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评估:艾滋病防治(征求意见稿)引言本报告是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委托,就与艾滋病相关的中国法律所做的评估。本报告的撰写背景是艾滋病肆虐全球,艾滋病至今还是一种在医学上无法治愈的疾病;就世界范围而言,艾滋病快速传播的势头至今还没有被遏制;以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以往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一些不恰当的宣传,加大了艾滋病恐慌及人们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厌恶,而无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艾滋病问题迫使我们不得不检讨我们自以为已经确立了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和信奉着的最基本的价值观与我们的实际行为之间的关系;迫使我们不得不正视随艾滋病的传播而显现出的在不同人群之间实际存在着的歧视、漠视和因为不愿意去理解和自己不同的人而造成的无知,以及由艾滋病问题而更加显现出的世界性的贫困和社会不公正。使人类感染艾滋病的,是病毒,但使艾滋病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肆虐的,是什么呢?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考虑的。找到医治艾滋病的方法,要靠生物学家和医学家的努力,但解决今天肆虐全球的、作为一种社会病症的艾滋病问题,却不是仅靠生物学家和医学家所能做到的。本报告的撰写前提是:我们相信在一个人们能够自主选择,且对自己选择负责任和对别人尊重与同情的社会中,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人类是能够战胜艾滋病的。本报告的价值取向和目的在于:在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与一般人相比有较多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人群不歧视和抑制艾滋病的传播之间寻求一种衡平,在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公共卫生之间寻求一种衡平;区划政府、市场和公益事业各自功用实现的范围,并由此检讨现行法律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公共政策的选择和法律的制定提供一种基准。注意到今天全球多元一体的格局、我们所信奉的价值观、人类共通的准则和各个国家及地区不同的发展道路及地方性经验具有同样价值的主张,注意到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中,解决一个世界性的艾滋病问题,不是在一个国家内可以做到的,它需要人们的广泛参与,需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国家和国2际社会的相互配合和中国有过独特的现代化经历和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之中的事实,本报告将尽力阐释处于动态之中的中国的规制与结构的变化,及其在具体的与艾滋病相关的法律中的表现、实际作用和意义。本报告的撰写者为李楯教授,是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发生在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他终止了在学校中的学习,此后,有过8年在农村插队和4年在工厂工作的经历,最终通过自学而先后以律师和学术研究与教学为职业。曾就职于北京市律师协会研究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1984年受聘为人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法律顾问,1985年受聘为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和北京市政府举办技术成果交易会法律顾问。1988年任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1989年受聘为北京市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受聘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教授。1996年受聘为扬州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同年,受聘为美国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顾问,对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资助的法律项目做评估。1998年接受美国政府邀请访美,考察美国司法制度和法官培训。1999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2000年任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2001年兼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教授。自80年代起,从事法学、社会学与发展理论研究,主要研究当代中国问题、法律职业和司法改革。此外,也做一些妇女研究。著有《中国研究的制度背景》;《法律社会学》(主编)。在与艾滋病相关的工作方面:自1990年中国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中期规划》起,即开始参与和艾滋病相关的研究项目。1998年,应中国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之邀开始参与国家艾滋病防治立法工作。2001年,参与组织清华大学和中国-英国政府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办公室合作召开“社会科学与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讨会”,同年,受中国-英国政府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办公室之请为他们在中国成都举办的“性健康需求评估”培训讲课;参加在墨尔本举行的第六届世界艾滋病大会亚太地区会议;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一届中国艾滋病性病防治大会,并担任大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面对艾滋病1981年,关于艾滋病的报告首先在美国提出。从那时起至今天,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已有2200余万人死于艾滋病。据UNAIDS提供的数据,目前世界上共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3600余万人,其中95%居住在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为青壮年;而当前,全球每年用于防治艾滋病的经费高达70-100亿美元,其中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每年只有10亿美元。艾滋病的传播,正不断地威胁着人的生命和健康,并加剧贫困与不平等。艾滋病对我们这个世界既有价值取向和规则提出了挑战,对我们这个社会的回应能力提出了挑战。在立法和公共政策方面,需要解决的不只是权衡如何配置紧缺的社会资源问题,还有更重要的价值取向的问题。中国在1985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根据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至32001年,中国大陆艾滋病感染者的报告数字为28133例,其中艾滋病患者1208人,死亡641人。同时,政府部门宣称,据专家估计中国大陆的艾滋病感染者实际上已超过60万人,若控制不好,2010年将达1000万人。由于统计和其他方面的原因,艾滋病在中国大陆传播的实际状况仍是一个需要深入调查,且在短时期内难以确切说清的问题。但仅从政府部门公布的2001年上半年报告艾滋病感染人数比2000年同期增加67·4%这一情况来看,艾滋病的传播在中国大陆目前仍处增长时期(张文康,2001)。与别国不同的是:一般认为在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中性接触是最常见的(发达国家初期主要为男同性恋性接触传播,发展中国家一般多为异性性接触传播),大致占四分之三,但在中国大陆三分之二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因吸毒而感染的。美国1991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因输血和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的只占2%,但在中国大陆,近来因卖血而致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也已不断见著官方传媒。另外,母婴传播于1995年也在中国出现。中国对艾滋病的认识过程:1985年得知“美国120万人被感染,据统计,73%的病人是男性同性恋,17%为静脉滥用毒品者,3%是接受输血和血友病患者”1986年成立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秘书处由卫生部防疫司急性传染病管理处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组成1986年1月,艾滋病列入报告传染病;10月,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委员会成立1987年,认为:对于艾滋病,开放是传入的重要途径;暗娼和同性恋存在,是传播蔓延的条件;此外,血液制品传播和医源性传播的可能也存在至1990年,共完成对高危人群16万的艾滋病血清检查,经确诊共报告发现3例艾滋病传入病例和191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国内感染者153人,疫情涉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0年,设立国家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家委员会1990年,卫生部文件:世界艾滋病日:“提倡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和改变不良和危险的行为习惯”1992年从河北援非劳务86人中发现4人感染1993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控制艾滋病项目启动,包括:政策研究;项目培训工作;编写培训教材及宣传材料;重点人群中的宣教示范项目;云南省村一级的宣传及培训工作1993年,卫生部在广东省、云南省卫生防疫站设立艾滋病防治中心,同时,加强原设于南京中国皮肤病研究所的全国性病防治中心,对内作为全国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基地,对外作为中国开展艾滋病、性病国际合作的窗口,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国家艾滋病、性病控制规划、国际合作及重点研究课题、攻关项目的协作任务1993年世界艾滋病日,中国成立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1994年9月-1997年9月:中国-欧盟性病艾滋病合作培训项目1994年,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艾滋病研究和检测中心承办第三次HIV检测实验室质量评估活动1995年2月发布《HIV哨点方案》,将哨点分为:门诊就诊者监测哨点;暗娼监测哨点;4吸毒者监测哨点。后二者分别从妇教所和戒毒所中采样1995年,建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协调会议制度;同时,建立中央财政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当年500万元)1996年,召开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协调会(10月3日,30多个部委负责人参加)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2001年,召开第一届中国艾滋病性病防治大会中国艾滋病流行的三个阶段:1985-1989,感染者散布在沿海和开放城市,主要是外国人1989-1995,发现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国内感染者;在静脉注射毒品人群中开始发现成批病毒感染者1995-,报告数比1994上升195·1%;全国有31个省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有21个省报告有静脉吸毒感染者;开始发现母婴传播病例中国有关艾滋病的国际合作:世界卫生组织;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此外,云南省参加了“东南亚跨湄公河流域跨国联合防治艾滋病计划;四川省和澳大利亚合作中国性病、艾滋病历年统计数字年度性病HIVAIDS年度性病HIVAIDS19771319912133197821992256519791199325123198048199450229198116619951515521982627199626113819839961997321712619842162199831701381985583841199944472301986235341020004968233519874923472200128133120819888596570198985430171019902972认识中国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上每5个人中就有一个生活在中国(大陆)。由于中国有着在整体世界形成之后被迫开放又重新封闭又主动走向开放的历史,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独具特色的。中国的走向不只影响着中国人今后的生存状态,而且影响着世界,影响着人类整体的发展。但是,正是因为中国正处于这样一种特殊的经历之中及在这种经历之中形成了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和中国人独特的行为方式,外部人至今难以深入,且文化相异,不易理解,而内部人又因身处其中,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所以,认识中国,是十分必要的。用整体世界形成之前和整体世界形成之后来划分历史的方法(周友光、李植枏等1990-1991;夏诚1990)看中国,我们可以把中国历史分为传统社会时期与进入现代化进程时期。后一个时期又可以分为被迫开放,开始被现代化时期、重新封闭时期和再度走向开放时期。当然,从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我们还可以做出稍有不同的划分,即:中华法系时期;学习和模仿来自西方的现代法制时期;党治的时期和开始走向法治的时期。中国的历史分期1860年以前传统社会时期1860年-1949年被现代化时期1900年以前中华法系时期1900年以后学习、模仿西方现代法制时期1924年以后党治时期1950年-1979年封闭时期1980年以后再度走向开放时期1997年以后走向法治时期在整体世界形成之前,古代中国有着它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的传统的制度文明和文化。但今天的中国并不是这种传统的延续,今天的中国和古代的中国之间存在着一种文化的断裂。今天的中国在制度上和文化传统上所显现的,更多的是一种中国在特殊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中国是一个晚发外生型的现代化类型的国家。19世纪中叶,中国的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启动是被动的,内外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积聚为由政治解体和社6会解组叠加而成的总体性危机(孙立平,1999;许纪霖,1995)。20世纪中叶,中国再度封闭,并于封闭中通过超强力的社会整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制度文明质态(李楯,1994)。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再次走向开放时,这种制度文明质态已内化为中国(大陆)人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人群的一种新传统,即中国(大陆)人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人群的一种已成定式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下面我们来介绍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形成的这种制度文明质态及在这种制度文明质态下生活的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观念。在20世纪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