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怀疑。—罗兰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关松(2009年2月28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09年工作。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200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二○○八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建设“和谐桐庐”、“法治桐庐”作出了努力。关于08年工作总结已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今天主要就有特色的工作作一概括。特色亮点工作一:提高“以案定补”补助力度。08年我局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做法。根据基层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将07年的5元、7元、10元、50元四类补助标准提高到08年的10元、15元、20元、50元,而且方案制定上向村级人民调解员倾斜,以提高广大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2增强队伍凝聚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这项制度的实行,13个乡镇(街道)已明确并执行了“以案定补”配套方案。如横村镇、富春江镇规定,调解登记完整、文书制作规范的村调解干部每月奖励100元。08年,镇乡(街道)、村两级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5652起,调解成功5443起,调解成功率达96.3%。特色亮点工作二: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设立调解联络员。巩固乡镇(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着力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2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比例已达到58%。各乡镇司法所与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36家规模企业签定了《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协议书》,由企业确定一名人民调解联络员,当企业发生纠纷时,联络员及时联系所在乡镇调委会,乡镇调委会帮助企业共同调解纠纷。特色亮点工作三:出台《关于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2名从法院退休的老干部任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在分水、横村两个法庭设立调解窗口;在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推行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制度。全年共接受诉前劝导调解71件;诉中委托调解6件,协助调解34件,合计111件。出台《关于推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我县首个警民联调工作室---桐庐县桐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警民联调工作室在城北派出所挂牌成立。特色亮点工作四: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职能为重点工程提3供服务。成立临时调委会进驻滨江拆迁指挥部,负责对拆迁工作中发生的房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农户与非本村村民间的有关农居房买卖纠纷进行调解。共接待因房屋产权及财产分割等各类纠纷前来咨询人员达500多人次,制作调查笔录56份,签订人民调解协议32件,促成农居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35户,为滨江拆迁的全面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邮电路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成功调处四户小产权户与被拆迁户的纠纷、被拆迁户与租赁户的纠纷。律师在拆迁过程中从法律的角度出谋献策,参与起草协议、制订拆迁方案。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参与非诉讼调解等等。法律援助在滨江区块拆迁工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接受并解答了大量拆迁对象的法律咨询,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6件,达成调解协议29件。服务滨江拆迁重点工程,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在房屋拆迁证据保全、拆迁户选房摇号、拆迁户分房协议中引入公证机制,共办理选房号公证971个,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29件,提存公证24件,文书送达公证113件,有效地避免大量拆迁纠纷,维护了县城改造拆迁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的这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扬,在今年的杭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特色亮点工作五:制定出台《桐庐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补充规定》。经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会议通过,制定出台《桐庐县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外出务工4等制度,确保不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会同县检察院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矫正工作的规范性。08年,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57人,其中缓刑295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37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特色亮点工作六: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县委办、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县委办[2008]92号),对司法所组织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司法所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我县还就关于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专门下文(桐编[2008]19号),进一步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问题,桐君街道、江南镇、横村镇、分水镇、瑶琳镇、钟山乡、莪山乡等7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都配备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特色亮点工作七: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开展“迎奥运法制电影下乡”活动。共送法制电影下乡50场次,涉及13个乡镇(街道)的50个行政村,观众人数达1.44万人。组织开展社区法律知识竞赛。桐君街道南门社区、东门社区等6个社区的居民参加了活动,活跃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特色亮点工作八:律师参政议政力度加大。指派律师参加“3·8”妇女维权周、全国助残日等一系列公益活动,提高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律师队伍的服务理念和社会形象。为县5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做参谋;选派律师业务骨干担当重点工程的法律顾问;引导全体律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05件。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律师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09件、民事案件1087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73家,业务收费达906.58万元,比07年将近翻番(07年591万元)。一年来,全系统获得了不少荣誉。横村镇香山村、分水镇城西村调委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局基层工作管理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富春江镇调委会主任姚阿平、钟山乡钟山村调委会吴培荣等五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局机关项忠信同志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李振国同志被市综治委评为杭州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吴锡槐同志被市局评为杭州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陈贤生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上述成绩是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取得的,是全系统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司法局党组,向全体司法所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广大人民调解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的状况依然存在;社区矫正管控力度不够,日常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6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组织法律服务队伍服务经济建设还缺乏有效的措施;机关效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二、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努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2009年将是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的一年,也是推进“潇洒桐庐”建设五年发展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对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抓转型、攻投资、重创新、做精品、促民生、强保障”的总体要求,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调解、矫正、宣传、管理”的五大功能,为建设“潇洒桐庐”做出新贡献。具体要在以下六个方面狠下功夫,抓出新成效:(一)、发挥服务功能,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活动。面对金融危机给我县以外向型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带来较大冲击,企业遭受“融资难、销售难、经营难、投资难、用工难”等五大难题。司法行政如何指导和引导律师、公证为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扩大内需、投资、企业重整重组和债务处理等工作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在“转危为机、化危为机”中有所作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县企业送温暖和今年企7业服务年工作实际,局党组作出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专项活动的决定,计划自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以法律顾问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活动。活动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注重实效、改善服务为原则,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正确引导、化解纠纷、防范风险、解决隐患。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创造企业和律师业发展的共赢局面。主要有:一是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法律条文。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咨询函”等方式,了解掌握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法律需求。二是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在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主动参与协调,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三是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诉讼代理,帮助企业维权,促进企业消除危机隐患,增强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四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培训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服务期内,律师要对服务企业做到“四个一”:组织一次法律宣传、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提出一条促进企业发展的建议、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法律体检”。律师、公证要参与研究制订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法律论证。帮助企业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规范公司管理,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法律服务要有序介入重大投资建8设项目,为重大建设项目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此项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直接介入经济建设的最佳平台,对我们律师业的发展也意义重大。这既是律师工作方式的转变,也是律师行业理念的一次转变,我们希望全体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主动参与。同时,也对律师从社会责任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今年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必然增多。为此,我们首先要以维护农民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扩大“四农一村”的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新修订的《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案件数、接待数、“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数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指标。法律援助中心要主动与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调解和仲裁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第二,要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的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强化质量管理。积极与法院协调,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指派具有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尤其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意见》,确保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质量。第三,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的衔接机制。在现有9律师参与信访制度的基础上,要尝试建立法律援助调解室,承担好政法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援助案件。第四,组织法律援助“十一五”规划实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