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3、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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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2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1Z3020101Z3020201Z30203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4–1Z302011熟悉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Z302012熟悉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Z302013熟悉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Z302014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1Z302011熟悉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1Z302011熟悉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开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资金到位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投资项目市场预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1Z302011熟悉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的不同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81Z302012熟悉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1Z302013熟悉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申请延期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1Z302014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1Z302022掌握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Z302023掌握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1Z302024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制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2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资质序列,分别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又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4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体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5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企业资质的申请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1Z302021熟悉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审批权限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交的资料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71Z302022掌握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联合共同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81Z302023掌握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91Z302024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即违法分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Z302031熟悉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1Z302032掌握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1Z302033掌握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1Z302034掌握建造师执业的工程规模标准–1Z302035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Z302036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2030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11Z302031熟悉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责任极为重大。因此,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建立起必要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只有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其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没有取得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不能执行相应的建设工程业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21Z302032掌握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建造师的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使用范围考试内容和时间报考条件和考试申请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31Z302032掌握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建造师的注册注册管理机构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变更、续期、注销注册的申请办理注册的受理与审批延续注册与增项注册注册申请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41Z302032掌握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国家在实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对长期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51Z302033掌握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61Z302034掌握建造师执业的工程规模标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71Z302035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81Z302035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91Z302035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1.必修课、选修课的学时和内容2.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选择与测试3.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的规定4.继续教育的方式及参加继续教育的保障注册机关的监督管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3)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01Z302036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造师及建造师工作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1.建造师注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建造师继续教育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无证或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建造师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5.未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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