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业务宣导团体类财产保险类意外险安徽分公司业管部·20110718·合肥2目录CONTENTS条款简介发展方向承保管理服务要求成功案例结束语17101719201条款简介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被保险人必须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理赔中我们要求出险的被保险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就是根据这一点。•出险时对人员的要求是:在建筑施工现场,保险标的包括从事管理的人员;现场作业的人员。条款解读被保险人: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2条款简介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烧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烧伤的。主险的三大责任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内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释义见6.5)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3条款简介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医疗机构:(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解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6条款简介保险期间•录入观点•录入观点•录入观点解读按照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按照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或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保费的,保险期间自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当日(或约定保险期间开始之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以保单载明起讫时间为准。(1)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竣工次日自行终止。(2)工程因故完全停工,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工程停工期间,保险责任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3)工程因故导致部分停工,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4)工程因故导致施工合同变更,导致造价、工程面积增加的,在投保人补交工程造价、工程面积变更部分保费后,如涉及工期延长,保险人可依据变更后施工合同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5)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工程仍未竣工的,需办理续保手续。但工程因下列几项原因延长工期不超过3个月的,须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超过3个月的,须办理续保手续。①自然灾害,②工程事故,③设计修改,④拆迁受阻,⑤资金链断裂7发展方向建工意外险整体上属于效益险种和规模险种鼓励发展业务:(1)与政府相关部门或中介渠道合作的统保业务;(2)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大型住宅群、商业贸易大楼等民用和商业建筑;(3)厂房工程(不含设备安装工程);(4)城市普通市政工程(不包括隧道、地铁和桥梁建筑);(5)原有公路路基上的改建和修整工程.8发展方向建工意外险整体上属于效益险种和规模险种•录入观点•录入观点•录入观点谨慎承保业务:(1)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三级的;(2)在设计施工中采用最新技术的项目;(3)桥梁、道路工程(高速公路含桥隧)、铁路(特别是山区建造桥梁、公路、铁路)(4)农村个人住宅建造、线路、设备安装工程、拆房工程、堤坝围堰工程、码头工程.9发展方向建工意外险整体上属于效益险种和规模险种•录入观点•录入观点•录入观点禁止承保业务:(1)设计、施工单位无资质等级的项目(不包括农村个人住宅建造);(2)违规建设项目;(3)海上钻井平台;(4)地铁、隧道、水电站、矿井、高原作业.10风险类型(1)风险最低的是住宅建筑施工(其中:1、大盘的安全性高于小盘,2、大城市的安全性又高于小城市)。(2)其次是市政工程建筑施工。(3)道路和桥梁建筑施工(其中:复线建设风险最低,在西部地区含隧道建设的施工风险最高)。(4)水电站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施工风险最高。(其中水电站隧道、导流洞施工风险最高,大坝建设及设备安装风险较低)。(5)风险识别手段:要求出单机构提供照片、《XX工程可研性报告》(由勘察设计院完成)或派人实地查勘。承保管理11承保管理审核重点(1)投保人的资质,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施工项目计划资料等;(2)建筑物性质。如是商务、住宅楼,查看楼层高度、施工材料;如果是水利工程、道路铺设、桥梁建设,需查看施工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资料、施工复杂程度等;(3)投保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高层建筑,有无搭建合格的防护网,是否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人员进出工地是否佩戴安全帽,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对工伤事故或重大险情,有无应急措施等;(4)投保单位过去三年的工伤事故发生及赔付情况;(5)施工期的季节性因素;(6)承保农村个人建房项目的,必须提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建筑许可证,并按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工程总面积计算保费,或根据施工人员清单按被保险人数计算保费;(7)按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拟定费率,应要求将记录有投保建筑工程的造价和建筑面积的文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存档;(8)主险和附加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额配置不得突破以下要求A、每人主险保额不超过30万;B、每人意外医疗保额不超过主险保额的30%且以50万元为限。12承保管理操作实务重点保险费:可按工程项目总造价、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承保时必须要求投保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我司核实后留复印件,工程项目总造价或建筑施工总面积均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注明的金额为准(金额的核定:按照行规,人工费一般占建筑工程总价的11%)。保险期间: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原则为一年,短到几个月,长到几年,但必须注意超过2年以上的工程)。保险金额: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应一致。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如果有管理层增加保额,必须记名承保)。续保规则:保险期间届满,工程仍未竣工的,必须在保险期间结束前需重新办理续保手续(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如果当初投保时因为保险期间的原因给予了费率优惠的,必须加费)。其他规则:原则上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不得要求解除。13承保管理操作实务重点工期延长工程因故延长工期需要办理保险期间顺延的,投保人须在本保单注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建筑工程主管部门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出具批单,顺延保险期间以一次为限.如果本保单注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未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的申请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未出具批单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延长工期期间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延期必须在保险期间结束前提出14承保管理特别关注对于拆迁工程尽量以记名投保方式.保险期间超过2年的原则上费率提高30-50%.单人保额达到20万的,工程面积必须达到5万平米以上或造价达到5000万以上.且保费必须达到总造价的2‰或2元/㎡.15承保管理建意险投保单的填写1、投保单不能代投保人填写。2、争议处理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如当地的法律环境不好,可采取仲裁方式。解读投保单中的特约一定与保单中的特约一致,且注明发生赔案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索赔必须提供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事故证明等内容。16承保管理承保注意事项•投保要素•投保资料解读1.投保单必须填写完整投保单要素,注意投保单签章。2.保单交客户时必须同时将保险条款一起送达,保险单正本和条款盖骑缝章。3.建工险投保资料要扫描上传到系统中,每月将当月承保资料及时上交分公司归档。17服务要求在此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24小时随时接受咨询及报案。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以便于合作方制定防灾防损措施。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后,我司将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协助施救工作的开展。理赔时效承诺:经过定责定损后,与对方达成协议,在提供必要的索赔单证的情况下,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付;损失金额在10-50万元的,10个工作日内赔付;5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赔付。若在10个工作日内未将赔款划至指定帐户时,将按天(从承诺时间到期的当天开始至赔款到帐期间)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应支付的赔款金额与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18服务要求•强调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事故证明材料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这一项,就和普通的意外险没有区别,且不记名的方式风险更大。解读提供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事故证明材料(我司暂不接受投保人以下条件的招标或统保业务:在索赔时约定不要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事故证明材料,除非总公司另有规定),身故和高度残疾赔案必须提供事故通报文件。19结束语•录入观点•录入观点•录入观点前面发展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预祝通过各位同仁的努力,早日实现该险种规模和效益的双丰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