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ShenzhenCFSSFinancialOutsourcingServicesCo.,Ltd.二○一三年十二月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导论二、法系三、法的划分四、法律常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导论1.1法学是什么?是一门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1.2法律是什么?表象:法律是规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实际: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的统一•根本:法律是工具法学导论法律是工具给大家讲个故事,相传,longlongago,一个犹太人带着一头牛和一只鸡去集市,那天发大水,雷雨交加,在他快要被淹死的时候,他祷告说:“如果上帝能救我,我就把卖牛的钱捐给教堂。”上帝听到后把他救了起来。犹太人平安后内心不想再把卖牛的钱捐出来,但是自己作出了承诺必须履行。聪明的犹太人到了集市上把牛以鸡的价格卖掉,同时有一个条件对方必须以一头牛的价格买他的鸡,之后把卖牛的钱捐给了教堂。上帝很恼火,但又无可奈何,因为上帝不懂合同法啊。聪明的犹太人既遵守了自己的承诺,同时又利用规则中的“漏洞”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故事说明:1、犹太民族确实比较善于经商;2、法律是一种规则;3、不要以为法律就是预防自己犯法的知识,其实它是一种工具,一种可以用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又不违背规则的一套专门技艺。法学导论1.3法的概念?任何一门科学的出发点都是其研究对象的本体性质或问题。法的本体就是法的存在及其本质、关系、规律和内在联系。圣·奥古斯丁说“时间是什么?没有人问我的时候,我很清楚,但是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同样,即使是最有经验的法学家,虽然知道很多具体的法,却也难以给法下个适当的定义。那么,法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定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简单来说:法是由国家制定并保证实施,以规范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学导论1.4法的特征法的国家性法的阶级性法的物质制约性1、形成:有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根据和程序制定或认可;2、实施:依靠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施;3、表现:一般以官方的形式加以公布。1、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2、有时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同盟阶级的要求;3、并不体现统治阶级的全部意志。1、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2、其内容及体现的意志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二、法系2.1法系的概念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法系2.2法系的划分(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除了法国、德国外,还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特点:(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法系2.3法系的划分(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特点(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注:英美法在当今世界的某些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尤其是在国际贸易和海商运输等方面。经常有国际贸易的合约,虽然参与各方都与英国无关,却指名以英格兰法律约束合约。法系2.4法系的划分讨论:中国隶属法系?我国在旧中国时代属于大陆法系,在新中国时代则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法系,自成一个独立的法系,叫做“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比较接近于大陆法系。(原因: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民法典)三、法的划分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划分3.1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民法刑法实体法实体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法及其民法的调整对象•1、什么是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民法的调整对象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指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案例:张某和陶某1965年结婚,但是妻子陶某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1996年,张某认识了一个名叫黄某的女子,并在1997年与黄某同居。张某的妻子陶某发现以后,进行劝告,但劝告无效。1998年底,张某和黄某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2005年2月,张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黄某面对旁人的嘲讽,守候在张某的病床边。张某在2005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积蓄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黄某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黄某负责安葬。”张某对这份遗嘱进行了公证。4月22日,张某去世,黄某根据遗嘱向陶某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陶某的拒绝。黄某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陶某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民法案例分析:法律上的“善良风俗”原则与道德层面上的“善良风俗”不是一个概念;法院不会根据崇高的道德标准处理案件。丈夫偷情,搞婚外恋是一事实行为,违背道德上的公序良俗,但这并非法律行为,不受民事法律评判,不受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约束。立遗嘱,是一个设立财产权利转让的单方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遗嘱本身是以财产为“标的”而不是以“婚外情”为标的,所以,即使遗嘱受“婚外情”影响,但并不影响遗嘱效力,此是“法律不问动机”原则。法律行为直接以“性”为标的,涉及性交易,则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性行为”只是法律行为起因,而不是标的,则不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以这样的思路来解析本案:“包二奶契约无效,但指定遗产由二奶继承则有效。”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三)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根据自然人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将自然人分为三个阶段。划分的标准,一是年龄;一是精神智力状态。)•不满十周岁的人,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的以上精神状况健康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认识和判断自己民事行为的后果,因此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体法—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刑法之“八大重罪”1、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刑法之“八大重罪”自杀:相约自杀(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致人自杀(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逼迫、诱骗他人自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特别: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之“八大重罪”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之“八大重罪”强奸罪的特殊形式:①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②丈夫强奸妻子(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中国婚姻法只有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婚内强奸的条文)③“强奸”男性(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女性,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大多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刑法之“八大重罪”4、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5、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1克可卡因=0.2海洛因)6、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7、爆炸罪:爆炸罪,是指故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