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审判法律文书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报告第三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审判文书,是法院在处理诉讼案件时,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公文总称。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推行控辩式审理方式,改革诉讼文书的制作,提高刑事诉讼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的质量,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4月6日通过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于己于人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二、类别依案件性质划分,有刑事审判文书、民事(含经济纠纷、海事纠份)审判文书、行政审判文书;依审判程序划分,有第一审裁判文书、第二审裁判文书、再审裁判文书、复核程序裁判文书、特别程序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按文种分,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通知书、命令、布告、书函、证票、杂类等;依法律效应分,有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审判文书和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审判文书,前者如裁判文书、命令、批复、公告等,后者如笔录、布告、书函、案件审理报告等。《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中依文书用途和案件性质将法院诉讼文书分为14类314种,为我们介绍审判文书的类别提供了实用性的参考。本章主要介绍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和行政裁判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就其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刑事裁判文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罪判决书有罪判决书科刑判决书免刑判决书(第一审、第二审、再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刑事裁定书、再审刑事裁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免罚金裁定书和中止、终止审理裁定书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的规定,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民事裁判文书,从内容和形式上可分为四种: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从程序上可分为七种:第一审程序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再审程序文书、督促程序文书、公示催告程序文书、企业法行政裁判文书,指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行政诉讼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具体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行政裁判文书,依文种可分为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按审判程序分为第一审程序文书、第二审程序文书和再审程序文书。第二节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报告案件审理报告,是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在评议案件之后,报送院领导审核案件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综合性书面材料,是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对前一段诉讼活动、审理过程、案情全貌作出的全面总结,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提出意见。案件审理报告是制作判决书的重要依据,可以说判决书是在此基础上的高度浓缩;是坚持案件审批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二、种类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审理报告,复核类推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再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报告。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再审民事案件的行政案件的审理报告: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报告二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报告,再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报告。下面主要介绍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三、格式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的审理报告(年度)×刑初字第×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情况。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由××××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独任审判的改为:“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三、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四、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六、需要说明的问题。七、处理意见和理由。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年月日四、内容和制作方法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应如实将立案、侦查、起诉、审理一直到结束的全部材料反映出来,并对事实的认定和定性处理认真提出意见,其内容兼收并蓄,比同一审级程序的裁判文书更加全面、系统、丰富、具体,在裁判文书中不能写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情况,但在审理报告中应如实写明。对合议庭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一并写明。总之,好的审理报告使不了解案情的人看过后,无须翻阅案卷材料就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认定。1、标题标题要特定化,即公诉案件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案由,自诉案件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案由。不能简写为“审理报告”或“案件审理报告”,更不能更改为“结案报告”、“审理终结报告”等。2、编号依次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其中以“初”字作为一审程序的代字。1、被告人和其他诉讼与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诉讼的提起、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出庭参加诉讼的人员。3、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简要写明案件发生、揭发或侦查、破获过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以及涉及的主要人物等。自诉案件此项从略。4、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即控辩双方的意见。控方主要写明检察机关或自诉人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证据、诉讼请求事项及其理由和根据。5、事实和证据的分析。主要写明法院经审理查证后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及其具体证据。叙述事实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能认定的事实才予以认定,不能认定的和有问题的则要说明。证据,必须是经过庭审查对属实的。应具体详细列举,并用括号注明其系控方举证还是辩方提供、所在的卷宗和页次或者出处,对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有关证据及其内在链锁联系,进行分析论证;证据间有矛盾的,要在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的基础上做实事求是的分析认证,去伪存真;对不真实的或者不能采用的证据和不能认定的事实和情节应作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尤其是对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更要作重点分析论证。制作该部分应避免出现只叙述事实,不列举证据或列举证据不确凿的弊病,如将证据写作“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有物证,有被告人口供予以认定”。6、需要说明的问题。7、处理意见和理由。由“合议庭评议认为……”领起首先写明对控辩双方不同的意见及其理由的分析评论,正确的予以采纳,不正确的不予采纳;其次写明对被告人的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如何,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构成何种罪的分析论述,一案数名被告人的应分别论述清楚;最后写明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及其责任的大小,有无法定从轻、从重的情节和其他可以从宽从严的情节,在法定量刑幅度的基础上应判处什么刑罚,还是应当免予刑事处分,或者是应当宣告无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一并写明对被告人应否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论述和赔偿多少的处理意见。提出处理实体问题的具体意见时,应写明所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条款。需提出司法建议的,应写明其内容,向哪个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建议。由审理本案的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成员署名,并写明年月日。本文书系不公开的内部文书,应归入副卷,并注意保密。五、评改关于王××诈骗一案的审理报告(19××)×刑初字第10号被告人王××诈骗一案,由××区人民检察院于19××年4月20日以××检刑诉字(19××)第30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人民陪审员冯××、刘××参加评议,于1994年5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第三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概念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或自诉的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构成何种罪,判处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64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一审刑事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机关适用一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结论;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执行刑罚的法律根据;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抗诉的根据;同时为适用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继续审理案件打下基础。一审刑事判决书具体有五种: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单位犯罪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普通的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年度)×刑初字第××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辩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三、内容和制作方法一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大板块组成。1、标题。2、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3、公诉机关的称谓。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1、案件的由来、审理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是一段固定化的表述文字。2、事实。是判决书的基础部分,包括两大层次内容。首先要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该段文字由“经审理查明,……”一语领起,将经过法庭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详细写明。具体应做到(1)要素性。(2)真实性。3、理由。理由是判决书的灵魂,是将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依法对前面事实的分析论证,这一部分内所提出的每一个理由都必须在前面的事实部分内找到根据。主要包括犯罪性质的认定、罪责的确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说明、法律条款的引用等内容,为下文的判决结果奠定基础。4、判决结果。判决结果是根据事实和理由所作出的定性处理结论,是判决书画龙点睛部分。一定要和事实、理由相一致,和法律条文相吻合,作到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明确具体。选词用语应推敲斟酌,精炼妥贴。公诉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无罪。”(1)罪名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