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目的确定并获取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确保符合其要求。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控制。2术语和定义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中的术语。3职责3.1公司办3.1.1负责拟制本程序,并督导本程序的执行;3.1.2负责汇总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含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法规和其他要求,下同),规定获取渠道,按此收集,并发放和更新;3.1.3负责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传达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3.1.4负责对各相关部门的反馈信息进行处理。3.2相关部门3.2.1负责向公司办报送本职能系统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3.2.2负责检查本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办反馈。3.3项目部3.3.1负责收集、发放和更新施工所在地的法规和其他要求;3.3.2负责本工程项目对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4工作程序4.1各相关部门向公司办报送本职能系统工作中应执行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4.2公司办对各相关部门报送的清单进行汇总和确认,并按规定的获取渠道收集清单中所列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3公司办根据工作需要发放给相关部门、项目部,并分别做好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专项收发文登记,通过邮寄的,要有收文回执;4.4必要时公司办可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4.5公司办及时收集最新修改的和新颁布实施的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进行更新或补充;4.6各项目部自行收集、发放和更新所在地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清单报公司办备案。4.7各相关部门、项目部和工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贯彻执行;4.8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反馈公司办;4.9公司办对反馈信息进行处理。5相关文件5.1信息交流程序5.2记录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一级)6.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发文登记(二级)6.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收文登记(二级)6.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收文回执(二级)6.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更新通知(二级)6.6各相关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二级)7附表/附录7.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返回ZS/CX/SB0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序号名称相关部门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