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处长、主管副校长、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三、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领款人应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开户行及帐号。(二)施工单位变更领款人时,应重新到基建和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工程款支付程序(一)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在支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到基建科办理相关支付手续。(二)施工单位到基建科办理工程款支付款手续时,应携带工程专用发票办理签字支付手续。(三)财务部门确认手续完整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2(四)在支付工程尾款时,须由学校审计处审定,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基建科再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手续。(五)工程保修款依据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期限及金额进行留置;保修期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使用单位、基建处核准在保修范围内报修工程全部修复后,办理工程最终结算手续。五、公开公示本管理制度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10.10.10.10)上公布。六、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七、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流程图3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流程图中标施工单位指定专门领款人持有效证件到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根据合同约定与付款计划,携带工程专用发票汇签经财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工程尾款必须由审计处的审定与财务部门的审核无误后支付保修款在保修期满后,经基建处确认保修项目全部修复支付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处长、主管副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三、合同的管理办法(一)基建合同的范围学校授权基建科为一方当事人与社会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基建合同的签订1、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等项工程前期合同和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基建科负责起草,由经办人送分管处长进行审核,分管处长审定签字并加盖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后生效。2、《施工合同》由基建科按格式文本合同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初审,主管处长审定签字并加盖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后生效。(三)基建合同的管理1、合同正式签订后,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文本(正本)送基建5科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资料管理员按规定存档。2、经办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3、对于合同变更的要重新签订书面补以协议。(四)合同争议的解决解决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争议若需要进行诉讼解决的,必须与学校法律顾问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进行。四、公开公示本管理制度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10.10.10.10)上公布。五、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六、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图6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图签订合同双方执行合同约定将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存档,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执行合同约定工程合同的起草签订有效的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执行合同约定工程合同的审定工程合同修改后定稿7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处长、主管副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接收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三、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办法(一)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8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2、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文件:附件一:施工许可证。附件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附件三:四大报告(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规划、消防、环保文件;附件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附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四、公开公示9本制度原文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10.10.10.10)上公布。五、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六、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图10附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流施工单位对竣工后工程进行自检现场监理、现场代表进行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竣工报告、吹扫试压记录等办理签章手续接到验收申请3天内通知验收小组不合格验收小组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验收,根据竣工图审核现场情况,采取实地观察、外观检查和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验收小组组长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评定验收会议中确定本工程无问题,验收小组出具会议纪要验收小组和相关单位共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验收会议中写明存在问题清单,由工程部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不合格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通知验收小组,安排二次验收工程顺利竣工、移交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合格合格合格11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处长、主管副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工程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行使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管理办法(一)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二)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建设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三)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并有建设单位两人以上会签方为有效,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3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四)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建设单位发至施工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或基建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进行。四、公开公示本管理制度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12//10.10.10.10)上公布。五、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六、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流程图13附件: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流程图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降低与避免因设计的缺陷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组织,对所需进行变更的部位及改变使用功能进行现场勘察,由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执行基建领导小组决议精神执行由建设单位两人以上对签证部位汇签。将设计变更以文字(文件)与图纸形式在内业与竣工图中体现,并送达结算部门与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1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主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审计处)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施工管理办法(一)基建管理部门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现场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基建科现场代表为学校建设项目的现场责任人,参加工程例会、技术专题会和协调会等现场会议,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意见,代表学校行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职责。(二)建设工程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进行监督管理,现场代表应对监理项目组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加强项目质量计划控制,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四)在开工之前,按程序检查并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质量检查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与地方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15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程序进行验收。明确项目进度目标,加强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执行《施工合同》有关工程款支付条款,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四、公开公示本管理制度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网(网址:http://10.10.10.10)上公布。五、监督检查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六、责任追究执行《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流程图16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流程图设计交底、研究图纸及有关说明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批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计划人工安排执行施工方案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按质量计划进行质量控制合理化建议效果检查、质量检查改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的鉴定和评价组织竣工验收检查施工前准备协调其他准备事项17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基建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主管科长、主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监察处)。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