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建创优培训材料之一:电力优质工程土建文件资料检查要点及常见不符合项中电建协专家委员会张孝谦2010.4.6前言近几年,本人有幸参加了中电建协组织的对在建工程土建专业的创优咨询检查工作。在咨询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同时,也从各单位创优工作的实践中学习到许多好的工程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在创行优和国优工程现场检查中深刻地体会到,在各参建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现场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质量水平逐年有所进步、有所提高,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无论是现场实体工艺质量,还是技术文件资料,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即使是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和鲁班奖的项目也是如此,工程质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以下是本人对照08年及09年行优和国优工程标准进行土建专业文件资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时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利用这次创优研讨会的机会,提出来和大家进行交流和沟通,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重视,达到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工程内在质量的目的,实现工程创优的目标。1、工程质量文件的重要性(1)工程质量文件是产品合格证,反映的是工程的内在质量。在建项目在观感及工艺质量方面做得都可以,差异不大,主要差异在工程资料的完整、齐全、真实与规范上。应该说,内在质量比表面质量更重要,健康比漂亮更重要。工程能否经久耐用,能否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主要反映在质量控制记录和各种性能检测报告中;(2)国优现场复查表中的项目文件检查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主控项目,充分说明项目文件资料的极端重要性;鲁班奖现场复查时,现场实体质量检查半天,文件资料检查一天,这说明文件资料是检查的重点。(3)工程质量文件是质量追溯的主要凭证2、对文件资料的总体要求2对文件资料的总体要求是:及时、齐全、完整、真实、规范(1)文件资料编制应及时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施工的同时,应及时编制形成相应的文件资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形成竣工资料。不少现场都存在滞后情况;②达标投产标准要求,在机组移交生产后45天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不少现场存在滞后现象,少则3个月,多则半年以后尚未移交;(2)文件资料应齐全文件资料不够齐全,这个问题普遍存在,主要是缺少:①部分强条实施的记录;②部分原材料现场复检报告;③部分隐蔽工程记录;④检验、试验报告份数不足;⑤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和抽查记录⑥一些重要的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未归档(归档范围应按有关规定事前商定,可参照DA/T28-2002,GB50328-2001及新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执行(3)文件资料内容应完整文件资料内容不够完整,这个问题也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未采用建设部和电力行业规范表式,少数是表式本身内容就不齐全,如钢筋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技术)记录、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的内容应该完整,凡实际存在的、应该填写的都应该认真填写,不得空白;也不能简单地填写“符合要求”,应填写符合哪个规范标准,哪条哪款的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4)文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合这个问题也比较突出。程度不同的存在不真实、虚假甚至造假情况。(5)文件资料编制、整理应规范,符合归档要求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有:①文件的编、审、批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缺少审批手续的文件是无效文件);3②文件的分类整理和组卷不符合有关规定。如未按照单位工程组卷,紧密相关的文件未组立在同一卷册内,查阅困难,费工费时;消防灭火系统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中列入给排水采暖分部,可单独组卷。③文件资料合规性、有效性差:如:试验报告缺少CMA章,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未加盖检测专用章,沉降观测记录不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测量工程师编制等;④文件资料不符合归档要求:归档文件不是正本、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未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工程文件的文字、图表、印章不够清晰,签字(手工)认可手续不够完备。文件目录不齐全规范;资料不规范统一;文件中的不合格项未关闭。3、创优工程文件资料检查主要内容及常见不符合项(1)工程创优策划与实施文件1)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创优目标和各参建单位相应职责2)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具体创优目标(包括亮点选择、精品项目及主要措施等)3)没有专业创优实施细则或细则不够具体(含结构优良评价)(2)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方案及实施记录1)未见建筑四节措施,或措施不具体,或针对性差;2)未见防治环境污染措施;或照搬《绿色施工导则》,针对性差;3)未见水土保持方案及实施记录:未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要求编制方案和形成实施记录。(3)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实施记录(含标准管理)强制性标准及条文是强制执行的,政府要进行监督;只要认真执行了强条,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机组的性能和长期稳定运行就能得到基本的保证.违反强条就是违法。1)本专业常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清单不齐全,有本工程不适用和过期作废的;清单未及时进行更新(未实施动态管理);要关注新标准、新规定的发布信息,及时学习、认真执行新标准、新规定(如:七部委3183号文件)2)未见适用于本工程本专业的强条标准清单与条文摘录;未将02年以后发布的新标准(有强条的)补充进去;43)未见建设单位编制的强条实施总体规划;未见本标段强条实施计划;未见本专业强条实施细则4)强条计划不符合8号文有关要求;计划内容不齐全(如:缺少强条管理制度,缺少资金支持计划,缺少检查计划、整改通知及整改报验单表式等);5)标准清单、强条计划缺少内部编审批手续与建设、监理确认手续;6)强条实施记录不齐全。如:①没有强条学习培训记录;②方案措施中没有强条内容;③未对强条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④只有后补的强条实施情况的汇总台账(表),没有及时形成某强条在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上的执行情况记录(施工过程也是执行强条的过程);⑤缺少重要条款的执行记录(如未做重要结构砼用砂石碱活性检验或检验内容不齐全等);7)未见对强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包括自查和监理单位检查)。由山西电力质监中心站主编的《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编的很好,详细具体,对执行强条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美中不足是编列的强条标准不够齐全。(4)按2005版标准实施“验评范围划分表”和验收;验评结果与工程实际一致;1)没有完整的整个工程的“验评范围划分表”(只有各标段的,监理未汇总审查,建设单位未确认与发布);2)检验批未进一步划分;3)未按05版标准进行验收,缺少单位工程验收应有的5张表;砼及钢结构未进行观感质量评价;4)检验批记录中施工执行标准填写错误(应填施工工艺企业标准,但填的是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或电力行业质量验评规程)5)土建单位工程开工申报表未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6)单位工程验评结果与工程实际不符(5)观感质量评价符合规范要求1)没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好”的标准是得分率≥85%);2)没有本工程所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汇总统计表;3)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中没有对本工程观感质量的总体评估结论。4)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观感质量验收”栏填写错误(填的是“符合要求”而应该填“好”或“一般”,并有得分率统计)55)地基桩基工程、(清水)砼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等未进行观感质量评价(GB50375要求);是否达到清水砼标准(JGJ169-2009)要求不清楚;(6)单位工程优良率大于等于85%;观感综合得分率大于等于85%1)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不妥;2)有明显质量缺陷的单位工程不应评为优良;3)未见整个工程土建专业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优良率汇总统计表(同时未见分部、分项、检验批数量的汇总统计);(7)未使用国家技术公告中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产品)1)使用了国家技术公告中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产品)(如粘土制品等);2)使用了国家技术公告中限制使用的技术(材料、产品)(如使用了现浇水泥珍珠岩,公共厕所蹲便器使用手接触式冲洗阀,洗手池使用普通水嘴等);(8)主要(重要)原材料(含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质量使用跟踪记录1)未做到不少于30%的第三方见证取样检测,或检验批次数量不足;2)缺少外加剂、防水防火材料、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现场复试报告;3)复试项目不全,必试项目必须有报告(如:减水剂必试项目:PH值、密度或细度、减水率;泵送剂必试项目:PH值、密度或细度、塌落度增加值及塌落度损失;各种外加剂均应做钢筋锈蚀试验;大体积砼用水泥应复试水化热);4)一、二级抗震等级(砼结构设计规范第11.1.4条)砼框架结构用钢筋:强屈比(抗拉强度实测值/屈服强度实测值)≮1.25,超强比(屈服强度实测值/强度标准值)≯1.3,是否满足要求监理未审查确认(强条5.2.2);5)试验报告没有计量合格标志(CMA),试验人、审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齐全,没有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或不正确),检验项目不齐全,结论不明确;6)外加剂没有省建委允许使用证明;7)安全玻璃、消防产品及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如瓷砖、涂料等)无3C强制认证合格证书或3C认证标志;8)缺砼拌合用水水质试验报告,或检验标准不对,或检验项目不全;9)部分装饰装修材料未进行现场复试,或未复试有害物质限量:①人造板及其制品、胶结料的甲醛含量;②花岗岩的放射性(GB6566-2001);③内外墙涂料有害物质检测;6④陶瓷面砖(内墙)放射性,外墙瓷砖寒冷地区未检验其吸水率和抗冻性;⑤安全玻璃未复试。10)水泥钢筋等质量跟踪记录内容不全.根据01年版国家电力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水泥钢筋跟踪应有以下内容:厂家名称;出厂合格证件及编号;出厂(生产)日期;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复试报告及编号(水泥应有R3及R28);宏观质量描述(外观质量检查情况);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最后要归零);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11)监理单位没有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台账或台账内容不齐全;12)检测单位没有检测项目不合格台账,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关闭材料。(9)主要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过程检测记录1)文件编、审、批手续不齐全(没有编、审、批得文件是无效文件)。①施工组织总设计无项目主管上级审查与批复手续;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时,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和组织各施工单位编制;②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主持编制,交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内部审批手续)后,再交监理单位审查;③凡需要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文件,在其出版的正式文件封面上或记录中,必须有建设(监理)单位的签认手续,重要的文件还要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审表上签署的意见不能代替对正式文件的签认。2)施工(技术)记录、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未采用典型表格;填写不规范(仅简单地填写“符合要求,应填写符合哪个规范标准,哪条哪款的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3)土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①未形成5个报告,即:◆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分机组编制);◆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由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②未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7③未按照电力质量监督总站04年18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监理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开工前也未按18号文要求,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施工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4)文件内容不够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不符合;①未做此项检验,编制假报告(如水池满水试验等)②检验不合格,