部分)’则可以分析为偏正式复合词。总之,不能把‘车辆、船只、人口、物件、布匹、书本、画册、房间’之类的合成词中后一成分看作量词性的,它们与同形的量词不具有同一性,所谓‘名量’复合词是不存在的。”(15)李丽云是倾向于“另立他类说”的,在此基础上,她又为确定“名量”式复合词的范围,提出了四条判断标准:(一)第二个构词成分必须是量词性的,语义上还没有衍生出名物义。(其中引用了朱彦文章中的一段话:“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些能产的构词量词由抽象的量词范畴义逐渐发展出具体的名物义。……‘朵、件’等语素已发展出名物义,构词能力强,在现代人的语感中更像名词而不是量词。”(16)翘按:这一标准本身就存在着误区:从汉语史上看,大多数物量词是从名词转变而来的,孰先孰后不能颠倒)(二)两个构成成分逆序之后,前加数词可以构成数量名结构(如:马匹:一匹马;花朵:一朵花;人口:一口人;灯盏:一盏灯……)(三)从语义上看,整个名量式合成词表示的是名词性语素所指事物的总称,具有集合义。(四)从句法功能上看,名量式复合词不能受数量短语的修饰。在此四条标准的对照下,李丽云遴选出了19个“最严格意义上的名量式复合词”,分别为:马匹、车辆、船只、枪支、书本、纸张、花朵、布匹、人口、银两、灯盏、田亩、地亩、皮张、煤斤、画幅、兵员、牲口、舰只。二本人认为:讨论这一类词,不应该在现代汉语一个共时平面进行,现代汉语是古代汉语的继承、演变和发展,如果不是从汉语史的视野进行历时的研究,那么,有许多问题是无法讲清楚也无法取得一致的意见的。首先,汉语中的物量词大多源于名词,而从名词发展到量词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因此在鉴别“名名”式复合词还是“名量”复合词时,就存在一些困难,这就是造成过去学界对“名量”式复合词的界定不一,对哪些词属“名量式”复合词归类结果也不同的主要原因。刘世儒先生在《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指出:“因为‘缺乏历史的基础’,就会‘陷于被禁的领域中’;从平面上和表面上来观察、理解‘本国文的材料和形式’常常是不能深入乃至不能正确的。”(17)刘世儒先生将汉语的物量词分为三类:(一)陪伴词(作用只在陪伴名物,不是核算分量的,这是虚量。这是纯然的语法范畴,同实际称量没有关系)其中又分为(1)泛用的陪伴词:这类量词的适应能力最强,几乎无所不能适应。如“枚”、“个”等。(2)次泛用陪伴词:这类量词数量最多,适应能力也最参差不齐。如:“口”、“本”、“支(枝)”、“只”、“粒”、“片”、“间”、“件”、“幅”、“张”等。(3)专用陪伴词:这类量词适应能力最弱,和第一类量词正相反,除了某一种乃至某一个特定的事物可以适用外,其他事物虽在同一义类也一律不能援例使用(有时同次泛用的量词可能发生交叉,但这种情形不多),如:“两(辆)”、“匹(马、驼)”等。(二)陪伴·称量词(既具陪伴词性质又具有称量词性质的一种量词,定数几何量词,如:一双,不定数集合词:一群)(三)称量词(实际称量名物的,这是实量:度量衡制称量法:如“丈”、“匹(布帛)”“两(金银)”、“斤”、“亩”、“顷”、“里”等;普通称量法:一把、一聚。一般都是借来的,有借用名词,有借用动词)在这三类中,第一类“陪伴词”中的“泛用陪伴词”,当不在讨论之列。因为它们称量之物太泛,正如李宗江所言:“这些词(“名量”复合词)在产生的时候,量词应该是和名词搭配较为经常的,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搭配范围太宽的量词如“个”、“枚”等就没有构成这样的词,因为它不容易获得某一特定名词的意义和联想。”(18)只有第三类“称量词”才是最纯粹的量词,因此,也只有“名+度量衡称量”组成的复音词称为“‘名量’式复合词”才是最少歧解的,如“布匹”、“银两”、“煤斤”、“田亩”、“地亩”等。那么,一般来讲,称量物的数量词可以用在名词之后,也可以用在名词之前,从构词的角度而言,正常的构成应该是表“量”的语素在前,而表“名”的语素在后,也就是说,应该构成“量名”复合词,而不是“名量”复合词。我想,最初,大概是与当时的名量的用法有关,比如:【布匹】目前见到的“匹”作为量词量布帛的用例,如:《世说新语·德行篇》:“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魏书·封懿传》:“赐布帛六百疋,粟六百石。”梁慧皎《高僧传·诵经篇》:“神施以白马一匹、白羊五头、绢九十匹。”《宋书·五行志》:“仰视若曳一匹练。”但是,在古汉语中,当数词为“一”时,数词可以省略,单用“量词”来称量,如“匹布”、“疋帛”、“匹绢”、“匹练”三国魏嵇康《嵇中散集》卷十“家诫”:“过此以往,自非通穆,匹帛之馈,车服之赠,当深绝之。”《晋书·载记·石季龙下》:“时东南有黄黑云大如数亩,稍分为三,状若匹布,东西经天。”《晋书》:“九月甲寅申时,回风从东来,入入胤儿船中西过,状如匹练,长五六丈”因此若以“量名”顺序结合,则义为“一匹布”、“一匹帛”、“一匹绢”、“一匹练”,当为偏正短语,不能成词。而数量词用于表布帛的名词之后,当数为“一”时,数词亦可省略,不过,这时,往往名词表示总称,而量词表示分述:如:《南齐书·王敬则传》:“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千,官受则匹准五百。所以每欲优民,必为降落。令入官好布,/匹堪百余,其四民所送,犹依旧制。”(此句唐杜佑《通典》卷五“食货五·赋税中”引为:“今入官好布,/疋下百余。其四人所送者,犹依旧制。”)《魏书·张普惠传》:“今宫人请调度造衣物,必度忖秤量,绢布/疋有尺丈之盈一,犹不计其广,丝绵斤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州郡。”唐杜佑《通典》卷九“食货”:“官欲知贵贱,乃出藏绢,分遣使人於三市卖之。绢/疋止钱二百,而私市者犹三百利之。”这种情况下,“布(帛、绢)”与“匹”不属一个层次,前面的“布(帛、绢)”乃总称,后面的“匹”乃分述(相当于“其中一匹”)。然而,这种跨层单位在线性次序上的连用,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就凝结成了双音词——“布匹(帛匹、绢匹)”,在这个词的内部,“布(帛、绢)”还是表示总称,而“匹”的计量功能逐渐淡化,成了类似词缀一样的成分,就这一意义上,本人赞同任学良、马庆株先生的“附加说”。正如董秀芳所云:“跨层结构是指不在同一个句法层次上而只是在表层形式上相邻近的两个成分的组合。有一些跨层结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变成了词,由这一渠道产生的多是虚词(翘按:其实也不一定都是虚词,就如同“地方”,可能最早是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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