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如下:□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元□救济金每月元□其他收入每月元□无收入□申请人家庭人口:人□家庭月平均收入元□家庭月基本开支元申请人家庭现有价值千元以上财产状况:总价值元财产项目财产价值(元)其他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如下:(单位:元/月均)姓名年龄与其关系收入职业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元,年度总收入元。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基本生活费用合计申请人供养人经济开支备注其中住房(租金、管理费等)姓名年龄关系经济开支日常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其他必要开支合计申请人家庭自有房产地址:产权证书编号:建筑面积:㎡使用状况:□自用□出租另需说明的事项:特此证明。出证单位(公章)出证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其供养的尚在求学的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并由其供养的其他人员或未成年申请人的父母。2、出证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