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1目的确保从生产源头到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末端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2适应范围适应于全体员工、运输方、处理方即外来人员。3职责3.1对公司内意外情况,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或直接反映给管理处,由管理处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3.2对公司外发生的意外情况,由造成意外的相关部门或在管理处配合下采取应急措施。3.3对于意外情况,相关部门或管理处都要向公司董事长汇报。3.4对于意外情况较为严重时,公司董事长应为紧急处理的总协调人,由主管人(管理处负责人)上报公司董事长及上级环保部门。3.5公司管理处应将本预案告知承运单位或个人。3.6对一般意外情况由管理处协调处理;严重情况必要时由政府相关的应急组织负责处理。4应急组织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领导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应急组下成立专业应急队。成员如下:组长:公司董事长第一副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物业管理处)付组长:安全主任、环保相关负责人,相关部门主管组员:厂区内各部门负责人及环保、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专业应急队:厂区内各部门环保、安全保安等人员5应急工作程序5.1紧急情况5.1.1厂内危险固体废弃物抹布色带油墨盒不按规定地点贮存5.1.2废弃油类胶水类在厂外乱投放5.1.3运输过程抛洒、泄漏等意外情况5.1.4接收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5.2应急措施5.2.1厂内危险固体废弃物抹布废油色带油墨罐等不按规定地点贮存5.2.1.1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险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报知管理处负责人。5.2.1.2对乱堆乱放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集中地域。5.2.1.3事后由管理处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公司董事长,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5.2.2危险固体废弃物在厂外乱投放5.2.2.1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须报知公司负责环保的管理处。5.2.2.2对乱投放放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指定的场所。5.2.2.3环保科写出调查报告,上报总经理,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5.2.2.4对可能造成污染的,由公司向周围居民发出告知书,由主管环保的管理处负责人上报上级政府环保部门。5.2.2.5对已经造成污染事故的,由负责环保工作的公司物业管理处对举报反映情况进行笔录,包括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反映的情况,并上报主管副总。对正在发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关部门清理回收污染物,再查明原因进行整改。5.2.2.6管理处负责调查事故的情况,三日内完成调查报告,包括污染情况描述、与本公司的关联度、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先上报主管环保的副总,审查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5.2.2.7重大污染由主管环保的副总及时上报政府环保部门。5.2.2.8在上级环保部门及主管环保的副总的指导下,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5.2.2.9对事故因素能消除的应该消除,由管理处协调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联合处理。5.2.2.10对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赔偿的,由管理处协同相关方协商处理。处理协议经主管环保副总审查后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5.2.3运输过程抛洒、泄漏5.2.3.1运输人员发现情况后应及时处理控制抛洒、泄漏,并对抛洒、泄漏的废物进行清理回收。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组织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5.2.3.2管理处及时向分管副总或董事长汇报,同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5.2.3.3公司副总或董事长对事故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5.2.4接收固体废弃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处置污染环境的5.2.4.1同接收固体废弃物单位签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应接收单位要求需要配合的,由管理处配合处理。5.2.4.2无协议的,由管理处会同接收单位共同处理。首先要求接收单位清理回收污染物,把污染降到最低限度。5.2.4.3事后由管理处、接收单位同受污染的相关方协商处理。管理处负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主管环保的副总或董事长,。由管理处采取纠正预防措施。5.2.4.4对严重污染事故由主管环保的副总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6法律、法规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第15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第16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第21条:第二十一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62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附页1紧急情况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