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网公司二级用电检查资格考试培训——用电检查法律法规20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反窃电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5其他法律法规电力法定义电力法是调整人们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电力法的主要特征1、能源法和公用事业的双重身份;2、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3、调整手段的多样性和严肃性。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电力法基本内容电力法适用范围电力法作用电力法的基本原则电力供应与使用基本原则1、安全用电原则2、节约用电原则3、节约用电措施4、计划用电原则5、计划用电措施合法、计划、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有偿互利、诚实信用基本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供用电合同签字盖章规范,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供电方权利与义务用电方权利与义务电力供应特殊性供电质量供电方式停电与限电电力使用管理原则违章用电窃电事故的赔偿责任电力设施保护意义与原则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与电力设施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的处理用电检查工作,在电力体制改革前一直称为用电监察,行使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包括对电力客户投诉的处理和电力案件的处罚,还有对客户进行的检查等,都带有行政执法的性质。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企分开,特别是1995年《电力法》的颁布,电力企业只保留了行使企业行为的用电检查职责。用电检查作为供电企业对电力客户的作用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主要是消除了原来所代表的政府行为职能部分,增强了作为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查批准后,方能赴客户处执行检查工作。工作终结后,应由客户代表签字,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参加用电检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在检查过程中,用电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客户的保卫保密制度,同时不得擅自开启客户配电室的门锁,不得代替客户进行电工作业。现场确认有危害供电安全或扰乱供电秩序行为的,应当场予以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用电检查程序与纪律经现场检查确认发现客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存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区别:检查性质执行主体检查对象内容和范围人员条件检查后果监督检查政府行政行为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由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和认证行政处罚用电检查企业活动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用户用户的电力使用状况电网企业资格考核和发证追收电费或加收电费法律责任概念1法律责任特点2承担法律责任基本原则3法律责任概述电力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发现窃电行为保护窃电现场取证、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登记窃电设备容量收集物证、收缴窃电工具、材料、设备等证据制作标签现场终止该用户供电向用户开具《违章用电、窃电处理通知书》用户不接受或抗拒、即报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进入司法程序窃电物证及《违章用电、窃电处理通知书》交处理人员按规定收取用户追补电费、违约使用电费等处理完后恢复向用户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