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日常考核标准为提高治安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管理职能,增强员工责任心,实现工作业绩与工作质量相挂钩的原则,特制定保安日常考核标准,实施考核评分,每扣1分扣款1元。1、必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出现迟到、早退、串岗、离岗情况的,20分钟内每次扣10分,超过20分钟每次扣20分,超过半小时每次扣50分。2、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洁,每次扣10分。3、执勤时与来往人员发生争执,出现不文明行为,扣50分。4、当值人员喝酒、酗酒后上班,每次扣20分。5、上班期间工作懒散、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15分;当班时间睡觉的予以开除。6、严把人员和车辆准入关,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每次扣30分;建筑材料、工具进出门卫不检查、不登记的,每次扣50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100-30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7、不填写交接记录或交接记录不清楚的,不填写外来车辆登记或车辆登记不清楚的,不填写外来人员登记或登记不清楚的,不填写货物出门记录或出门记录不清楚的,每次扣10分。8、对管理区域定时进行各类设施自查、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扣30分;巡检时做好相关记录,当月记录缺失1次者,扣10分,当月记录缺失3次以上者,扣30分;安全检查或应对措施不到位的,扣50分。9、对管辖区域内公共设施看护不力,造成损坏或丢失的,每次扣50-200分,并承担赔付责任。10、安全防范意识松懈,对突发事件、扰乱治安行为以及恶性事件未及时阻止或采取措施不当的,扣100-300分。11、遇重大问题不汇报每次扣50分;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者,每次扣100-30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12、交接班后立即投入工作岗位,接班15分钟后才发现问题的由接班人负责,每次扣10分;交班不在岗或未办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各班组人员因交接不清,造成工作脱节、扯皮等现象,每人每次扣20分,班长每次扣50分。13、未向队长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参加开会、培训等的,每次扣20分,迟到每次扣5分。14、接警后,当班人员5分钟内未到达现场的、处理问题不果断有意拖延时间或回避的,每次扣10分。15、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突击性工作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扣10分;顶撞领导的,每次扣20分。16、对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脱节的,班、队长每次扣50分;班、队长未能及时完成或未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每次扣20-50分,每月累计达三次的将撤消班队长职务。17、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每次扣10分。其它涉及保安工作范围以及安全范畴的事务及职责处理不当的每次扣50分。18、工作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在调查违章违纪人员时,知情者包庇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19、违反保安基础管理制度的,结合本考核标准处以10-200分的处罚。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另作补充或修正。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