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的我国旅游业发展三、我国旅游业现行政策法规一、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旅游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看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但从其本质及心理机制上来说,它是一种审美现象。旅游的目的是通过游历活动获得身心上的愉悦,同时获取一定的知识、经验,最终对所经历文化的理解和感悟,这是一个带有艺术性和文化性的过程和行为。现代旅游对提高整个民族的现代意识有着积极的作用。以2010年为例,2010年,我国旅游业明显复苏,全年保持较快增长。国内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入境旅游市场实现恢复增长,出境旅游市场继续加速增长。全年共接待入境游客1.34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58.1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8%和15.5%;国内旅游人数21.03亿人次,收入12579.77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0.6%和23.5%;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5738.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4%;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1.7%。(一)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情况2010年,我国入境外国客源市场快速增长,各大洲来华人数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全年入境外国游客人数2612.69万人次,同比增长19.1%。——亚洲市场依旧是主要客源市场,入境人数占入境外国人总数的62.0%,比上年增长17.5%。其中:韩国为第一大入境客源国。——其他大洲的入境市场均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其中欧洲市场比上年增长23.9%,美洲市场增长20.2%,大洋洲市场增长17.4%,非洲市场增长15.6%.(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旅游接待与收入情况201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入境旅游者总计为9658.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2%。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有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福建、山东、辽宁、云南、广西、陕西、安徽、湖南、湖北、黑龙江、天津、河南、内蒙古、重庆、山西、江西和四川等22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入境旅游者3140.93万人次,继续居全国第一位。201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的外国旅游者总计为5411.1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4%。接待量超过50万人次的有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北京、辽宁、山东、云南、黑龙江、陕西、天津、广西、内蒙古、湖北、安徽、福建、重庆、湖南、河南、河北、山西、四川和吉林等23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外国旅游者733.28万人次,继续居全国第一位。(三)旅行社的规模和经营情况——到2010年末,全国纳入统计范围的旅行社共有22784家,比上年末增长5.2%。——到2010年末,全国旅行社资产总额66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各类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2649.01亿元,比上年增长46.6%;营业税金及附加12.77亿元,比上年增长0.6%。——2010年,全国旅行社共招徕入境游客1352.04万人次、4614.57万人天,分别比上年增长7.2%和下降17.8%;经旅行社接待的入境游客为2408.06万人次、5610.10万人天,分别比上年增长28.5%和下降11.0%。;;;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的我国旅游业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行了部署。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对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深刻理解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中央做出的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部署。(二)明确旅游业的文化责任,自觉发挥其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旅游与文化的密切关系,决定了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应承担的文化责任。1、以旅游业大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大力培育健康、丰富、包容的旅游文化。3、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三)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1、科学引导和积极培育健康丰富的旅游文化。2、继续加强文化旅游精品建设。3、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独特作用。4、创新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5、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对本意见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用实际行动,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更好地发挥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贡献力量。2019/8/20三、我国旅游业现行行政法规1985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旅游业的第一部行业法规。我国旅游业行政法规有:《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统计管理办法》、《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2019/8/20我国旅游业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关于试行新版导游证的通知》、《关于加强旅游业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出境旅游领队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2019/8/202019/8/20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一、旅行社设立管理法律制度2019/8/201、旅行社设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2、设立旅行社须提交的文件(1)设立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经营场所的证明(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旅行社的设立2019/8/20(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1、旅行社分社的设立备案应当持有下列文件:(1)设立社的《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分社的《营业执照》(3)分社经理的履历和身份证明(4)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2019/8/202、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备案应当持有下列文件:(1)设立社的《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3)服务网点经理履历表和身份证明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2019/8/20(三)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章程,合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2019/8/201、旅行社质量保证的存入、增存、减少以及取回2、旅行社在取得《许可证》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存期不得少于一年。3、存期届满,要及时办理续存手续。4、旅行社不在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四)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2019/8/20(一)旅行社经营中所禁止的行为1、超经营范围2、转让、出租或者出借《许可证》(1)除招徕旅游者和委托给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并签订委托接待合同的接待旅游者的情形外,不得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2)不得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2019/8/203、禁止的旅游项目(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3)含有淫秽、赌博内容的(4)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2019/8/204.其他禁止的经营行为(1)虚假宣传(2)低于成本价销售(3)强迫消费(4)差别对待(5)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6)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2019/8/20(二)旅游者权益保护1.旅游合同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在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说明,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9/8/20旅游合同应载明下列事项:(1)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许可证编号;(2)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3)签约地点和日期(4)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径地和目的地(5)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7)旅行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8)旅游者应当缴纳的旅游费用及其缴纳方式(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11)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12)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责任(13)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4)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2019/8/202.消费警示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服务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及其各种有风险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3.保险2001年《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出台,该规定要求自2001年9月1日开始,全国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同时不再强制要求旅行社代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这是国家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利益的一个重要举措2019/8/20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的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2)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3)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2019/8/20(三)旅游业务委托管理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要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需征得旅游者的同意2019/8/20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旅行社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不得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谋取私利监督管理2019/8/202019/8/20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并与1999导游人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按照具体内容不同可分为领队、全陪、地陪,一般来说,景区的讲解员也属于导游的范畴。年10月1日起施行。导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