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第二章 就业与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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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创业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第二章就业政策指导第一节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第二章就业政策指导就业:•就业就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的社会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实现就业基本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2.所有从事的某种合法的经济活动,以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为目的;•3.从事这种社会劳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属于就业情形:•1.在规定时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2.有职业而由于疾病、事故、劳动争议、度假、旷工、气候不良、设备损坏临时停工等原因,暂时没有工作;•3.自己当雇主或营业,包括协助家庭企业或工厂工作时间相当于正常时间的1/3以上,没拿报酬,也算就业。不属于就业范畴:•1.童工;•2.不以获得收入或营利为目的的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等。一、就业方针:•公开•公正•择优•自愿1、就业原则:2、就业机制:•市场导向•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我国的就业者(从业人员)包括:•1.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3.私营业主;•4.个体户;•5.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6.乡镇企业从业人员•7.农村从业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现役军人。就业的形式:①按城乡划分。有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②按产业划分。可分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就业。③按灵活和稳定程度划分。有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正规就业一般是指在正式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有法律保障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一般是指无固定场所,无固定雇主和服务对象、无固定劳动关系、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障的小规模经营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又分三大类:1.非全日制就业。即一般指少于法定的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2.临时就业。临时就业种类较多,但无论何种形式,劳动者都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而是根据雇用的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一定期限的临时合同。如短期性就业、季节性就业等。3.派遣就业。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二、就业途径:是指就业者选择自己理想工作的路径。就业途径的种类主要有:•①即时就业:毕业前,通过学校推荐,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和各种人才交流会,签订就业协议而就业。•②延时就业:由于暂时未能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单位或由于其他原因,毕业生在毕业前夕,暂缓找单位或先回家庭所在地,然后再就业。•③自主创业:自主创业即毕业后不是向社会“寻求”工作,而是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自主创业,毕业生通过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或在某一方面有特长,进而自己或与他人合作创办公司。这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也可以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自主创业目前已成为职业学校毕业生一种新的就业途径,它作为一种新的就业渠道,无疑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④升学:升专、本科,继续在学业上深造,一方面提高了学历层次,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就业压力。逐年上升的升专、本科人数,使得升专、本科队伍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大军,也成为缓解就业难的有效途径之一。•⑤出国:有部分毕业生到国外继续读书“深造”,也有毕业生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到境外的企业去工作。三、国家就业政策的主要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视的表现:•第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比如,积极吸纳职业学校毕业生到西部大开发、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振兴东北地区等重大项目中去。•第二,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严格规范各种毕业生招聘会秩序,禁止以盈利为目的举办职业学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护毕业生人身安全;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及时严肃处理。•第三,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四,深化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地(市)、县、乡级机关录用公务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主要面向职业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第二节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第二章就业政策指导一、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意向性约定。•书面形式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法律意义上视作一种劳动合同。1、就业协议书的订立原则:•1.主体资格合法原则。•2.平等协商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①在双向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接收函或录用意向函,毕业生凭此函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②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认真准确地填定各项基本资料,并就协议书中所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协商一致的,填写协议书中的各项协议内容并签名盖章。•③学校鉴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登记。学校须对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及双方签字盖章效力的形式进行审查,签署鉴证登记意见,然后将毕业生纳入当年的就业派遣方案。•④学校鉴证登记后,学校保留一份,毕业生自己持一份,并由毕业生将另一份协议书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3、就业协议书内容的维权要点:•①试用期。试用期并不是必需的,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②违约金。保障就业协议书得以顺利履行而对签约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束。•③空白条款。空白条款大多涉及试用期限、月薪金额、违约金额等,就业协议书允许空白条款的存在,只要其经过协议双方的认可和默许,且并不影响整个就业协议的效力。特别提醒:毕业生在附签补充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审视协议的内容是否公平、合法、有效。4、就业协议的解除:•①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②双方协商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原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协商解除就业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5、违约责任与后果:•遇到这些违约情况,毕业生要学会保护自己,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良的后果:①贬低自身形象。②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③损害学校声誉。④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6、就业协议的争议处理:•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学校进行协商。•②由省一级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第二节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含义: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种类:•①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同形式的劳动关系分: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停薪留职合同等。•②按劳动期限分: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等。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2、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书面形式(文本形式一般为中文)3、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区别1.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就业意向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专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有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本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3.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4.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就业协议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试用期”变成“剥削期”•小萌职业学校毕业来到一家公司,觉得工资还不错,干的也有劲。她每天起早贪黑,加班不断。谁知试用期没完没了,只字不提转正的事。忍耐了几个月之后,小萌终于忍耐不住,跑去问老板,老板只是口头答应马上办理转正手续,但一个月过去了,老板好像忘了这事。小萌再次提起这事,谁知等来的结果却是以心态不稳的理由被炒了鱿鱼。因为没有合同在先,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评议:•少数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利用求职者急切上岗的心理,在劳动者“试用期”上玩花样。他们往往以“试用”为由,想尽办法延长员工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在试用期快结束时把员工辞退,使劳动者合法权益严重受侵。为此,毕业生在“试用期”期间,在把握职场机遇的同时,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常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因为权利和义务问题发生的纠纷。四、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解决途径2、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①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②调解。调解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属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申请仲裁。•③仲裁。仲裁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④诉讼。《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例:•2011届毕业生小刘7月初手持早已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南京某管理咨询公司报到。工作两个月后,小刘感觉公司不适合他的发展,就递交了辞呈。然而公司老总却拿出“就业协议”要求小刘兑现上面的2500元违约金。小刘却想不通,按照公司之前与他的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他目前仍在试用期内,按照《劳动法》规定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公司老总凭着这份“就业协议”硬咬住他不放。点评: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是就业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就不能轻易违约,否则就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节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章就业政策指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专业,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一、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5.讲究职业道德。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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