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材分析:第2课“伴我们一生的权利”包括两个项目内容。第二个项目“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主要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与内容,区分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的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人格尊严。学生学情分析: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人格尊严权的认知较差,对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有关事件,中学生甚至不懂得判断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严。因此中学生非常有必要了解人格尊严的相关知识知识。知道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知道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应受到怎样的制裁,能正确辨别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人格尊严受侵害事件,并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学目标1.情感、态度、价值观: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能够自觉得尊重他人,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增强尊重别人隐私的法律意识。2.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和保护个人隐私的能力。3.知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懂得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教学重点: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学难点: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教学过程:案例:2002年4月16日下午2时左右,一女士在江西省兴国县一超市洗涤用品柜里,拿起一瓶价值35元的洗发水走到超市门口便跑。超市的三名工作人员在离超市不远处将其抓获,并在她的衣服里当场掏出一瓶洗发水,上面贴有该超市的价格标签。鉴于该女士是第三次被抓,前两次分别在该超市偷过一瓶玉兰油和四瓶洗发水,若将她送去派出所最多罚款了事,为惩罚这种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超市工作人员便拉着她在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边罚蹲示众,引来过往行人纷纷驻足围观。讨论:超市工作人员的做法对吗?如果你是那位女士,你将如何处理这件事?师: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就是我们第2课所要学习的内容: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板书)情境案例:(详见教材P24页)情境一:我的艺术照怎么在橱窗里?情境二:为什么某同学诬告我考试作弊?情境三:为了报复班长,我捏造事实说他有偷盗行为。说一说:自己身边有以上类似的现象吗?议一议:你怎么对待以上的事情?谈一谈:从中受到了什么启示?生:自己身边有以上类似的现象。生:应该加强对人们的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自觉的尊重别人。当这种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危害时,也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类似侵犯我们人格尊严的事情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这些现象的发生告诉我们,公民的人格尊严需要得到保护。我国法律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师: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什么是人格尊严呢?人格尊严,是指公民所具有的自尊心以及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我国法律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师:人格尊严都包括什么具体内容?①肖像权②名誉权③荣誉权④姓名权⑤隐私权相关链接:法律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师:在我国,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的肖像不受非法侵犯、名誉不受非法侮辱、荣誉不受非法剥夺、姓名不受他人侵害。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师:在现实生活中,你所听到、见到的损害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例有哪些?试举例说明。生:王涛爱给同学起外号,有些外号倒也无伤大雅,可有的外号却让被叫的同学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敢去学校上课。王涛侵犯了同学的名誉权。生:小陈是某市“三好学生标兵”。担任班长期间,在处理班内一些具体事情时,同班主任周老师有不同意见,结果被周老师撤去班长职务。周老师还在班里宣布,小陈的市“三好学生标兵”也被撤消。班主任周老师侵犯了小陈同学的荣誉权。生:学生陈丽通过某种手段盗用学生齐红的名字被一所银行学校录取。毕业后回到家乡某银行工作。后来齐红了解到陈丽侵犯了自己权益的情况后,齐红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陈丽侵犯了学生齐红的姓名权。生:南京一位年近6旬的老汉近日被一桩飞来的麻烦缠身,他的照片上了一个高档楼盘的广告,鼓楼广场的巨型广告牌上,楼盘销售资料上,都有老人的形象。一不留神成了广告明星,可这明星真不是好当的,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乱,还受到一些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的误解。“明星”老汉一怒之下,将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老汉的肖像权。案例分析:案例一:记者小陶用相机拍下某妇女晾衣服把小树都快压断的照片,并向报社反映,呼吁公民要保护树木花草.该妇女却说小陶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请分析:两个案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为什么?师: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都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记者小陶行为合法,不构成侵权。因为这位摄影爱好者和报社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并非出于恶意。这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不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侵权可以保护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发现有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想拍照向报社或有关部门反映时就不用担心侵权了。师:阅读教材P25页思考并回答:青少年怎样做到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生:①正在成长中我们要做到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②要提高维权意识,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找回失去的尊严。③同时,每个人都要像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那样,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我们身边还有哪些侵犯人格尊严的现象?危害?把内容填入下表。1.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骂人现象这类事情并不少见,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别人进行挖苦,讽刺和打击的现象。俗话说:“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样做会伤害别人的自尊。2.假冒他人姓名考试,上学。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3.未经同意,恶意制作并使用他人肖像;广告公司擅自将某演员前几年在某杂志上发表的一幅照片翻拍后,制作成广告内容并在报纸上登出;公司未经员工同意使用员工肖像作对外宣传。4.无原则的取消别人的获得荣誉、奖励、先进称号等,会严重伤害别人的尊严。这些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这些行为是错误的,也是违法行为。对于他人的人格尊严我们不侵犯,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层次: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师:隐私权是公民人格尊严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独立意识的增强,对私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求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那么,什么是隐私权?生: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自己的秘密不愿让别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师:那么,个人隐私的内容有哪些?你能列举一下吗?生: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簿、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私生活、社会交往、生活习性;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日记、照相簿、通信秘密等。师:在我国,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也是在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情境案例:(详见教材P26页)情境一:同学一:你不能随意看别人的日记……同学二:方方在日记里写道……情境二:同学三:李峰又有信来了,我们打开看看写些什么?同学四:不行!这是他的秘密!回想:我们身边有过这样的现象吗?讨论: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还有哪些表现?生:有,侵犯我们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也经常发生生:四人一组讨论交流,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展示各组的交流结果。(如:小品表演、漫画展示、课间展示等)一组:父母或老师偷拆未成年人信件。(小品)二组:发现同学的秘密在同学间传播。(课件)三组:家长为了解孩子的情况追问孩子交往情况。(小品)四组:老师为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到宿舍翻看学生抽屉。(漫画)师:在我国,未成年人同样享有隐私权,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同样要受到人们的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想一想:丽娟将王涛、李明抄袭别人作业的事情在班里宣扬;同学将自己上黑网吧的事情告诉老师;新闻媒体对某些违法现象进行报道和评价。以上内容是不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生:不是,同学反映他人和自己的违纪行为,有利于他人和自己改正错误,有利于良好的班风、学风的建设,不属于侵权行为。师:凡是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及正当的舆论监督的情况下,公开他人的隐私都不构成侵权。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受任意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情境案例:(详见教材P28页)近一个月,初二学生黄某出现了异常情况,黄某不住校,但经常深夜才会家,中午饭也极少回家吃。黄父文黄某是什么原因,黄某说是学习紧张,中午饭再学校里和同学一块吃了,晚自习后,是在教室里复习功课。黄父半信半疑,便到学校找班主任了解儿子的情况,谁知班主任和黄某的同学都否定了黄某的说法。黄父再三追问儿子,就是不得其果。后来黄某干脆不再搭理父亲,但依然是深夜才回家。黄父心里非常着急,由于自己是公司的经理,没有时间观察儿子的行踪,有担心儿子出事,便让自己公司的一名工人跟踪黄某……议一议:黄父是否侵犯了儿子的隐私权?我们应当怎样看待黄父的行为?生:讨论回答:他们缺乏法制观念,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有些父母、老师认为这是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表现。生:有的还认为自己的孩子或学生在自己面前没有隐私可言。总之,父母、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方式不当。师:咱们自己有没有责任?生:(反思自己的行为)回答:也有责任,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的心情,加强与父母或老师的交流,及时把自己的思想状况反映给他们,这样也可以避免父母或老师的侵权行为。师小结: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由于缺乏法制观念或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方式不当,使侵犯未成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偷拆未成年人信件,偷看未成年人日记,在背后散布和议论未成年人的身体缺陷等。师:当侵权行为发生时,你将怎样对待老师、父母或同学的侵权行为?(学生阅读P28页教材后讨论回答问题)生:一旦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也可以与父母、老师心平气和地讲道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师:(1)青少年保护自己的隐私权,首先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2)一旦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隐私权.(3)同时,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师:在以后的生活中你将如何对待自己的和同学的隐私?生:要管理好自己隐私的物品;对待同学,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相互维护,相互尊重。写一写(见教材P28页)尊重他人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