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工程K69+000~K91+810段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本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洞新高速公路监理规范》洞新高速公路设计图一般性规定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制订详尽的防范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难度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项目制订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在报请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施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洞新高速公路公司制订的应急预案,认2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地制订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应急预案;建立本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草案;对本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必要时可向监理处申请帮助;及时向建设单位、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施工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三违”现象。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源,要设置好配电保护装置。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加强隧道机械通风,降低隧道内的粉尘浓度;洞内要备有消防、通讯、照明设施;配备应急药品、食品、饮用水等,确保隧道内有一个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从事施工便道养护、边沟疏通、盲沟施工的作业人员应穿戴交通标志服装及个人防护用品。施工地段两端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行车指示标志,行车道必须畅通,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对出现安全隐患,监理处下达施工现场整改通知单后,要认真整改落实。将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处理3过程、处理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施工单位全体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好安全自我保护。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一道路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点土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点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3)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4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lOm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5)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6)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7)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4)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2)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3)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4)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5)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6)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土方工程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铲挖土机、反铲挖土5机、拉铲挖土机、抓铲挖土、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安全要点。(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埋光缆、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上述设施1m距离以内作业。(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1的规定。(3)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①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②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③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⑤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⑥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⑦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电压(kv)安全距离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表1-1220<11~1520~4060~110沿垂直方向(m)1.5沿水平方向(m)3.04.05.06.01.01.52.04.06.06⑧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石方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点(1)石方爆破作业。①爆破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爆破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③检查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爆破前是否已落实。④检查爆破器材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⑤检查爆破模拟实验结果。⑥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⑦检查炸药埋置品种、质量、深度和孔口及塞实情况。⑧检查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⑨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2)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4)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应有明确的规定。(5)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7防护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点(l)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是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4)砂浆拌和机、砂浆喷射机等有关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5)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见表1-2),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6)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1:0.251:01:01:01:0.751:0.251:0.331:0.671:1.251:0.671:0.751:1软质岩硬质岩1:11:1.251:0.751:11:0.331:0.51:01:0.1轻亚黏土亚黏土极软岩坑壁土质坑壁坡度砂卵石类土1:1.5砂类土基坑坡度表表1-2基坑顶沿有动载基坑顶沿无载重基坑顶沿有静载8超过1.5m。基层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点(l)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2)装卸、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粉尘。散装粉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篷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3)稳定土拌和机作业①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和齿。②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和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处理。(4)碎石撒布机作业①自卸汽车与撒布机联合作业,应紧密配合,以防碰撞。②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碎石伤人。(5)洒水车在上下坡道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6)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载人。第二桥涵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点桥涵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以重点控制。目前在桥梁施工中采用了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高塔、高墩和深水基础的大跨径桥梁施工中,采用了各种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如大型基础施工机械设9备,大型运输设备等。因此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为重要。桥涵施工中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文件。高墩、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通道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商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10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禁止施工人员酒后驾驶施工交通车辆及操作危险等级较高的施工设备作业。高大的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移动转场过程中应放倒钻架和桅杆,在高压线下施工时应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台风季节的桥梁施工应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大跨径桥梁上部构造合拢段工期安排宜避开台风季节,在台风来临时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点(一)明挖基础(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并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2)施工单位还应检查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二)筑岛、围堰(1)施工单位应随时检查挡板、板桩等挡土设施的稳定牢固状况;当基坑较深时,应在合适位置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施工中,遇有流沙、涌沙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11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2)采用吸泥船吹沙筑岛时施工单位要对船体吃水深度、停泊位置、管路射程及连接方法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试验。(三)钢板桩及钢筋混凝土板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