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总则一、为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本制度中指公司营运中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设备管理制度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二、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三、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四、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五、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六、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七、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资质的停车场。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1、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随地倾倒残液。六、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八、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危险”标志。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公司停车场限速10公里/小时。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九、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山东胜利通海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十、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车场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十一、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