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序良俗与禁载规定1禁止淫秽、色情内容2禁止宣扬邪教、暴力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3禁止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4第六章新闻传播与维护公序良俗1、情色与色情的界限2、淫秽内容与不雅行为的界定3、你怎样看“人体彩绘”?4、邪教与宗教有什么区别?思考问题:以维护社会秩序为核心公共秩序以维护社会伦理为核心善良风俗维护公序良俗是各国法律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公序良俗的目的在于填补法律缺漏,及时处理社会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协调各种利益冲突,维护社会正义。第一节维护公序良俗与禁载规定一、国际公约有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禁载规定《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二、国外有关国家维护公序良俗的禁载规定各国在公序良俗的概念使用上不完全相同:法、日、意:公序良俗德:善良风俗英、美:公共政策中国:社会公德、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法律层面);公序良俗(政府规章层面)各国新闻团体(协会)制定的禁载自律规定:美国:《报业信条》瑞典:《出版规范》日本:《新闻伦理纲领》三、我国有关违反公序良俗的禁载规定《刑法》《出版管理条例》第二节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一、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认定标准我国关于淫秽物品的法律定义和认定标准:《刑法》第367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讨论:情色与色情;淫秽内容与不雅行为视频:深圳酒吧不雅视频对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法律制裁形式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文化行政处罚二、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法律责任对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法律制裁形式:1.刑事处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五种行为不要求同时具备,只要实施其中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不是以牟利为目的,如将淫秽物品赠送他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否牟利和牟利多少,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案例:“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情色六月天”视频:《焦点访谈》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2.治安管理行政处罚3.文化行政处罚视频:打击色情网站讨论:怎样看人体彩绘第三节禁止宣扬邪教、暴力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一、禁止宣扬邪教据统计,目前全世界邪教组织约有1万多个,信徒数亿人;美国被称为“邪教王国”。讨论:宗教与邪教的界限我国对邪教的司法解释:“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不属于宗教,不受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邪教组织也不是宗教组织,不享有法律规定的结社自由。发展、控制信徒,秘密结社邪教疯狂进行造神活动邪教常冒用宗教、气功的名义制造、散布歪理邪说,蛊惑人心,欺骗群众1234邪教的特征视频:奥姆真理教;太阳圣殿教;法轮功二、禁止传播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根据《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具体是指:①以看相、算命、看风水、占卜为主要内容的;②宣扬求神问卜、驱鬼治病、算命相面以及其他传播迷信谣言、荒诞信息,足以蛊惑人心,扰乱公共秩序的。“渲染凶杀暴力的出版物”具体是指:①描写罪犯形象,足以引起青少年对罪犯同情或赞赏的;②描述罪犯践踏法律的行为,唆使人们蔑视法律尊严的;③描述犯罪方法或细节,会诱发或鼓动人们模仿犯罪行为的;④描述离奇荒诞、有悖人性的残酷行为或暴力行为,令普通人感到恐怖、会对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的;⑤正面肯定抢劫、偷窃、诈骗等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的。三、禁止教唆他人自杀传播的伦理底线是尊重生命,传媒在报道自杀行为时要注意分寸,不能作为新闻“卖点”。①不能把自杀称为“壮举”;②不能将要挟威逼行为作合理化描述;③保护当事人的隐私;④对劝解援救的价值要作出正确的评断;⑤自杀事件造成交通中断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要如实报道损害的结果。第四节禁止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一、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行公约》二、我国有关民族政策与法律规定《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多起新闻媒体因不了解、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的事件:《人民文学》上发表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对藏族天葬的夸大描写;《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对少数民族婚姻的描述失实;6家报纸刊登有关“猪年谈猪”的文章:对回族风俗习惯的歪曲。三、对宣扬种族歧视罪的认定与处罚《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章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保护A新闻传播权利和公民权利B新闻传播活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C新闻侵害公民权利的常见形式D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预防侵害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思考问题:媒体审判的危害4权利与权力的区别1隐私和阴私的区别2怎样看利用隐私炒作3第一节新闻传播权利和公民权利一、新闻传播权利的实现途径1.收集信息:采获信息2.选择新闻:筛选有价值的新闻3.传播信息:通过不同载体向受众传播4.社会监督:即舆论监督,是作为社会公器发挥作用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5.影响受众:议程设置作用——影响各种话题在公众议程上的显要性能力二、信息时代的公民权利权利从法律层面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享有权利的人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2.享有权利的人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3.享有权利的人有权要求他人停止某种行为。权利和权力的区别:1.权力:是指掌握某种资源的一方把意志强加于受其行为约束的另一方,以便对方服从其意志的一种影响力。权力虽然也包含有权利的内容,但更强调影响力和服从性。2.权利: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视频:孙志刚事件——媒体推动法治进步三、舆论监督和新闻维权新闻传播媒体所传递的新闻信息只有在社会成员中引起共鸣,最终形成舆论,才能实现舆论监督的职能。视频:新闻传播的舆论监督作用;舆论监督的尴尬四、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新闻侵权的原因:1.习惯性思维造成对公民人格权的伤害2.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导致好心办坏事,无意之中侵害了公民的权利3.主观有故意的侵害4.新闻作风不踏实,采访不深入,或者偏听偏信导致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第二节新闻传播活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一、新闻侵权及其特点1、侵权行为及其特点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伤害他人而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这种侵害会直接导致他人物质和精神的损失。我国民法将过错作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侵权行为需要作出赔偿。2、新闻侵权行为及其特点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特点:1.从形式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居多。2.从传播方式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新闻传播媒体和新闻作者的过错二、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有侵权内容的新闻作品已经发表241新闻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31.新闻作品发表与否,是区别损害事实是否存在的关键,也是构成新闻侵权的第一个要件。2.新闻记者在开展新闻传播活动的过程中,除了要以正面报道为主,还将抨击社会丑恶、批评社会不公、开展正当的舆论监督作为自己的基本职业要求。正当的舆论监督不具有违法性,不是新闻侵权行为。3.由于新闻作品报道的是新闻事实,一般都会指名道姓,所以报道对象大多是可指认的;也有一些没指名道姓的,指认困难时可以运用论证法、剔除法等来检验。4.在我国的新闻侵权实际中,过错行为主要表现为过失的过错。如果新闻传播媒体和新闻记者没有过错,即使对被害人造成了损害性的后果,也不构成新闻侵权,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一、新闻侵害名誉权1、名誉和名誉权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名誉的3个特征:①社会评价: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②客观:名誉不会根据名誉主体主观态度的变化而变化③人格价值评价:着眼于公民或法人的人格价值第三节新闻侵害公民权利的常见形式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的3个特征:①法定性:名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都有关于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②人身专有性:名誉权和特定的名誉主体是密切相连的,不能继承或转让。③财产关联性:名誉权本身不具有财产权内容,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只同财产权存在关联性,而其本身不是财产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伤害的行为。目前新闻侵权案件的多发类型:新闻侵害名誉权案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①报道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造谣中伤他人;②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实;③报道内容真实,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视频:发明人状告媒体侵犯名誉权2、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侮辱暴力侮辱语言侮辱文字侮辱诽谤语言诽谤文字诽谤侵害名誉权的两种形式侮辱暴力侮辱语言侮辱文字侮辱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语言或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名誉、毁损他人人格的行为。大小字报、匿名信等诽谤语言诽谤文字诽谤故意捏造或散布虚假的事实以毁损他人的名誉。诽谤行为是侵害名誉权的典型行为。侮辱和诽谤的共同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其言行又造成了他人名誉权的损害。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两种主要形式:文字侮辱和文字诽谤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1指向特定的受害人2损害事实的存在3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4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特别强调新闻作品的发表特定的名誉主体可以被指认衡量标准是社会主流评价;主要表现为——名誉贬损、精神损害、财产损失分为新闻故意侵害名誉权和过失侵害名誉权两种二、新闻侵害隐私权1、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秘密。隐私的内容:个人的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残疾、婚恋经历、财产状况、私人日记、信函、生活习惯等。讨论:隐私和阴私的区别隐私是不愿为人知道的事,是公民的一种私人生活信息,是中性词;阴私是不可告人的事,往往为社会公德所不容,是贬义词。讨论:怎样看利用隐私权炒作?隐私权:是指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隐私权的特征:权利主体是自然人;隐私案件的内容比较丰富;隐私权的内容包括隐私主体对隐私的控制权和利用权;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新闻侵害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方式主要表现为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新闻记者擅自在作品中公布他人隐私的原因:并不认为自己披露的是他人的隐私;认为被采访者在接受采访时,讲诉这些情况就意味着同意公布;为了获得轰动效应。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存在1受害人可以被指认2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3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42、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两个要件:作品已发表;作品含有他人隐私作品中提及隐私并且隐私主体可以被指认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分为新闻故意侵害隐私权和过失侵害隐私权两种视频:网络监督侵犯隐私权;英国王室警告媒体三、其他新闻侵权形式新闻侵害肖像权新闻侵害姓名权新闻侵害著作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主要表现为:未经本人同意非法拍摄并使用其肖像;歪曲使用他人肖像;与新闻宣传无关而假冒新闻宣传名义主要集中在剽窃和抄袭行为上:其中抄袭分为直接抄袭和间接抄袭两种。视频:百度侵犯著作权案第四节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预防一、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1、抗辩事由: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