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精神障碍分类系统我国自1986年来,制定出了我国的诊断分类系统及诊断标准(ChineseClassificationandDiagnosticCriteriaofMentalDisorders,CCMD),根据应用CCMD上两版,特别是CCMD-2R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争议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工作组在1996~2000年期间,对17种成人精神障碍及部分儿童有关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开展现场测试与前瞻性随访观察,完成了CCMD-3编制。CCMD-3兼用症状分类和病因病理分类方向,例如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中的某些精神障碍按病因病理分类,而“功能性精神障碍”则采用症状学的分类。(一)CCMD-3主要分类类别1.器质性精神障碍2.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3.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4.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5.癔症、严重应激障碍和适应障碍、神经症6.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7.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8.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9.童年和少年期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10.其他精神障碍及心理卫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